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的机构。1993年,她辞去教职到北京,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创办第一家教育孤独症儿童的学校,称“星星雨儿童研究所”。“星星雨”的命名由来一是美国电影《雨人》,二是台湾人把患孤独症的孩子昵称为“星星的孩子”。学校的功能有三方面:对儿童的治疗和教育,对家长的培训,以及向社会宣传以使人们了解并接受孤独症和其他残疾人。
与其他私人创办的非营利组织一样,田惠平的研究所也遇到“身份”问题: 找不到主管单位,不能在民政部注册,而只能在工商局注册,因而享受不到税收优惠。这样,她就必须依靠学费维持运转,而这样的话学费也不能太低。这对家长不公平,因为他们本身是纳税人,却并没有因孩子的缺陷享受政府或单位的福利补贴。而且,贫困家庭的孩子仍然不能进来。教职人员只能依靠志愿者,或接受低薪。但是这种教育的xìng质又需要目前在中国甚为短缺的专业人才,因此缺乏称职的教员成为一大困难。
“星星雨”创办的曲折过程和“身份”定位也典型地说明了现阶段中国草根组织的困境和变通的出路: 田惠平1993年3月到北京,最初在一家幼儿园任教师,收治了6名孤独症儿童。但因幼儿园是属于一家私人公司的,收治孤独症儿童不能带来经济利益,两个月后公司就终止了对田的聘用。于是田惠平争取到北京西郊培智学校的马校长免费提供学校内的两间平房作为教室和宿舍,开始创办自己的学校“星星雨”。“星星雨”开始靠收取一定的学费来支付教师的工资和必要的伙食费用,进行简单的经营。但维持了3个月,又受到上级教育部门的干涉,被迫搬走。同年9月搬到北京聋儿康复中心,开始了募捐活动,并支付房租,购买设备,逐渐走上正轨。1994年1月,“星星雨”正式注册成立。以后又经历几次搬迁,于1997年购买了房屋,搬至目前的朝阳区东旭新村。
“星星雨”在正式注册之前,田惠平试图寻求政府和社团的支持,希望以政府或社团为其业务主管单位,自己仅负责教学任务。她先后同国家教委以及多家“GONGO”商谈,都未有结果,于是只能独立注册,并且不能作为民间社团而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10万元,法人代表田惠平。其内部也不设理事会,决策权、领导权基本上由所长田惠平掌握。工商部门对于民办非营利机构的管理很不规范,只能用管理营利机构的办法来管理。这是在我国当前独特条件下的独特形式的组织: 它不属于民间社团,因此没有业务主管单位,它既是自下而上的草根非营利组织,同时也属于“民办企业”。在法律上并无明文保障此类组织的税收优惠,但是“星星雨”以其发展业绩获得了工商税务人员的理解,可以获得在纳税方面的“照顾”。
后来,田惠平还建立了“孤独症儿童家庭救济基金”,以补助失业父母、孤儿以及其他患此症的儿童。但是这一基金又不能成为公募基金会,因此不能大规模向企业及社会募捐,只能分散地接受个别捐赠。不过由于田本人在国外留学的经历,可以利用她的知识和资讯发展国际联系,逐步得到国际承认和支持,目前大部分资金捐助来自国外,包括德国驻华使馆。除了资金外,还获得了专业上的支持。田惠平自学校建立以来已多次访问国外,学习同行的先进经验,包括引进美国新泽西伊登服务中心的“应用行为分析法”,把它列入培训家长的课程中。在管理制度上,也严格符合国际规范,财务完全透明,从而建立了较高的信誉。
截至2004年,“星星雨”已为全国1010个家庭提供了孤独症儿童的训练、咨询及家庭辅导服务,培养了中国第一批从事孤独症儿童早期教育的专业教师。累计接受捐款总额达到140万。目前,“星星雨”共有专职员工15名,其中全职教师8名,兼职人员2人。
2002年,田惠平总结她8年办学的经历:“作为为残疾人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的负责人,我自己没有固定的收入;为了向孤独症儿童打开大门,我必须经常面临各种挑战,包括经济上的和专业上的。但是我知道该怎么做。我感到快乐,因为我找不到其他更好的、与我的孤独症儿童共同生活的方式。我可以把我八年来的经历描述为‘通向星星的路程’”。
应该说,这段话也可以代表大部分当前在中国有理想的、有志于公益事业的人士的经历、甘苦和心情。
《财富的归宿》 第一部分廖晓义和“北京地球村”
4 梁从诫和“自然之友”
