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无限之超级大片系统 >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学魔法
    圆圆的脸蛋,两颗大板牙,矮胖的身材,这镜子中的人,就是庄不凡现在的样子。

    纳威隆巴顿,一个在魔法和学习上都没有什么天赋,甚至异常健忘的11岁小胖子。

    庄不凡穿越到了这小胖子身上,在狠狠收拾了一顿马尔福三人后,就命令马尔福带路,找到了纳威隆巴顿的宿舍。

    而从马尔福口中得知,现在的时间是1992年5月31日。

    而明天就是一年级期末考试。

    也就是哈利波特他们入学的第二个学期期末考。

    按照时间推测,庄不凡穿越到了哈利波特第一部电影,也就是《哈利波特和魔法石》的世界中。

    这个世界只有拥有魔法天赋的人才能使用魔法。

    没有魔法天赋的,则被叫做麻瓜。

    麻瓜出身的巫师,则叫泥巴种。

    女主郝敏就是泥巴种出身。

    魔法一般分为两种。

    白魔法和黑魔法。

    黑魔法是明令禁止学习和使用的。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只教授白魔法。

    也就是大家平常理解的普通魔法。

    普通魔法一般需要具备魔法天赋和咒语才能释放,而魔杖等魔法道具可以增幅魔法效果。

    什么是魔法天赋?

    可以简单理解为具有魔法基因。

    麻瓜体内是没有魔法基因的,因此无法产生魔力。

    泥巴种是麻瓜遗传基因变异后,产生了魔法基因,因此才具备魔法天赋。

    而咒语是一种能够引起体内魔力共鸣和产生魔法效应的指令。

    每种魔法都有特定的咒语。

    越强大的魔法,所需要的咒语越繁杂。

    庄不凡之所以要来纳威的宿舍,自然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学习魔法。

    他只有六个小时的时间,每一分钟都无比的珍贵。

    结果来了以后,才发现纳威这小子,上课从来不记笔记。

    要是在那些魔法书上有英文备注,庄不凡还能看懂一些。

    可这些魔法书上的文字,多数是用一种古老的象形类文字写的,庄不凡根本不认识。

    从马尔福口中得知,这些字都是魔法文字,像马尔福这种拥有魔法血统的,三岁的时候就开始接触和学习这种文字,如今,多数都能看懂。

    “好吧,你能看懂是吧,那就你教我魔法好了?”

    “你会几种魔法?什么,十几种,你丫不是三岁就开始学习了吗?”

    “11岁以后体内魔力才初步成型?还有这种事情吗?”

    “好吧,十几种也勉强够用了,先说说,你都会哪些魔法吧?”

    “火焰熊熊,给我指路,箱子移动,清扫一切,荧光闪烁”

    “这比打火机稍微旺一点的火苗,你叫它火焰熊熊?”

    “这给我指路,就是指南针?我去!”

    “箱子移动,丫你用手推一下,都比使用魔法省力些吧。”

    “清扫一切,这尼玛是扫地用的?”

    “荧光闪烁,这是荧光棒吗?”

    一连看了十几种魔法,庄不凡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这群骑扫帚的巫师如此瞧不起麻瓜了。

    因为人家千年前就会的东西,麻瓜们现在才发明出来。

    “马尔福,你难道就不会一些攻击性的魔咒吗?就跟你刚才释放的锁腿咒差不多的。”

    “我们只学到了初级魔咒,带有攻击性质的中高级魔咒要二年级以上才会学到。这锁腿咒,已经很不错了,整个一年级也就没几个人会。如果你真要学习攻击性魔咒的话,可以找郝敏这泥巴种,她会的东西多。”

    马尔福被揍鼻青脸肿,此刻乖乖的回道。

    原本被揍的时候,他还嘴硬,说自己父亲是学校董事,要威胁开除纳威。

    可庄不凡可不吃他这一套,嘴硬是吧,揍到你服软为止。

    然后,揍了几次,马尔福就听话了。

    显然一个d级剧情,不能要求太多。

    当然,要学习高级魔法,大可以去找学校导师,比如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师邓布利多。

    但是,前提是能成功才行。

    庄不凡连一个魔法文字都不认识,想学会什么守护神咒之类的高级魔法,那跟白日做梦差不多。

    哪怕是眼前马尔福教的锁腿咒,他都学的头大如斗。

    他现在是纳威隆巴顿,一个在魔法上没什么天赋的学生,但是,也不是麻瓜,体内还是有一些魔力的。

    只是不知道怎么用。

    因此,就想让马尔福教他锁腿咒魔法。

    只要他学会了,那么回到现实世界中或者轮回世界中,他就有机会向大片系统或者主神,兑换魔法基因。

    有了魔法基因以后,他就可以直接使用魔法,而不需要兑换魔法,这样一来,可以省下一大笔奖励点和支线。

    但是,学习魔法的过程,还是比想象中的要困难许多。

    因为锁腿咒的咒语,有七十二个古老魔法文字组成。

    庄不凡不认识魔法文字,因此只能靠死记硬背。

    这些魔法文字的读音还特别拗口,很容易读错。

    一个字错,那整句咒语就算失败!

    而且念咒的时候,必须字正腔圆,一气呵成。

    因为时间有限,因此庄不凡花了两个小时,仅仅记住了这72个魔法文字的拼写和读音,还有把锁腿咒的咒文记住,就此打住。

    让一个麻瓜,花几个小时就学会一个魔法,显然异想天开。

    庄不凡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而且一个锁腿咒显然无法满足他。

    接下来,他就让马尔福带着去找哈利波特他们。

    好在因为明天就是期末大考,这个时候,学生们都在礼堂复习资料。

    因此,庄不凡很快找到了黄金三人组。

    说起来,他从小也是看哈利波特长大的啊,小时候还崇拜过他。

    这闻名不如见面,可总算等到了一睹童年偶像真容的机会了。

    等会是不是要个签名什么的?

    “纳威,你怎么和马尔福在一起,是不是又被他欺负了。”一个带着浓重口音,淡茶色头发,没有眉毛的同学,看到纳威后,叫道。

    庄不凡一看他脸,就知道这一定是练习魔法经常失败的西莫了。

    而坐在他旁边的那位,带着小圆眼镜,一双绿色眼睛,一头凌乱头发的,无疑就是哈利波特了。

    而坐在哈利波特对面的那两位。

    一个则长着长鼻子和雀斑。

    一个则有着一头浓密的栗色头发和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长相漂亮可爱。

    无疑就是罗恩和赫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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