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李芸芸的帮助带路,沈万三很快在李芸芸家附近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回到李芸芸家开始搬家,由于东西不多,搬起来很轻松,背个包就走了。不过,李芸芸和王芳芳两女跟沈万三一起去了他的“新家”认门,有两女帮忙打扫,沈万三自己则负责买一些居家用品(sh那边的本来就没什么,不太好长途携带的东西都放在李老太太那了,李老太太说以后要是沈万三回sh还可以找她拿。真是好人呀!)。
忙了一天,沈万三对两女很是愧疚,本来她们姐妹今天应该好好出去逛逛的,结果被自己耽误了,于是,他提议晚上请两女和刘哥一起吃饭,顺带他好跟刘哥提一下办各种证件的事情,比如什么边防证c暂住证c入港通行证之类的,毕竟刘哥好歹是政府机构人员,应该人头比较熟悉。
结果,晚上刘哥被沈万三灌了几杯酒后,就大包大揽说要给他全搞定。沈万三自然知道办事需要经费,于是便拿了2000元和自己的一张伪造的sh籍身份证给李芸芸,毕竟让人办事,不能不给钱嘛!
李芸芸说钱太多,沈万三硬要给她,毕竟求人办事,还得要辛苦费嘛!被沈万三一顿好说歹说,李芸芸还是收下了。
(是不是有钱好办事?那也得有门路把钱送出去呀!要是找私贩,都有可能被人打劫了。)
就这样,王芳芳去华为工作了,沈万三也重新过上了独居生活,他现在虽然在等待刘哥那边把证办下来,同时也需要考虑的是到香港后靠什么赚钱的问题。
“搞娱乐?”
“没门路,拿个后世的剧本去,就算人家收了,也给不了多少钱。还是等自己以后有人脉有资本后在考虑这方面吧!”
“做外贸?”
“更没这方面的人脉了,而且,这里面的水太深,自己这傻傻地钻进去,有可能直接被淹死。”
“搞金融?”
“这个看上去倒是不错,但是资本不够,就搞出什么名堂了,以后这方面倒是自己的发财大道,以后再说吧!”
“做文抄公?”
“恩!这个倒是不错,不用背景,哪怕自己一开始收获较少,但是后续的爆发力很大,而且自己可以抢占不少优质ip。以后自己对外公布的身份最好就是一个作家,这样自己的时间比较自由,而且相对也比较低调。社会各界人士对作家的接受度也挺高,无论是政界还是商界,哪怕是社会大众都对这一身份比较认可。以后自己就可以用作家的身份跟各色人等打交道。”
“好,就这么决定了!”
“既然要抄书,自己电脑里的文件资料很多,但是自己要重新誊抄才行,这时候还没有都还没光驱呢!”
(ps:1991年,由有全球1500家软体厂商加入的fare一publisherasciati一n中的ultidia pc 一rkg gr一up公布第一代pc(ultidia一pernal一puter)规格,带动了光盘出版品的流行。一张光盘的容量是640b,光驱的数据传输率为150kb/s(被国际电子工业联合会定为单倍速光驱),平均搜寻时间为1秒。)
“自己写的书一定要大陆背景,要是自己直接上英文书籍,别人肯定要怀疑的。至于以后等自己在香港和欧美混熟了,就可以开始各种抄了,哈哈!”
“可抄袭的书籍范围应该在90年出版或创作,内容背景最好十年代以前的中国”
沈万三打开笔记本,开始查看自己穿越前下载了哪些符合这个条件的书籍。
——《活着》 1992年开始创作,1993年出版。
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活着》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原作者余华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这部小说获奖无数,还入选了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
沈万三心想:“我这么直接抄袭人家大师的作品是不是会天打雷劈呀!不管了,先把自己的文学地位搞上去,然后再吸金。实在不行,还可以换马甲嘛!接着就可以把《许三观卖血记》也给写出来,这样自己以后就必定是个知名作家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
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c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sh,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sh”。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
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本书入选韩国《中央日报》评选的“100部必读书”(2000年)c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
“不过写这些悲剧的作品,要是再港台吃不开怎么办?要不要写点情情爱爱的东西?”
“恩,这个可以有,比如《长恨歌》c《白鹿原》?”
“《长恨歌》是2003年出版的,但是原作者王忆安是个女性,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sh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自己这么一个大男人,好像不好写这个吧!”
“《白鹿原》?记得在1988年,原作者陈忠实已经开始创作了,自己这么盗取他的思想好嘛?而且这个作品的创作背景是西北,自己好像不具备这个创作条件呀!”
“算了,先搞《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吧!先把自己名气打响,然后就可以考虑换马甲捞钱了。比如到时候搞个《缥缈之旅》或《诛仙》连载之类的。”
“现在就先把这些书给抄下来,还好打名气的书,字数不算多,要不然真是要跪了!”
(可见,做任何事情都要精细,不然很难成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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