梁从诫是中国最早的环保志愿人士之一。他从最初保护云南的金丝猴开始,逐步发展到保护其他稀有动物、森林、水资源等等。他于1994年创办“自然之友”,其主管单位就是他任教的北京大学“中国文化书院”,“中国文化书院”其实与他从事的环保工作并无关系。现在“自然之友”已有1000多个个人会员、20多个团体会员。梁是名人之后梁启超之孙,梁思成和林徽音之子,本人又是全国政协委员。在宣传上多少有些优势,“自然之友”现在是中国最著名的倡导环保的组织之一。其资助来源大部分来自境外,包括福特、拯救未来协会、壳牌石油公司以及香港一些企业等。近年来大陆的捐助也日益增加,其数目接近国际资助。
另外梁从诫也用他的影响支持其他一些活动,如可可西里的藏羚羊保护活动。他以70高龄走访了海拔4000米高的可可西里高原,同时他也是可可西里纪录片和民间保护藏羚羊志愿者组织“藏羚羊团队”的热心支持者,为他们做了许多宣传工作。
5 廖晓义和“北京地球村”
廖晓义是留美归国学生,是我国热心倡导环保的民间志愿先驱之一。她于1996年在北京成立“北京地球村”,以宣传和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觉悟为宗旨。最初的资金来自她个人的捐赠。由于她的坚持不懈的努力,赢得了国内外声誉,赞助也随之而来,包括国际基金会。目前“地球村”在北京有办公室、十几名全职工作人员,在全国各地有志愿工作者网,成员达4000人。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时,在广西的访问以环保为主题,廖晓义曾代表环保人士参与同他的座谈。“地球村”的工作主要是宣传教育。其活动有: 在中央电视台曾开辟“环保时间”的栏目,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并推动公民监督当地政府的环保政策;举办培训班,发表学术研究报告;组织专家网,向决策者提供环保问题的咨询服务等等。“地球村”还与国家环保局合作编印了中国第一部《公民环保指南》。
以上是几个成功的例子。这几位私人公益家及其事业有几个共同点:
(1) 个人的动机来自一种对社会的使命感,带有理想主义色彩,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极端执着,足以克服各种艰难险阻。
(2) 有思想、能实践、知识水平较高,能提出有创造xìng的方法,并懂得经营和cāo作。如“小额贷款”、富平学校以及“星星雨”等机构,从一开始就按照国际规范,财务透明,一丝不苟,经得起任何方面的审查。
(3) 或是由于自己的学识成就的背景,享有一定的声誉,容易取得公众的信任,或是通过自己锲而不舍的努力和成绩赢得声誉和信任,有能力、有机会建立广泛的国际联系,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以上几条都是私人公益事业得以存续的重要条件。他们遇到的困难也是相似的: 首先是卡在主管单位这一关,无法便捷地作为非营利组织注册,因而不能大规模公开募捐,也不能名正言顺地享受税收优惠。他们之所以取得成功主要靠自己超常的毅力和灵活的智能。这里个人因素起很大作用,于是接班人问题就涉及组织的延续。例如梁从诫与茅于轼都已超过70岁,进一步使其事业制度化已经提上日程。这方面,富平学校做得较好。如果扶贫基金会最终能成功地建立起来,对中国的私人公益事业将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先例。其他的私人公益组织凡是比较成功的,大多有以上的特点。
另外一些自发的私人公益活动就没有那么幸运,有的开始时得到媒体宣传,一时很为公众看好,但不久就销声匿迹,或出了问题,甚至变成丑闻。这里举一个为媒体广为报道的例子,即“胡妈妈”的“中华绿荫儿童村”。
“胡妈妈”本名胡曼莉,是武汉一名中学英文教员。据最初的报道称,她于1989年的一天,清早开门发现门口有两个被抛弃的婴儿,出于怜悯,她把他们抱回家抚养。后来见到这类弃婴事件很多,就起意办一个收容弃婴的孤儿院。1992年,她成立了“中华绿荫儿童村”,在武汉民政局注册,有了可以在社会上募捐的合法身份。收容的婴儿越来越多,她又负责为他们找寻抚养的家庭,久之便与“美国妈妈联谊会”取得了联系,并且接受了后者大量捐助。在一段时期内,她与她的“绿荫村”是媒体宣传的对象,她本人还到过北京,争取到与一位副总理合影。这张合影给了她在当地领导面前很大的资本,并有助于她集资。1995年她在福建一座寺庙前举办劝募活动取得很大成功,因此认为福建人比较慷慨,就把“绿荫村”搬到了福州。1999年,她作为“美国妈妈联谊会”的代理人到云南丽江,主持成立“丽江民族孤儿学校”。直到2001年4月,她还以富于爱心的“中国母亲”形象出现在中央电视台的公益广告上。但是同年6月,“美国妈妈联谊会”就把她告上法庭,称她在联谊会捐助的巨额款项上有欺诈行为。