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农村的故事 > 正文 第四章 第四回
    第七章

    我曾在脑海中勾勒出无数后妈的形象。那些凭空临摹出来的影像,在见到黄翠云的那一刻,瞬间被击打的粉碎。

    黄翠云和我见过的所有成人都不一样。她很白,那种白我只在死猪褪毛之后见过。她的头发是卷曲的,一丛一丛的堆积在她肥短的脖颈上。她和曹玉兰一样长着一张包子脸,五官过于集中的脸上,堆满了陌生的笑容,仿佛那荡漾着灿烂笑容的嘴角,会随时变成血盆大口,吐出毒蛇一样的细长红信子。

    黄翠云当着众人的面,落落大方地从阿爸的手中接过我潮湿的手,一脸的灿烂,阿爸乐开了花:“阿天,快叫阿妈!”

    我盯着挂在自己额前发梢上摇摇欲坠的水滴,一把甩开黄翠云的手说:“我有阿妈!”黄翠云的手臂在空中划出一条粗壮的弧线之后,僵硬在半空,脸上的表情随即晴转多云。空气瞬间变得凝重,围观的人却依旧热火朝天;男人们一边抽着阿爸散的红双喜过滤嘴香烟,一边津津有味地将目光聚焦在黄翠云滚圆的屁股和胸脯上。

    是的,黄翠云和他们自己床上的女人不一样。他们猜想着她肥胖的外表下一定隐藏着只有阿爸才能见到的千娇百媚,他们说黄翠云的声音一定很,不然阿爸怎么会失了魂,发了神经。

    女人们则压低了声音,交头接耳,喋喋不休,她们将目光聚焦在黄翠云左手无名指上那颗金灿灿的戒指上,那是阿爸送给她的订婚戒指,足足有5钱。

    婆姨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一个仅仅比自己白的女人,竟然轻而易举当上了村里唯一一座红砖房的女主人,婆姨们说,黄翠云和我阿妈,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唯一的可能就是她有着她们都没有的居民户口。

    陈阿婆说,娶婆姨是用来过日子,好看不能当饭吃。

    我躲开人群,转身就往自己朝西的房间走去。

    在通往楼顶的楼梯拐角处,我第一次见到赵飞燕。

    赵飞燕一身白裙背着光站着。在距离地面的第二层台阶上,与我四目相对,盛气凌人。

    赵飞燕长着一张只在挂历上才能见到的脸。精致的五官恰如其分地镶嵌在白皙的圆脸上,又大又亮的眼睛像两颗黑珍珠,一头齐腰的长发更是浓密乌黑。我失了神,愣在原地。

    阿爸走过来试图拉住赵飞燕的手;赵飞燕灵巧地缩回自己的手,背在了身后。阿爸的手尴尬地停在了半空中。

    我回过神来,瞥了一眼赵飞燕紧紧抿着的双唇,一股强大气场扑面而来,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顺手带上了房门。我的房间单调的一眼就能把房间里的一切尽收眼底。阿嬷的婚床上挂着蜡黄色的蚊帐,床上铺着一张凉草席。床边是一个旧衣橱,衣橱的一扇门敞开着,里面凌乱的堆放着几件旧衣服。

    向西的窗台下一张刷着红漆的长书桌上,醒目的放着一台阿爸年前新添置的电器——熊猫台式收录音机,还有几本已经卷边的课本;书桌前的竹椅靠背上,挂着一个军绿色挎包。

    我脱下湿衣服,顺手揩了揩头发,再揉成一团丢在门后的一把矮凳上。转身从敞开的衣柜里,随手抽出一件土黄色的背心,又接着抽出一条卡其色的短裤,用力抖了两下,便套在身上。

    我回到长桌前,顺手摁下收录音机的播放键,并把音量拨到最高,一个低沉的女声便在房间里流淌着,那是潘美辰的《拒绝融化的冰》。

    我一头倒在枕头上,一只受惊的长脚蚊从眼皮底下缓慢飞过,“啪”的一声,两只手掌上留下一滩鲜红的血,我互搓了一下手掌,将被蚊子吸走的血彻底抹干。然后背过右手,从枕头底下抽出一本书,那是由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红与黑:一八三零年纪事》。那是搬家时,阿爸从床板底下翻出来的,阿爸说那是阿妈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我一口气将它读完,接着重复着读了五遍,开始读第六遍的时候,我觉得于连是英雄。

    我随手翻开,刚好是于连深夜搬楼梯去赴玛蒂尔德的约。书中这位高贵而任性的玛蒂尔德,让我的脑海中倏忽闪过赵飞燕背着光,阴沉的,不可一世的脸。

    雷天鹏趴在窗台上,将鼻涕虫吸回鼻孔里,咧着嘴,痴笑着,大声嚷道:“四,四斤,你快,快,快起来看,你阿,阿爸买了一台大,大,大彩电。”一阵烦躁的情绪再次涌上心头,我将书倒扣在脸上,没有理会雷天鹏的叫嚷。

    我闻着书页发出的年代久远的陈腐味道,在思考这么一个问题:雷公村里的男女老少,像是商量好似的,认定阿爸是单身太久了,是时候找个女人了;但找女人干什么,还不是用来洗衣做饭;难道真的是为了生?

