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重生之狂战诸天 > 正文 第17章 疯诗人
    帝子城,一名书生腰间挂剑,手中拿着一个酒葫芦。

    他的行为,落在众人眼中,只能用“怪异”来形容。

    书生头发乱蓬蓬,丝毫没有别人眼中书生该有的儒雅气质。

    双目之中,透露出来的只有狂卷!

    书生一边往嘴里灌酒,时而大声哭泣,时而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论古往今来,英雄枭雄,豪杰草莽,尽在一掌之中。居庙堂之高,皆是尸位素餐之辈。处江湖之远,全是徒有其表之人。问当今天下,谁人可称英雄?”

    众人都觉得此人神经有些不正常,莫不是得了失心疯!

    一群小孩子围在他身边,拍手欢笑,觉得此人有趣。

    一旁的大人怕孩子被这个疯子伤害,连忙呵斥着带离。

    帝子城莲花楼中,外貌粗犷的中年男人坐在窗边,喝了一口酒,而后看着狂卷不羁的书生。

    他旁边的女子低声笑道:“大哥,这人真是有趣。他敢说这话,就不怕被狗朝廷杀头吗?”

    大汉的目光没有从那狂卷书生身上离开,眉宇间透出一丝威严。他沉声道:“此人狂卷,纵然狗朝廷也奈何不得。三妹,你只怕还不知道此人是谁吧?”

    被称作三妹的女子闻言好奇道:“大哥,此人是谁?竟然连狗朝廷也不敢管他?”

    “前夕闻战事,斗在东城郊。将军号令出,尸骨弃山坳。君不见千里送人头,唯我大将军!深闺妇人怨,稚子呼阿爷。阿爷身遭戮,魂魄下九幽。阴字旗下鬼茫茫,何人雪我儿郎耻?大圣开朝五百年,一举丧今朝!闲来赋招魂,涕泪难自已。百万冤魂不得雪,将军却已封侯爵!”

    大汉盯着那狂卷书生,沉声念出一首诗来。

    年轻女子却已经惊呼:“大哥,那人是疯诗人杨易阳青石?”

    大汉点头道:“不错,正是疯诗人杨青石。”

    女子敬佩的看向那行吟的狂卷书生,再也不敢取笑半分。

    疯诗人杨易杨青石,整个天下,谁人不知,何人不晓!

    当年大圣朝廷与北凉大战,如今已成为卫国公的韩大将军,曾率百万大军与北凉大战于宣王城。结果未战先败,将百万大军全部葬送。

    大圣朝廷与北凉签订城下之盟,每年上贡黄金数以百亿计!

    天材地宝,更是数之不尽!

    而韩大将军,却因为是皇帝的小舅子而免去了责罚,之后两三年时间,更是一路高升,被封卫国公!

    举国上下,民怨沸腾。有志之士,更是直接将矛头指向韩大将军。

    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疯诗人杨易杨青石组织的那次万生进谏。

    当时,杨易联名几万名书生,一起上书,请诛韩大将军。

    杨易更是写下了大逆不道的《宣王城夜闻鬼哭》

    结果最后被朝廷镇压,被杀士子多达两万!

    杨易被杀关头,被神秘人保住,幸免于难。

    从此,世间少了一位胸怀天下的读书人,多了一位狂卷不羁的疯诗人!

    这些事,女子都是知道的。

    草莽英雄之中,疯诗人杨易杨青石的大名如雷贯耳,没有谁不钦佩他。

    只可惜,狗朝廷虽然日薄西山,气数却还未尽。

    不过,却也内乱四起,遍地硝烟。

    女子又道:“不是说疯诗人已经消失了吗?他怎么会出现在帝子城?”

    大汉也不知其中缘由,摇头道:“这就不清楚了。不过疯诗人乃是胸怀天下之人,他不可能抛弃天下百姓。”

    女子叹道:“只可惜,他爱这个国家,这个国家却不爱他。所有人对他如避猛兽。”

    大汉怒道:“这狗朝廷,忠义之士全部杀害,奸佞之徒却高官厚禄!这等是非不分黑白不明的狗朝廷,不灭了,难道还留着过年?”

