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如一个大花猫,程琳笙正幸灾乐祸间,丁景宇就把脸就蹭到了程琳笙的脸上,连带着连面粉一起蹭了,回道:“这就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程琳笙脑袋微斜,突然认真地说道:“阿宇,我觉得这样真好,以前在家的时候,妈妈在厨房做饭,爸爸在厨房帮忙,每次都絮絮叨叨,说厨房不是男人进的地方,下次肯定不进去了,可是每次当妈妈进去做饭的时候,爸爸总会跟着进去,找借口说我妈一个人做饭太累,他这是自愿帮忙,每次想到爸爸妈妈在厨房絮絮叨叨的画面,我都会觉得是那么温馨。”
丁景宇笑了,鼻子又温柔地蹭了蹭程琳笙的鼻子,回道:“傻瓜,所谓细水长流,就是要把爱情化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于平淡中相守,我们也会这样的。”
台上的巨大灯光耀眼夺目,刺的林胥思睁不开眼睛来,终于灯光暗了下去,开始微弱的灯光循环,氛围安静了下来,文森把话筒递给了林胥思,说道:“没事的。”
转过身拿着话筒,对场下说道:“今天呢,我和这位小姐合唱的曲目是我最喜欢的女歌手刘若英的《后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而我也希望我能唱出不一样的风格。”
林胥思紧紧握着话筒,这首歌她太熟悉不过了,她和文森每次唱歌,几乎每次都会唱这一首,刚分手时她和程琳笙,谢乔去了KTV,突然听到这首歌时,泪止不住的流,把程琳笙和谢乔两人都给吓坏了。
旋律开始慢慢地响起,林胥思跟着文森的节奏在走,亦如以前他们相恋时,透露着对各自的深情,而当唱到“在这相似的深夜里,你是否一样,也在静静追悔感伤,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现在也不那么遗憾”这句话时,林胥思隐藏已久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我们是否忘了我们最初的模样,而现在只能遗憾错过。
幸好场上是暗光,自己的反应并没那么明显,可是站在她旁边和她一起唱歌的文森看到了,他忍不住地想要去抹去她的眼泪,却又被一些原因压了下去,两人的心情都如yīn雨后的天,沉闷悲伤。
继续跟着旋律走,似要把心中的一切,通过歌声表达出来,当初是谁说要一起走下去,却独自违背了誓言。
而当初又是谁在对方面前坚定地说阿森,我要陪在你身边,看着你成为音乐巨星的那一天,陪伴消末,却毅然的远走。
一首歌终了,两人默契的配合,充满感情的歌声震撼了全场,就好像身临其境一般,他们有他们的爱情故事,全场为之欢呼,裁判打出了整场比赛到现在为止的最高分。
而林胥思再也忍受不了一分一秒,她把话筒塞给了文森,跑了下去,紧接着跑出了厅内,文森在台上苦笑了一声,鞠躬说了谢谢,便下了场。
下一个选手上来,观众继续欣赏比赛,而至于林胥思刚刚跑出去的行为,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chā曲。
☆、酒吧遇见
文森知道自己最终还是晚了一步,他出来的时候,林胥思已不见踪影,苦涩萦绕在心头,如果他毫不顾忌,从场上就追着她出来,自己还有一丝争取的机会吧。
可是最终自己还是没有,返回了后台,导演在那里和他说了很多,可是他一句也听不进去,却也没有勇气离开,从那时开始,他就知道他再无法撼动她的心。
林胥思的泪已被风干,之前急忙跑了出来,竟忘了小语还在那里,后来小语给她打电话问她去哪了,她说不舒服所以离场了,现在自己一个人走在夜晚的都市,凉风吹来,林胥思觉得异常地孤独。
毫无目的地走着,竟走到了一家酒吧前面,名叫忘却,林胥思看了半响,便走了进去。
阿魅觉得莫名地烦躁,不知道是因为程琳笙对他说的那一句话,还是因为酒吧内嘈杂的气氛,他不耐烦地把领口解开,一口一口地喝着酒。
旁边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眼睛往这边看来,这个男子帅气而又浪dàng不羁,气质非凡,特别是手上戴着的那块手表更是价格非凡,吸引了她的注意,拿着酒杯走到阿魅身边,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妖娆,问道:“帅哥,一个人吗?”
阿魅邪魅笑了一声,找上门的女人他见惯了,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图乐子,一种是拜金女,而看她眼神中的渴望,应该就是后者,眼神中藏着一丝鄙夷,嘴上平静地说道:“嗯,一个人。”
女子的手覆上了阿魅的手拿酒的手,笑着说道:“很巧,我也是一个人。”话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阿魅不着痕迹地躲开,嘴角斜勾了一下,你想玩是吧,那好,看我们谁玩的过谁,回道:“有美女陪着喝酒,何乐不为?”
