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剑墨丹青 > 《剑墨丹青》正文 第25章:赤烈
    “找曹云山的麻烦?”

    “没错,”方龙打了个响指,说,“走着,吃好喝足打阿蒙。”

    无巧不巧,曹阿蒙今天过生日,曹云山为了表示对他的重视,特意给他举办了三十二岁的生日宴会。

    方萧二人虽然刚吃饱,但已经来了再喝一杯又有何妨。就算不喝,也得让人家高高兴兴的将生日过完呐。

    话说曹云山的面子还真不小,一个小宴会,锦山县的精英层来了一半,但更多的是些江湖人士。

    当然,曹云山召集他们来并非是参加阿蒙的生日宴会,而是为了宣布一件事,或者说是揭晓一个千古绝密。

    “曹公是说,那只名为‘赤烈’的狐狸精,就藏匿在孔雀县的醉鸟林之中?”

    问话的是蔡州刺史张喻的次子张达,张达年近三十,为人五五开不好不坏。头脑机灵,本来是个做官的好胚子。

    然而,他却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喜欢探奇冒险,对民生问题并不十分关心。他的身边聚集了许多能人异士,是个哪里有奇事往哪里钻的主。所以,曹云山这次特意将他请来,共商大计。

    这件事的起源是这样的。

    因为毒鸡事件,曹云山虽然觉得问心无愧,但依然害怕瑶光阁与白龙门联手在自己头上借鸡生事,毕竟那是自己得罪不起的势力。

    于是为了销毁罪证,他欲将剩余的那些毒鸡集中杀死烧掉,跟他们来个死无对证。然而,正要动手之时却被一名僧人给制止。

    那僧人说他的主人需要这些毒鸡用作他途,拿出来一箱黄金作为交换。这等百年难遇的好事曹云山哪里不肯,于是连忙答应,而且还包了运输,承诺一只不少的运到了醉鸟林。

    然而天下哪里有这么好的事,等他将鸡运进了林子,再看那黄金时,那箱黄金竟然全部变成了树叶。其中还有张小纸片,上面写道:

    “朋友,毒鸡不是盘中餐,欲取真经需入林。”

    这等怪事让作恶多端的曹云山感到无比惊恐,以为是鬼神作祟,倒也没心思心疼钱了。那几日他茶不思饭不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躲在家中念经拜佛,已经开始重新思考人生了。

    他的好友孙乾听说了这件事,经过分析认为曹云山是中了幻术。孙乾虽然不会巫术,但他的家族世代与苗疆联姻,耳濡目染的也略知一二。为了搞清楚是谁捣鬼,消除心理阴影,曹云山便花了重金拜托孙乾请人调查这件事。

    经过一两个月的调查,这件事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负责调查事件的那几名术士一致认为,这幻象应是古书记载的“赤烈狐”所为。至于那段文字的解说,他们的解说五花八门,最后总结为这是那只狐狸诱人深入的挑衅。

    根据奇书《兵器方》记载,这只狐狸在商汤时代便已修炼成精,喜毒嗜血,有媚人心智之术,曾被上古圣剑“赤烈”封印,因此被人称之为“赤烈狐”。

    书正文曰:

    朱皮林奇乃是异性,嗜酒而义结金兰。每逢月中,必聚之饮于洪山,论家常野史。是日,二人煮酒而论天下之事,欢畅之处,所系所思以为共谋,甚喜,剧饮千杯皆不为醉。

    忽而,月隐琼宇,群星不在,石林鬼魅,仿佛日月堕落之感应。洞府山河欲碎,尘土飞扬,阴风怒号,仿佛天地消逝之前兆。惺忪间,惊恐复存,万念俱灰,鼠窜而无力,唯推土避石,相扶探无光蔓路,存一息作待时而动。

    “破”

    却听巨响炸裂,刹那满目红光。弹指间,昏暗灰飞烟灭,阴怨不存于世,天差地别,宛如梦境。翌日,及阳光普照,世事无变,唯山中多一剑尔。

    朱皮大喜,曰“本色,乃天赐。”林奇擅剑,曰,“君子不夺人所好,吾之所好,唯剑尔。”朱不悦,曰,“顺天则昌,逆天而亡,尔若反道而持,吾等自将替天行道。”林大怒,曰,“剑长二尺,眼见为实,不刻姓名,何言有主乎?余本爱武,十五习剑,虽无长进,猎狼捉虎却是有余,如此尚不敢言占为私有,尔等手无缚鸡之力,不耻而大言旦旦,仿佛天地为一家之苑,岂不让人神共愤乎。”不及语毕,朱皮示弱以剑为礼,笑曰,“剑当配英雄,兄本英武,执此剑必震天下。”林奇闻而不语,心道,“如此颠覆,必有谋诈,有道是人心叵测,金兰之义,亦须小心为上。”此后二人各怀心思,皆不敢妄动。

    “嗖”

    揣测间,朱剑忽而颤动,突突拔地而起,悬于半空,隐约成人形。其形也,翩若游云,婉若玉狐。洁如凌霜,静如皎月。仿佛兮若雨花之一灿,飘飘兮若朔风扬梅朵。远而望之,娇若春芍含白露,近而观之,俏如素鹃浴清波。脆音娇韵,巧笑妖娆。云裳花貌,旷世难描。

