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狭刀狂剑 > 正文 第十三章人不是他杀的!
    夕阳斜下,余晖洒照。

    简锋回到了顺福客栈,他在等人。

    要等的那些人当然不是来找他喝酒。

    不仅不是来找他喝酒,还会带着刀剑,可能还有强弓利矢。

    这些东西是用来杀人的,而那个被杀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

    那他为什么不走,不离开宁州找个地方躲起来。

    他当然不能走。

    他要是走了,有些事情就会说不清楚。

    他也会被江北黑道无休无止的追杀。

    他不怕被追杀,曾经被千军万马断水断粮地围剿了七天七夜,最后仍旧杀出重围,临走时还反杀了对方的四大高手,令敌国前锋营损失极大。

    他有上一世特种兵的丰富作战经验,是顶尖的丛林作战专家,不管来多少人追杀他,只要钻进山林,再给他时间,他有信心全歼所有敌人。

    被追杀他不怕,但是他怕被人冤枉。

    他曾经被冤枉过,那种感觉很不好受。

    很烦躁,心会乱。

    一旦心乱了,对事情就会失去准确的判断。

    作为一名行走江湖的刀客,必须随时保持冷静的头脑和判断力。

    否则他的脑袋很可能用不上三天就会被仇家摘走。

    咣当,客房的木门被人用力踹开,先是气势汹汹的闯进来四五个人。灰色劲装,倒千层浪绑腿,脚穿薄底快靴。其中一个光头中年,短粗胖,圆脸,面色赤红,额头有道疤痕,像是一只眼睛。以此人为首的几条灰衣大汉看向端坐椅子上的简锋,目光中带着毫不掩饰的仇恨。

    往两边闪开,一个身材颀长的蓝衣青年踱步而进,英挺俊逸,气度沉稳,有种不属于他这种年纪的老成。此人一进来,目光就锁定在了简锋身上,上下打量端详。双眉斜插入鬓,脸如刀削,眸子黑亮而有精神,锋芒毕露而不内敛,一名刀客该有的凌厉气质在此人身上绽放。

    盏茶工夫过后,蓝衣青年道:“看阁下沉稳的气度,应该猜到我们会来。”

    “是。”

    “也知道我们为什么来找你。”

    “是。”

    “你没逃?”

    “没做亏心事,不需要逃。”

    “好汉子,有胆魄。”

    “谈不上,心不虚而已。”

    “你知道我是谁?”

    “薛天烨,人称天烨公子,江北薛家堡的大公子。”

    蓝衣青年怕拍手,道:“好,很好,你知道我,我也知道你,谈事情必须得公平,双方平等才有得谈,哪怕是要杀人,也得谈完以后再动手,简兄,你会不会嫌我做事啰嗦,很麻烦?”

    “不会。杀人或者被杀,总有人要死。人一旦死了,事情就没法谈。”

    “你是个明白人,这个世界上,明白人太少了。”薛天烨叹道,然后径自坐到简锋对面,不说话了,自己动手给自己倒了杯冷茶,但是没喝,而是端着杯子在看里面的茶水,里面好像有花,有美人,他看得很着迷。好像忘记了他是来做什么的。

    简锋与他隔着一张桌子,狭刀横放在桌子上,他能拿到,对面的薛天烨也能拿到。

    薛天烨是个做什么事情都非常认真的人,而且他做事还非常讲究挑剔,对每一件事情在做决定之前,都得谨慎小心地仔细筹划一番。哪怕一些生活琐事也会如此。

    他讨厌葱花的味道,所以他吃的菜,都自己动手做,从不假手他人。

    他喜欢喝茶,但讨厌浓茶,所以他每次泡茶,就连放几片茶叶,泡茶需要多少水,所用的水是不是取自年前冬季后山的冰眼,在小火炉上烧多久,茶泡好之后,用什么样的杯子来装,这些细节他都会考虑到。

    他做事,绝不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任何疏忽。

    有人私下里说,薛家堡最近这几年崛起迅速,能与老牌势力飞鱼堡比肩,并称为二堡,占据江北黑道的半壁江山,虽然有薛连山带领之功,但这背后真正出力,促成这一切的却是这位薛大公子,全赖于他在背后出谋划策。