在此以前已经有人揭发她一些问题,在“美国妈妈联谊会”的诉讼过程中,各种内幕逐渐揭露出来。据说在福建那次集资活动中人们已经发现她许多欺骗行为,她对那些儿童的态度也是人前人后截然不同,私下甚至有虐待行为。更重要的是她的账目混乱,经不起审查。在此以后,民政部表示从来没有批准过这一儿童村,因为根据我国规定,个人无权进行孤儿收养的业务。单从目前媒体已披露的情况来看,局外人无从判断胡曼莉是从一开始就存心以公益为名骗取名利,还是以行善始,由于管理不规范,逐渐为名利所腐蚀。无论如何,她曾在武汉正式注册。这样一个管理混乱的组织能存在这么久,而且获得如此高的声誉,说明在这方面严重缺乏监督机制,也说明人们对营利与非营利活动的界线认定混乱。这不是个别例子,类似的案例常有披露。更多的并非由于欺诈,而是由于得不到合法地位,或缺乏理解和支持,难以为继。如果对民间公益活动政策明朗化,法规合理化,同时健全监督机制,诸如胡曼莉这种案例是可以避免的。
不过,由于民间公益活动是应时代所需而产生的事物,代表进步的潮流,有很强的生命力,在艰难的条件下还是百花齐放、发展壮大,良xìng的、成功的活动还是远超过失败的例子。其贡献不仅在于帮助需要的对象,更在于提高全社会对公益事业的觉悟。
《财富的归宿》 第一部分企业家的觉醒
(二) 企业家的觉醒
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中国大陆是改革开放以后的新事物。第一批出现的“新富”多是农民出身,从乡镇企业发家。一般说来,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现代观念。有些人暴富之后,或是自己,或是其家人开始过骄奢yín逸的生活。比较普遍的传统思想是把财产留给子孙。有时也慷慨解囊,但多为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例如赠予足球俱乐部或歌星演唱会之类。曾有一名富商公开宣布送给一位当红影星一座别墅,引起舆论哗然。事实上此类捐赠目的往往是为自己或企业作宣传。当然也有为慈善事业的捐赠,但大多是救急xìng的,如水旱、地震等天灾,或经媒体报道的患重症的儿童医yào费等等。不过,经过一二十年的发展,中国的企业经历了向现代化的转变,人员的成分和观念也有很大的转变。这主要指民营企业,也包括国营乃至合资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那些有幸“先富起来”的人社会责任感也在提高。从个别分散的个人追求迅速发展成一种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并体现到行动上。以下举例为证:
1 光彩事业
这是最早的民营企业联合的扶贫行动,也是比较成功的。组织的名称是“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以下简称“光彩协会”)。1994年 4月,10位民营企业家在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常委会议上联名倡议“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其宗旨是:“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共同参加,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与‘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共求发展,共谋利益,共创利润,共享文明安乐,先富带动后富,促进共同富裕。”
这项光彩事业的独特之处在于不是单纯的捐款,而是组织民营企业在贫困地区投资办实业,于企业和当地人民两利。中国传统观念是“义”与“利”对立,而这项计划则是提倡“义利兼顾”,其解释是: 既坚持和提倡对祖国尽义务,对社会尽责任,又承认和尊重个人的合法利益,达到二者统一。从企业的自身优势和特点出发,按企业行为和经济行为的规律办事,从而具备可持续xìng发展的条件。
活动内容以参与西部大开发为重点,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其运作方式是把一个个项目作为具体目标和服务对象,以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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