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虎爷的彪悍人生 > 正文 第16章 《系统的意外?》
    也是那天夜晚,他碰到了在门口等她的父亲。她父亲对他说过的话又如魔咒般浮现在任虎的耳边。“我不反对你们在一起,但她终究是要飞上天的,她是天鹅。而你,得十分的努力,拼命的追赶,这会很辛苦,如果觉得累了你就应该放手,我知道你会舍不得,现在也不会因为我说的一两句话而放弃,但事实摆在你眼前的时候,你不得不接受。”

    “他父亲是对的,说的只是一个事实而已,那时候的自己天真甚至有点幼稚的以为只要努力就会得到,呵,门当户对。”

    那夜,他喝得烂醉如泥,楠楠自语,甚至还唱了一晚上的歌,他知道,他离她越来越远了,这是一道鸿沟,一道很难跨过去的鸿沟。

    他开始有点认命了,人一旦认了命,就是堕落的开始。

    他现在每天都会去酒吧喝酒,不喝个稀巴烂决不会离开。

    马伯寅来了,他看见任虎这个样子很是为他担忧,他想激励他,可是任虎却只想和他喝酒,一点交谈的欲望都没有。

    一次两次,每次都是这样,除了喝酒就是喝酒。

    这次,马伯寅找人专门制作了一个苏莹莹的面具,他带着去找他。

    “莹莹,你怎么来了?”酒吧内昏暗的灯光下任虎放下酒杯,走了上去。

    马伯寅不说话,伸手掏出一张卡。

    灯光突然一亮,任虎一把扯下马伯寅的面具,面露颓废,不再说话,拉过他继续喝酒。

    历史往往充满了惊人的相似,真正的苏莹莹来了,同样给了他一张卡,告诉他实现了梦想,赚了很多钱,她想要和他结婚。

    喝的烂醉的任虎却是一把撕碎那张银行卡,怒吼着:“骗子,你们都是骗子。”苏莹莹哭了,这是他第一次吼她。现在原地,手足无措。

    苏莹莹被粉丝认了出来,人群把他们一冲而散。

    。。。

    任虎躺在沙发上,眼睛紧闭,嘴角却是向上扬着。时不时还吐出一句:“莹,莹莹要和我结~婚,嘻嘻,我要和~莹莹结婚了!”

    喝醉了人最是不可理喻的,任虎固执的把背包当做婚礼服,把菜刀当做戒指,他还特意拿野猪皮包好菜刀用鞋带绑好打了个蝴蝶结,算是戒指盒,就这么直直的背着背包,一脸迷离喜色,准备去结婚了。没走两步,任虎脚一软躺在地板上睡着了。

    “滴,警告,破解成功,发生未知意外,启动b保护宿主装置。”

    小白突兀的出现了,洒下一道蓝光包围住任虎。黑暗吞噬了他,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无边无际的草原,一片翠绿,被阳光一照,像是刷了一层金粉,随着阵阵的晨风,掀起了碧波金浪。盛开着的各色各样的野花,这里一丛,那里一片,沐浴着阳光,在广阔的草原上争奇斗艳,散发着浓郁的芳香,放眼望去,野花如同色彩缤纷的云雾,飘落在绿色的草原上。晚间,整个草原完全地改变了,浓浓的雾气,从四面八方升起来,草原慢慢地转为了暗绿色,每朵小花,每棵小草都散发出香味,草原蒸熏在芬芳的气息里。

    任虎睁开了眼,看着四周广阔的草原有点懵,用手拍了拍脑袋,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站了起来。瞭望四周,一望无际。“该死的,怎么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这里是哪儿?”任虎对自己说着,试图联系小白,而小白一点回馈也没有,掏出手机想查一下定位,尽然一点信号也没有。“咦?手怎么变小了?”任虎抬起自己的手看了又看,白白嫩嫩的小手。然后他发现衣服鞋子也特别肥大,完全不合身。“又是小白的梦境吗?”任虎楠楠自语,盘坐在地上,试图联系小白。

    小白终于有了回应,但他的声音出现了罕见的虚弱,没有往日那样的活泼。

    “小白,我是在梦境吗?”