    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错误”和“失败”。

    二十七年来,他从未错过一次。

    他也很有耐心,做人最难的一件事情就是耐心。

    哪怕面对着很有可能就是杀死他亲弟弟的仇人,他依旧很有耐心。

    他要杀的人,一定会死。

    哪怕对方会跑到天涯海角,最后也一定会死。

    因为他是薛天烨,江湖上独一无二的天烨公子薛天烨。

    人这辈子,最难忍最难忘的的就是仇。

    仇恨,能使一个懦夫抓起刀子捅人。能让一个身体孱弱的文弱书生掀翻一个身高八尺的雄壮大汉,骑在他的身上抠他的眼睛咬烂他的喉咙。能让一个文明人失去理智,能让一个疯子更疯。

    杜百兴不但是个疯子,他还是宁州府的座头大哥。

    他手下最精锐的猎杀团被人灭了。等于是被人抽走了脊梁骨。

    这个仇,他岂能不报?

    仇人就坐在眼前,只要他一挥手,外面的五十张硬弓就能把眼前那个杂种射成筛子。

    但他不能那么做,不是不敢,而是没有得到动手的命令。

    大公子就在旁边坐着。大公子没有发话之前,他不敢做任何决定。

    他不知道大公子在想什么,又要做什么,他只能等。

    忤逆大公子的后果,比死亡更加恐怖。

    他曾经见到过一个被大公子亲手处罚的人,身上挨了三千三百三十三刀,但仍旧没死,痛苦哀嚎了三天之后,才被沉入古洛江底。据说,那人只是不小心碰碎一只大公子喜爱的前朝茶碗。

    现在有人杀死了大公子的亲弟弟,大公子会怎么报复?

    杜百兴心底逐渐兴奋起来,额头疤痕愈发地泛红,像是这要裂开,变成一只眼睛,等着看那个杂种的下场。

    他手下的兄弟不能白死,杀人者,必将后悔来到世上。

    玩心思,比耐心,这种东西都是简锋玩剩下的。

    在这个世界上或许很深奥,但在他原来那个世界里,特种大队里随便抽出一名普通的战士都会这一套。

    简锋知道关于薛天烨的不少事情,慕容双情给他的情报当中,就曾经把此人单独罗列出来。

    简锋从不小看任何一个人,古人的智慧未必会比现代人差多少,有的甚至还要比现代人聪明。但对世界的认知,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所以从本质上来看,他们的思维模式和思考范围,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

    换做是他,就不仅仅会想着依靠沉默来给对方带来压力,进而发现破绽,最后抓住破绽,恨恨地来一刀,撕开对方的全部伪装,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

    他在施展无形压力的同时,还会观察对方的微动作,比如眼神,习惯,表情,神态,不经意间的微小动作等等,一个人如果心里藏着事,哪怕隐藏的再好,再会演戏,在缜密细微的观察下,都会一一暴露出来。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适用于任何朝代,任何年代背景下的人。

    “你这里的茶叶很一般,真的很一般,简兄,很抱歉,叨扰了。”

    薛天烨微笑着放下茶杯,很有风度的站起来后,跟简锋抱拳告辞,再也没说其他,什么都没追问,也没命手下把他带走。出于礼节,简锋抱拳回礼。目送对方那些人离开。

    料到会是这种结果,但也有些意外,同时他心里微沉,眼睛微微眯起,薛天烨,比他想象中的要厉害得多!

    如果真的与对方敌对起来,这将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城府极深,过分自信。这是优点,但有时候也会是缺点。

    对待这种对手,不能与他讲策略,直接一刀劈过去,以力破之。

    出了客栈以后,将身后几十名背着硬弓的灰衣汉子打发走,只留下几名随身护卫,杜百兴再也忍不住,心中压抑着怒火,双目泛红地大声叱问:“大公子,老杜不明白,为什么?”

    薛天烨淡淡道:“因为简锋不是凶手,人不是他杀的。”

    杜百兴急道:“不可能,我的人已经调查清楚了。二公子就是因为他,才调集了属下的猎杀团”

    “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薛天赐那个蠢货看上了他的马,那匹罕见的乌云踏雪。”

    “不错,可是这有区别么?”

    “老杜,你要明白,这个世间是公平的,有人死了,是因为该死。薛天赐的死,不是因为有人杀他,而是他起了贪念。而且薛天赐是咽喉被人捏碎而死,简锋是个用刀的高手。你以为一名用刀的高手杀人,会有刀不用,改用徒手么?”

    “反观天地双煞,他们才是被刀杀死的,非常快的刀。能施展那种刀法的高手,当世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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