    忽尔,形灭而声起,曰,“妾名赤烈,日破千军,夜侍君寝。”林大喜,曰,“如何养之?”狐曰,“以毒血饲之。”不及语毕,朱皮凶光毕露,趁林不备,钝石以击之,亡。

    赤剑吸血,血如百川汇入剑海中,及红光复现,又落他主。后,所寻者皆大喜,不知其中蛊惑,以为争夺乃人性之始终,为之舍信义而断生死,信义生死亦不足为道尔。

    若《兵器方》所言非虚,剑与狐经过时光磨合已是共存体,那“赤烈”当真是绝世第一奇剑,不说得之可得天下,至少也能雄霸一方。

    听曹云山将“赤烈”说得神乎其神,在场所有人无不心动,恨不能立即赶往醉鸟林。有了利益驱使,醉鸟林有去无回的传说,此时竟然没一人当真。

    萧遥对“日破千军”兴趣索然,但对“夜侍君寝”有点心动,与方龙道,“要不我们也跟他们去瞧瞧。”

    方龙的兴趣与他相反,但目的却是相同。他正愁无利刃在手,此行早已视为天意,哪里会拱手相让。只不过醉鸟林的诡异,他还是心有余悸,笑说,“我看不如等他们忙完,然后我们再从他们手中抢,岂不更加安全。”

    萧遥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这不是说废话么,你和颖儿都说那里危险,我难道是说跟他们进林子瞧瞧么。”

    方龙点了点头,正要说些什么时,却又听张达问话道,“敢问曹公,这等好事你不偷偷占了,反而告白于众,该不会哈哈,有什么难言之隐吧。”

    曹云山听了哈哈大笑,说道,“张公子多虑了,不过你就是直接说我有阴谋诡计也没事。嗯,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之所以将这个消息与你们分享,是因为我自知作恶太多,胆子又小,醉鸟林那么诡异的地方实在是不敢闯,但却又实在想将那只狐狸抓来打一顿解气。”

    听曹云山这样说,众人反倒更加心安。虽然都是恶名在身,但既然已经知道是狐狸幻术作祟,那还怕些什么?只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怕狐狸的魅术,就怕同伴的刀子。

    听曹云山如此解释,张达觉得也在情在理,于是提议说,“既然如此,我们来定个约定,先讲断,后不乱。”

    “好。”众人连忙呼应,但也有声音说,“张公子猎奇的名声大伙都知道,这等宝物定是要收入囊中的。我劝大伙还是有些自知之明,切莫赔了夫人又折兵,搭上自己的小命。”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日被方萧二人戏弄的泉龙镖局镖师刀疤男。方萧二人闻声感觉到熟悉,不过粗略一看竟然没看出来。

    这是因为刀疤男在他们印象中是一个满脸胡子的莽汉,而眼前这男子却是连一根胡子也没有,长相看上去也略显斯文。

    原来,刀疤男一伙八人在得知泉龙镖局被铁掌门挑了,并且起因是他们欺辱唐元堂的缘故,他们早就吓得如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回去,就连孔雀县都不敢待了。不仅如此,为了避免铁掌门追杀,还都变换了造型。

    好在他们刚拿到一笔不菲的佣金,短时间内吃喝不愁,于是便在锦山县落了脚。由臭气相投定理可知,他们与曹阿蒙之流简直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所以曹阿蒙的生日宴会,他们肯定是要来祝贺捧场的。

    张达自然也不认得他是何许人也,不过他也不关心,就他的问题回复道,“我张达虽然喜欢收藏些奇花异草,珍禽异兽,但我以我祖上的信誉起誓,这些都是我靠自己的双手得来的,绝非靠着坑蒙拐骗偷抢这等下流行径。此番醉鸟林之行,我虽志在必得,但绝不利用权势从中作梗,做出为人不齿之行径,破坏夺宝游戏的公平。”

    “张公子言重了。”曹阿蒙白了刀疤男一眼,给张达赔礼道,“我这位朋友初来乍到,不知”

    “曹公子不必多言,为人立世,做到问心无愧即可。至于宵小言论,我是不会在意的。”

    刀疤男被他说得脸色一红,脸上的刀疤显得更加显眼,他原本以为这样说话能一呼百应,却没料到被众人嘲笑,只好灰溜溜的找个僻静的座位坐下。

    而他也是倒霉至极,无巧不巧的坐到了方萧二人旁边。这次六目相对,相差不过二三十公分,脸上隐藏的那颗痣都看得见,有怎会不认识。

    刀疤男欲哭无泪,正要大声喊叫,方龙手快及时捂住他的嘴巴,警告道,“想死你就叫一声试试。”说完便放开了他的嘴巴。

    刀疤男知道他的本事,这时哪里还敢说话,连呼吸都不敢出声。只不过他心中很是困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曹阿蒙的生日宴会上,心想莫非这两人也是曹阿蒙的朋友?

    方龙再次看到这家伙,感觉剃了胡子后长相还挺喜庆,与萧遥道,“看他们这架势还不知要商议到什么时候,我们先出去转转,带上这家伙。”

    萧遥坏坏的笑了一声,说,“那必须得带上。”

    众人又商议了很久,最后决定一同进入醉鸟林,采取互不干扰各自为战的策略。至于时间,便定在了半月后的冬至。

    之所以要择日而不撞日,是因为他们需要时间向瑶光阁与白龙门两家交涉。其实,曹云山将张达找来,主要便是干这活儿的。

    醉鸟林因其特殊的存在,其归属被瑶光阁与白龙门共有。但无论他们两家如何强横,终究是江湖势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张达的面子,同属蔡州管辖的他们,绝对是会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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