    这个问题我最终还是没有想明白,但那天我却明白了一点,不管我愿不愿意,从今以后,我的生活不可避免的要被肢解。注定了要被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女人所影响着,而发生质的变化。就像雷公村很多人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一种命运的被延续,无可奈何,随遇而安。

    第八章

    太阳西斜,围观的人才渐渐散去,继续着他们自己的生活,每家的烟囱相继升起了白色的炊烟,在绯红的背景下交缠着。

    我脸上倒扣着书,睡着了。一抹火红的晚霞越过窗台,爬在我的手臂和胸前,手臂上的绒毛明晃晃的闪着光。

    阿爸敲响了房门,依旧是一脸讨好的笑容:“阿天,出来吃晚饭了!”我翻了一下身,背上早已粘湿一片。吃的即刻赶走了瞌睡虫,我趿着拖鞋,不慌不忙地走出房间,来到了与厨房一墙之隔的饭厅。

    油腻腻的方桌上破天荒的铺着一张白底蓝花的塑料桌布,上面摆满了菜。

    赵飞燕依旧一身白裙背对着门坐着。黄翠云围着围裙从厨房里端出一盘红烧带鱼;阿爸在灶台边盛饭。我在门口杵着,进退两难;眼前的这番景象十分陌生,却如日光下的万物,那么清晰明白地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现实。我前进一步,便是妥协;可自己还有退路吗?

    阿爸放下手里的米饭,不由分说一把将我摁在赵飞燕坐的那把长凳上。我本能地想反抗,抬头便又撞见了阿爸讨好的笑容,当着黄翠云和赵飞燕的面,不忍心亲手打碎阿爸刚刚精心建造起来的新世界。

    在阿爸一脸心满意足的笑容下,我顺从地端起了碗;才发现碗筷都是全新的,不知这是预示着新生活的开始,还是因为之前的太过陈旧。

    黄翠云一边解开围裙,一边对阿爸说:“天明,饭前要先洗手!”阿爸应声车过身来:“阿天,先洗手再吃饭。”

    “我的手是干净的。”我为自己辩解道。

    黄翠云强调说:“细菌是眼睛看不到的,不洗手吃饭会生病。”

    “我没病,农村人没那么多的讲究。”我说完,瞥了一眼在一旁一直沉默的赵飞燕。从她那画一样的脸上,即刻读懂了一丝鄙夷。我“啪”的一声放下碗,起身离开饭桌。阿爸从背后叫住我,义正言辞地说道:“你阿妈说的没错,你马上给我去洗手,再回来吃饭。”我头也不回走出饭厅,越过走廊,疾速爬上了天台。

    我在天台上养了两只灰白色的家鸽。自己动手用木条钉了一只宽敞的笼子,铺上干净的稻草,就是鸽子的窝了。见到主人,两只鸽子“咕咕”叫着,我打开了笼子,顺手在笼子旁边的一只敞口的瓷缸里,抓出一小把玉米,洒在自己的脚下,鸽子跳出笼子,开始在脚边转着进食。

    我不理会暴晒了一天的地面散发的滚滚热气,席地而坐。肚子不合时宜的“咕咕”响个不停,我摸了一下自己扁平的肚皮,告诉自己,如果阿爸上来喊自己吃饭的话,看在那一桌子菜的份上,去洗手吃饭。但一直到天色暗了下来,都没有等到有人给我一个可以放下自尊的台阶。

    鸽子自觉地回到自己的窝里,享受饱餐之后的美足。世界开始变得安静;雷公村总是睡得特别早,太阳刚刚隐入地平线不久,一切便开始渐渐归于沉寂,只剩星星点点,若隐若现的灯光,点缀着夜的黑。我趴在天台的围栏上,半个身子探出了围栏;只见客厅的灯亮了起来,厨房的灯灭了,白天和黑夜就这样悄无声息完成了交替。我的世界也因为两个陌生的女人,而逆转。

    只见阿爸从厨房提着一大桶水进了客厅,身后跟着黄翠云。大概十分钟之后,阿爸又提着桶出来了,身后还跟着黄翠云。看来没有人在乎我的拂袖离去,关心我的去向。

    我莫名的颓唐,我想不明白,为何在吃饭前洗手和挨饿之间,阿爸会选择了前者,而之前却从未制止,今天却突然间严苛起来。

    从围栏上退了回来,我背过身靠在围栏上。不自觉地伸手抚摸着自己脖子上那块胎记,上面有一层细细的绒毛,那是证明我是阿妈儿子的唯一证明。我凝望着天边最亮的那颗星星,遐想着——如果此刻阿妈在身边的话,我不洗手,也不会不让我吃饭吧。就连雷天鹏那样痴傻,别说他不洗手,就是不洗脸,不洗澡,他阿妈也从来没有让他饿过肚子。一股莫名的哀伤涌上了心头,周遭的空气变得潮湿凝重,像是灌了水银。听从南方回来的人说,在那里见过酷似阿妈的女人。那个地方,阿爸去过,据说一条街都比一个雷公村大。

    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等我高过了阿爸,就去南方找阿妈。可是,成长是个十分缓慢的过程,我想快点长大,像雨后的春笋一般的疯长,不知为何就连小我半岁的雷天鹏,都比我高了,就连雷晓娟一个女生都超过我了,这让我感到无比气馁。

    周围的一切彻底安静,我蹑手蹑脚地下了天台,摸黑进了厨房,意外地发现饭桌上有一碗饭菜,来不及细想那是为谁留的,还是谁给我留的,抓起筷子,就是一阵狼吞虎咽。胸口的哀伤随之化作一声响亮的饱嗝,而烟消云散。随即,便有些洋洋自得,我觉得自己虽然挨饿了,不过现在还是不用洗手,就能吃饱饭;我还是战胜了那个臃肿的黄翠云,不可一世的赵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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