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珍珠曲 > 正文 第三十三章 你有多喜欢我啊
    他舒口气,可能是水喝多了,他的头一直抬着看天花板,看了有几分钟。

    我也不说话,两个人静静地听他的手表嘀嗒声。

    走吧,他说,带你去食堂吃饭。

    他也觉得喘不过气了吧?可是这个时间离吃饭尚有一段距离。

    我说,你坐下,听我说话。他比我高了半头,如果他老站着,我觉得不舒服。

    他说,你坐桌上吧。不能让你站着。或者,他又补充道,你坐床上也行。他把椅子拖开,显得与床之间的距离无限被拉大。

    他说,好,你说,我听着。他把水瓶拿在手里,捏着。他的手修长,说实话,真得不像天天在场上操练的人应该有的手。

    你的手,泡过吗?我竟说出这么一句。什么?小建不解。怎么会这么白呢?不应该啊。

    他把水瓶换到另一只手里,苦笑了一下,翻过手掌,那上面,有无数条伤痕,排列得不整齐,纵横交叉,我也学他看向了天花板。他这里的天花板居然也这么白,连只苍蝇都没有,更别说苍蝇屎了。

    你还想看吗?身上也有。他说。

    我鼻子哼出一声。

    他把衬衣一掀,露出胸前的疤。后悔吗?我揭制住了上前摸摸看的冲动,问他。夏棠,他说,你到底想要和我说什么?

    是啊,说什么。我竟然忘记了我来的使命。

    哦,我把水瓶放手里惦了惦,你妈想抱孙子。你要配合一下工作。

    他砰地站起来,手撑在桌上,因为过了血,显得有些发红,他脾气倒依然很温和地向着我,有热气袭向我,我慢慢躲开这股力量的冲击,你这几年难得回来一次,也难得来看我一次,你一年也想不了我几次吧?今天这么多难得,我还是请你吃饭吧。别在这屋里呆着了,我闷得慌。

    是啊,我也闷啊。

    以前无拘无束的我们,到哪里去了?

    我说,我,你还不知道吗?走到哪里都是拖人后腿,活了这么久,快乐很少,幸福也奢望不上。想必这辈子注定要当孤家了吧。

    我想换件衬衣,你没意见吧?我后知后觉说,没。然后又后知后觉得想到这儿其实是他的地方,他说了算。接着又后知后觉得想到他还有第二个选择,那就是可以到洗手间去换。可他,没有。

    他就在我面前脱掉了现在穿的,找了一件洗过的换上。我也没避讳,眼睁睁地看着他脱衣服,拿衣服,穿衣服。露出健壮的肌肉,一呼一吸气间,肋骨都可以看得见。背上,果然有不少或深或浅的伤。

    我心底不知被一根什么线牵引着,从桌边走到他站的床边,顺着他的曲线摸了摸,然后仔细数了数我所能看到的地方。他的衬衣只穿了一条袖子,接下来的动作被我的介入打断了。他慢慢地回转头,把另一只袖子穿上。没系扣子,伸过我的视线,把我手拉到他的脸上,有些烫,可能是一直顶着太阳训练的缘故,然后接着是他的心脏位置。他的心脏是健康的,甚至是健壮的,否则不可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可能被派出去执行任务,不可能当上教官,更不可能到我爸爸手下。

    他说,好看吗?我说,还行。第一次见,没有什么比较。

    真是第一次?他竟然有些调戏的情分。

    呵呵,我抽回手,他不让。拉我入他怀中。

    他的身上是炽热的,跟伟生不一样,伟生的怀里有镇静,小建是一团火,瞬间可以让你焚烧无骨。

    我的发丝都感觉要冒出烟来。

    他有着男人无以伦比的亢奋。想找个人代替你,可你偏偏来惹我。他的火烧到我身上。

    你这里没人来吗?我用28岁的冷静问他。

    你希望谁来?你爸爸?

    为什么不是我?他说,我宁愿代他去死。

    他的手孔武有力。我说,你把衬衣穿好吧,你不是要带我去吃饭的?

    他有些颓废地将手撒开。你知道热带密林吗?刚才是他急着要带我去吃饭,现在他反而不急了似地,开始跟我讲起故事。他将衬衣脱掉,找了件背心穿上。我想他是在考验我,美男当前,同处一室,我是否能够坐立不乱。

    我说,你说,我听。

    他慢悠悠地开始说,我出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到密林里堵一个逃犯。以前总以为自己不会输,因为年轻,总会有很多机会。出发前,我们都看过地图,指导员也解释过,这个地方地势很复杂,不同一般。我们青城哪有这样的林子啊,密不透风啊,可也不能不穿衣服啊,得穿厚厚的迷彩服。逃犯是在这个林子附近长大的,他对地形了如指掌。知道藏进去,如果我们不是下了狠心找他,根本就等同于放虎归山了。所以我们只有五个人,五对一。他也不是孤身一人,有接应的,山外的人都是他的眼线。

    我们进了林子,才发现,这跟地图上绘得还是有很多差别的。五个人轮流警戒,在密林里呆了七天。第八天,我们把自己的小便都收集起来,用作不时之需。逃犯依然未有踪迹。后来队友在一棵树上发现了一个虫子尸体,是被人拇指捻死的。这个逃犯从我们进密林时就一直在监视着我们。

    那个时候,我心里很恐慌。我在想你,我想夏棠,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就这么死了,可能要过一些时候你才能知道我的死讯。那时候我早已化成了灰,你也不会为我哭,为我心疼,更不会为了我丢掉半条命。

    后来我们起了火,我腿部中弹,胸前被擦,逃犯是不要命的,而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儿,心中都舍不下。可如果在密林里完不成任务,出不来,我们只能死。我不想死,我要活着出来。队友把我的腿绑住按在一棵树下,就在这棵树下,我拿起了枪,逃犯就在队友的脑袋后面,树叶的反光暴露了他的眼睛。我打死了他。

    队友轮流背着我跑出密林,每个人的嘴都裂得不成样子,因为极度缺水。他们每人跑一阵,换另一个。每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地擦伤。一边跑,还要一边注意不要滥伤无辜,注意不要迷了路。转了三天,我们终于又转了出来。

    我从医院出来后,手还是拿不了枪,因为一拿手就会抖。那个时候,是你爸爸下去视察,看到了我。他说,这个小伙子挺不要命的,好好培养一下。领导对你爸爸说,刚立了功从某地回来的。你爸爸没再说第二句话,转身就走了。我的手突然就不抖了。

    夏棠,每个人都会死,怎么死,也是自己来决定的。

    我立了功,也受了处分。因为上级要求带活人回来,而我打死了他,他如果不死,死得就是我队友或者是我。

    你爸爸调我过来后,我一次也没见到他。我有两年一直呆着不能外派,后来是作为替补,因为有个人出外勤前突然发生了事故,才紧急 抽出我。每次我都要写点什么留下,写点给我喜欢的人。说着,他从床底下抽出一个纸箱子,里面已经快要满了。

    我靠他的床边坐着,下巴顶在膝盖上,不想抬头。

    你喝点水吧,你的嘴唇已经裂了,他说。

    我不想喝水,我全身无力,我想在他床上闭闭眼。

    我仰面躺下,蜷缩起腿,他是单人床,上面满满的男人味。

    有他在,我很安全地合上眼皮。

    一人床头,一人床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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