    说罢,大汉一个纵身从窗口跃出,女子紧随其后。

    大汉走到杨易跟前,抱拳道:“久闻疯诗人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更甚于闻名。在下朱洪武,见过疯诗人。”

    女子也抱拳介绍自己:“小女子白奇,见过疯诗人。”

    疯诗人满身酒气,唾沫横飞的大笑起来。

    “蝇营狗苟之辈,全都是蝇营狗苟之辈!呸!”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

    “哈哈哈,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他醉汹汹的,继续往嘴里灌酒。

    “我乃酒中仙,欲凌天外天。款款携素手,呵呵,庙堂上一群王八蛋。”

    他往地上吐了口痰,说话颠三倒四,把脏兮兮的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七颠八倒的走了。

    从头到尾,根本就没有理睬朱洪武和白奇。

    白奇愠怒道:“大哥,这人怎么这样,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朱洪武毫不在意的道:“若非如此,我倒要怀疑他是不是疯诗人了。呵呵,小妹,跟我走,我带你去见一见真正的疯诗人,杨易杨青石!你或许不知道他的另外一个外号。”

    白奇跟上,好奇问道:“叫什么?难道他还有别的外号?”

    朱洪武买了个关子,让白奇猜。

    白奇自然猜不着,生气的看着朱洪武。

    朱洪武笑道:“好了好了,告诉你罢。他的另外一个外号叫做屈指神算。”

    “屈指神算?这是什么意思。”

    白奇有些想不通,这外号也太奇怪了吧。

    江湖中,还从来没有这样的外号。

    白奇心直口快道:“难道说他屈一屈手指头,就能算到什么?”

    朱洪武到:“有这个意思在里面。不过,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据说,天下大势,他在屈指间便能理清楚。屈指间定下计策,纵然神仙也猜测不到。论神机妙算,无人能赶得上他。只是不知道为何,他却从不出手。据说,当年他定下的计策,原本能除掉韩福,更是能辅佐秦王上位。可最后秦王被杀,他心爱的女人被人虐杀而死。从此他发誓再也不出一策,不定一计!”

    “怎么,怎么会这样?大哥,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白奇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秦王,那是一代贤王。

    大圣朝的百姓,至今还在思念他。

    据说,原本先皇是想要立秦王为太子的,但碍于祖宗立长不立贤的规矩,最终只得立当今皇帝为太子。

    秦王死时,天下百姓,一片哀声。

    朱洪武叹了口气,道:“当今皇帝身边有要妖人,屈指神算定下的计策纵然再怎么天衣无缝,也挡不住对方的横推硬撞。”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小妹,你要记住,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计策有时候是无效的。”

    白奇若有所思。

    朱洪武带着白奇,不紧不慢的走到一群乞丐前,笑着问道:“诸位兄弟,可看见一个疯疯癫癫的男子从这里过去?”

    乞丐,是天底下消息最灵通的人,到处都有他们的存在。

    所以,找他们问消息准没错。

    除此之外,还有一群人掌握着大量的信息,那便是商人。

    那群乞丐将朱洪武和白奇上下打量一番,其中一个不屑道:“你谁呀,凭什么告诉你?”

    又一人道:“是啊,你是哪根葱,我们凭什么告诉你?”

    白奇见对方出言不逊,面带怒色,叱道:“你们说什么?找死!”

    “小妹。”朱洪武喝止白奇,不在意的笑道:“在下朱洪武。”

    乞丐中一个年长的走出来道:“莫不是兰城的明王朱洪武?”

    “正是在下,都是兄弟们抬爱,受之有愧。”朱洪武抱拳道。

    老乞丐肃然起敬道:“原来是明王,失敬失敬。兄弟们,你们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平日里吵吵嚷嚷的要去兰城见明王。如今明王站在眼前却不认识,说出去怕是要贻笑大方了。”

    “啊?这就是明王?”