    “宿主,你别说话,听我说。你不是在梦境,这是那圆球干的好事,事情从急,我本以为这圆球只是一个普通的数据连接口,破解之中,发现它并不简单,它居然带有时空隧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停不下来了,这些天恢复的能量被他吸收的一干二净,我只能用尽最后的能量守护你的安危。不过,我已经破解它了,你得加油活着,等我储备好能量,我们就能”小白的声音截然而止。

    “就能什么啊!小白你大爷的,说话说半截。”任虎等了半分钟也没听到小白的声音,他开始为小白担忧起来。嘴里一直嘟嘟喃喃的念叨着:“小白,你一定不要有事啊,我得回去啊,我还要和莹莹结婚啊!”

    任虎一点头绪也没有,太阳火辣辣的烘烤着大地,连风都烫的吓人。好在他的野外求生知识给了他很大的帮助,流落荒野,第一步得先找到水源。

    任虎脱下了鞋子,放进了身后比他人还大的背包里,一步步走着,在他渴的不行的时候,“哗哗”的流水声终于传进了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了水边,只见一股清澈的溪流缓缓的在草丛中流淌。确认是活水,任虎用手捧着水贪婪的喝着。

    反手抓过披散在双肩的头发,用鞋带扎了个马尾,看着水中倒映出自己那张稚嫩的脸呆了,一股子的熟悉感,这眼睛鼻子完全不是自己喝醉前的样子,变年轻了,似乎是初中时期的样貌。

    “卧槽,穿越了?”任虎不可置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又不得不接受已经发生的事实。

    “你奶奶个腿,玛德小白。竟瞎搞,你不搞点事情不舒服斯基是吧,别人家的系统不是虎躯一震坐享齐人之福,再不济也能名震天下,家财万贯。你呢,除了搞事情就是搞事情。”任虎破口大骂,挤兑着小白,他希望小白能给他一点回应,然而小白就像消失了一般。

    骂了片刻,任虎站了起来。左脚底传来一阵刺痛,原来是袜子烂了。

    流落荒野,生存是第一位。他得活着,在小白回应他之前,他要好好活下去。他必须要回去,他爱着她,他要娶她。

    脑海中的知识告诉他,美丽的大自然下面潜藏着不知道多少危险,在荒野中,你必须得保证你能持久的快速的奔跑。任虎抓着菜刀,砍着长了半截的鞋子,做了双简易的套脚鞋,用鞋带绑牢。

    任虎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可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不能在一个地方呆太久,他得离开了。

    沿着溪流,他向着下游走着。这算是他人生第一次真真正正的荒野求生。

    周围慢慢的出现了低矮的灌木,前面便是森林,太阳也不在那么酷热了。

    任虎用藤条和树叶构建了一个吊床,这将是他今晚休息的营地。连着试了三次,他才成功升起了火,望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他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取出两只顺手打来的兔子,来到溪边,溪水带走了殷红的鲜血。任虎两眼放光的看着两个肥硕的兔子,肚子早就饿了。

    任虎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簧火有点儿小了,加了点材,火苗又串了上来。太阳已经落山,天空变成了红色,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鸟儿们也飞向森林。

    任虎望着天上的红霞,手里握着半只烤兔,不禁悲从心来。

    人是一个群居动物,一个人的时候,特别是行走在这大草原上,难免会想到许多东西。母亲的细语叮嘱又一次重现在他的面前,他想念着城市的公交车,广场,甚至他想念着那碗没有牛肉的牛肉面。他抹一把脸,赶走最后一丝留念。

    一定要活下来啊!毕竟他还有希望。

    清晨的阳光洒在了他的脸上,任虎缓缓的睁开了双眼。

    他相信小白,不过眼前生存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有希望。今天,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他对自己能生存下来坚信不疑。簧火再一次被点燃,昨晚剩下的兔肉在火上烤热,就着溪水一口一口的吞进了肚子里。

    吃完最后一点兔肉,任虎的意志也坚定了下来,他可不想像个野人一般流落荒野,然后如同野人一样在荒野之中过着野人的生活,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太可怕了,他必须得去找寻人群。

    任虎熄灭了簧火,又再一次沿着溪流走着。

    冰凉的溪水让双脚失去知觉,头上那火辣辣的太阳又烤的头皮发烫,小溪边的茅草长得又绿又长,划在他身上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小刀,不一会儿,就化的脸上左一道右一道的红印。

    走了没一会儿,任虎就气喘吁吁。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体力永远不够用。他很鄙视自己这副躯体,细皮嫩肉,俊美的像个女孩子,但对于身在荒野的他来说没有体力,没有力量,活不过几天。

    望山跑死马,何况他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子。但他任然咬着牙,努力的迈着脚步,艰难的向前走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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