大厅内,放着一个大大的方形饭桌,丁泽华和杨晨芷分别坐在丁景宇和程琳笙的对面,桌上摆放着普通的家常小菜,但丁父和丁母却没有兴趣去吃,因为令他们更感兴趣的是人。
刚才程琳笙在厨房,没有机会和她说话,现在他们巴不得把什么都给问了,杨晨芷笑着问道:“琳笙的父母都在A市吗?是干什么的啊?”
程琳笙点了点头,回道:“嗯,我父母都在A市,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医生。”
杨晨芷回道:“这挺好,琳笙和你父母说了要结婚的事吗?”
“嗯,有说过,父亲说如果有空的话,他们会来C市的。”程琳笙回道,那天和父亲说完之后,父亲说了一句话,“我就知道终究会是他。”
她当时疑惑了半天,因为她从未和父亲说过丁景宇,而父亲又怎么会知道。后来她和丁景宇说起,丁景宇却对此毫不惊讶,淡淡地说道:“我见过你父亲。”
是的,他见过她父亲,他对程琳笙说在大二暑假的那一年,他去A市找她,便也顺便见了她父亲,那是一个谈吐不凡,亲易近人的长者。
程父对他说:“琳笙从小就是很倔强的孩子,很少有人能够进入她的内心,而她能够喜欢上你,你一定有你的过人之处,只希望时间能够证明一切,你们能永远在一起,因为我舍不得看我女儿悲伤,”
他当时郑重地回了一句,回道:“一定会的,因为遇见她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事。”
这是他与一个父亲的约定,只为他们共同关心的那个女孩。
杨晨芷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她说了很多很多,不知怎么的就谈到了她年轻时和丁泽华的相遇,滔滔不绝于口。
丁景宇在程琳笙耳旁悄悄地说道:“我妈就这样,别看外面挺安静,实际上很活脱,都是让我爸给宠的。”
程琳笙淡淡地笑了一下,就连丁泽华也听不下去了,无奈又宠溺地摇了摇头,回道:“阿芷,注意你长辈的形象。”
杨晨芷才一时止住了口,继续回道:“我这不是见到琳笙太兴奋了吗?”
阿魅见过的女人多了,留恋花丛,从不相信真情的他对于这些只是单纯地玩玩,他半眯着眼睛说道:“你酒量倒是挺好。”
女子妖娆一笑,嘴唇红酥,轻启道:“那当然,这可是练出来的。”
“哦,你经常来这个酒吧吗?”阿魅拿着手里的酒轻轻晃动,说道。
美女一笑,“他们都叫我夜店辣妹,我是这里的常客。”
阿魅的脸慢慢地靠近她,气息扑面而来,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回道:“常客?看来你很有经验啊?”
她把手拿起来,刚要触碰阿魅的脸,阿魅一把抓住,笑道:“怎么,迫不及待了吗?”
“你说哪里的话。”女子眼神闪烁了一下。
阿魅心里嘲讽了一声,真是口是心非,从开始到现在,她眼睛不停地偷瞄自己手腕上的手表,那艳羡的眼神简直遮也遮不住,回道:“我这不是开玩笑的吗?”
“之前我看见你好像有些烦躁,你是和女朋友吵架了吗?”女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便说了这样一句话,大多数男人不都这样吗。
阿魅冷笑了一声,听见女朋友这个字眼,脑海里突然浮现了林胥思的影子,刚才的情绪莫名又升了上来,一阵烦躁,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女子,阿魅想如果换做以前他会不会就此荒唐一夜。
“你爸妈很和蔼,嗯,特别是你妈,说话很有意思。”和丁父丁母告别后,程琳笙抱着丁景宇的胳膊坐在喷泉广场上的长椅上。
丁景宇笑了一声,说道:“嗯,我爸老开玩笑说起先他就是被我妈的这个xìng格吸引的,然后就掉入火坑了,爬不上来了。”
程琳笙没有想到严肃如丁父,竟也会说出这种话,不禁笑了。
丁景宇看着程琳笙的笑容,不禁感到满足,认真地说道:“小琳,等我忙过公司这段时间,我们也去旅行吧。”
程琳笙看了丁景宇一眼,等他继续说下去,“走走停停,看看风景,把大学里我和你约定好却没有去看的风景全看一遍。”
是的,他和她曾经有过约定,他知道这是她一直想做的事情,在大学里,曾经有一段时间,程琳笙对自己的专业产生了迷茫,每天枯燥的学业,自己并不感兴趣的算术与各类书籍,让她心烦,成绩下滑了很多,可以说那段时间是她消极颓废的一段时间。
丁景宇看着她的成绩下滑如此严重,叹了口气,轻轻地把她抱在胸口,说道:“最近到底怎么了?”
程琳笙轻轻地说道:“阿宇,我突然很迷茫,不知道该去干什么,我从小最大的愿望,是希望自己能够到处去旅行,用笔画下最美的风景,可是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因为很多无奈,只能报了自己不喜欢的专业,但越学到后面我越发现,我真的不感兴趣,提不起劲来。”
他当时说道:“小琳,社会很现实,很多时候,因为很多原因,我们并不能去干自己想做的事情,很多人都是这样,于是大学生涯在迷茫中度过,换一个方向来想,我们只有拥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够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一点,就算不喜欢,也不能放弃自己。”
他说得很对,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把一起想要去的地方写了下来,并做好以后一定要去的约定,只是没想到耽搁了五年之久。
程琳笙眼睛一眨一眨,顽皮地说道。“好啊,丁先生,可是我没有钱怎么办。”
丁景宇眼睛里透露着丝丝笑意,回道:“没关系,我有,如果最后花光了,那我们就一起流浪。”
阿魅拉过女子来就吻,可是脑海却一直浮现一个人的身影,他尽量地不去想,继续吻下去,他怎么会让这些东西给束缚住呢,
女子锤着他的胸,停歇的瞬间,笑骂道:“你还真是心急啊。”
阿魅嘴角一勾,眼神深处的不屑无人能够看清,随意地一瞄,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小姐,咱们jiāo换个名字呗!”一长相普通眼里却透着精光的男人凑到林胥思面前说道。
因喝了酒的原因,林胥思有点微醉,但还是有辨识力的,一甩手推开门前的男人,没有好气的说道:“走开。”
男子被林胥思推开,有点生气,用手抓住林胥思的胳膊,说道:“还挺有脾气的啊!”
阿魅看见这一场景就要离开吧台,女子说道:“你要干嘛去?”
阿魅邪魅一笑,就算是刚才和这个女子接吻,自己也毫无兴趣,他只是想试试自己是不是真的如程琳笙所说有了不一样的情感。
把自己手腕上的手表拿了下来,扔到了女子的手中,冷笑着说道:“这手表当送给你了,你的眼睛往这里盯了一晚上了,不累吗?别再纠缠我。”
女子一下子被堵了声,脸色一下青,一下紫。
林胥思使劲地挣扎,用脚踢他,回道:“放开我。”
男子被林胥思踢了一脚,更加愤怒, “你竟敢踢我!” 另一只手准备往她的脸上扇去,
阿魅一手抓住了男子的手腕,用力非常,男子都有点招架不住了,看向阿魅眼神中的冷厉,不禁害怕。
阿魅放开男子,漠然地说道:“还不快滚!”
男子点头哈腰的跑了,阿魅看着面前站地有些摇晃的林胥思,关心地问道:“你怎么样?”
林胥思眼皮稍垂,毫无精神,有点混沌地回道:“我没事,谢谢你。”
阿魅嗤笑了一声,“这叫没事吗?我送你回家吧。”
喝了酒的林胥思和平常很不同,阿魅以前没见过,现在见识了个遍,真是让他脑袋疼。
在路上问她家在哪里,她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非抱着颗树。说道:“诶,笨蛋,你陪我继续喝酒去吧。”
阿魅一下子跳脚了,回道:“诶,你叫谁笨蛋呢?”
林胥思脑袋歪了一下,看着阿魅,回道:“当然是说你了,连三国杀都玩不会。”
阿魅更气了,回道:“这感情好,我要送你回家,你还给我取外号,谁敢要你这样的女人啊。”
林胥思似乎是被阿魅的话给刺激到了,脸色一下子变得黯然起来,“是啊,他都不要我了,谁敢要我啊?”说完嚎啕大哭起来。
阿魅没有想到林胥思突然会变成这样,想要安慰,却又想不出语言,只说道:“我不就说了你几句吗,你怎么就哭了呢”
☆、四人早餐
如果在不是正式场合,程琳笙一般很少穿高跟鞋,就像今天穿了一双白色运动鞋,全身配了一件雪纺衬衫加浅色牛仔裤,简易而又舒适。
丁景宇也是这样,而且越简单的穿着似乎更能体现出他的气质。
两人牵着手漫步在前往风蒙山的路上,突然一下子,程琳笙放开了丁景宇的手,蹦到了丁景宇的背上,把丁景宇吓了一跳,背着她笑着说道:“怎么还和孩子一样。”
程琳笙靠在他的肩膀上,撒娇地说道:“我又不是在谁面前都这样,只有在你面前我才像个孩子。”
丁景宇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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