    “可我听说,明王有三头六臂,他怎么不像啊。”

    “是啊,我听说明王身高三丈,双眼中可以喷出火来。脚一跺,地面就会裂开,涌现出红色的岩浆。”

    “呸,瞎说。明王分明长着翅膀,双目中带着神光。打仗时飞到天上,双目中的神光一扫,敌人就会全军覆没。”

    “我怎么听说朱洪武以前也是乞丐?也和我们一样呢。只是后来遇见了神仙,这才成为了明王。”

    听到自己这些兄弟胡言乱语,老乞丐有些汗颜。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那还是人吗?

    那根本就是神魔!

    白奇呛道:“一帮没见识的,道听途说,胡说八道!”

    众位乞丐兄弟面带不忿之色,对白奇没什么好感,全部都好奇的看着朱洪武。

    朱洪武听完,哈哈大笑,道:“众位兄弟,我朱洪武与你们一样,并没有三头六臂,也没有翅膀,更不是身高三丈的巨人,双目中也没有神光。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与你们一样的普通人。只因受不了狗朝廷的压迫,这才与一般兄弟起兵反抗暴政。兄弟们可要记好了,我朱洪武也是和你们一样的穷人。”

    众人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老乞丐道:“明王,你要找的可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诗人?”

    白奇见这些人对大哥这么尊崇,顿时生了不少好感。

    闻言道:“是啊是啊,大叔,你们看见了吗?”

    朱洪武介绍道:“这是我义妹白奇,脾气不怎么好,各位兄弟多担待。”

    白奇有些不好意思,脸面羞红。她也知道,那些人先前说的,只是因为没见过大哥罢了。而且那也是对大哥的尊崇。只是气不过他们之前出言不逊罢了。

    此时她有些难为情的抱拳道:“各位兄弟,先前是小妹不对,在这里道歉了,希望各位不要往心里去。”

    众人只觉得这女子恩怨分明,性子也是职来职往,与他们倒是很合得来。因而谁也没有往心里去,也愤愤道歉。

    老乞丐指着一个方向道:“方才看见他往那边去了。”

    朱洪武与白奇抱拳道谢,双方约定在兰城见面,而后两人继续去追疯诗人杨易杨青石。

    二人走湖,老乞丐点点头,对众人道:“这是个有气量的,方才我们那般无礼,他也没有发怒,我们倒是可以去投靠,是一个去处。不过,若是兄弟们不愿意,那我们便不去了。”

    有人说道:“王长老,你就带我们去吧,兄弟们都觉得明王很对脾气,不是那等奸诈小人。也没有因为我们是乞丐而看不起,值得我们投靠。”

    又有人说道:“是啊,其他人都看不起我们,觉得我们就是一群要饭的,是去吃他们的粮食的。可刚才明王并没有看不起我们,而是将我们看成了他的兄弟。”

    “不错,明王值得我们投靠。”

    众乞丐你一言我一语,全部都同意去兰城投靠明王。

    最后老乞丐排版,决定去兰城投靠明王。

    与此同时,朱洪武兄妹二人已经追出了城,看见了醉倒在路旁的疯诗人。

    “大哥,现在怎么办?”白奇问道。

    朱洪武道:“等他醒来。”

    白奇皱眉道:“可我听说疯诗人睡一觉需要七天七夜,难道我们要在这里等七天七夜?那会耽误我们的行程。云荒城方家主发出的英雄帖上的时间就在这几日了。”

    朱洪武道:“方家主乃是人中龙凤,他不会怪罪我们的。”

    白奇叹了口气道:“那好吧。”

    说完,她见疯诗人穿着有些单薄,于是将自己身上的披风解下,盖在他身上。

    而在此刻,云荒城,方家。

    方计忽的挣开双眼,天麻麻亮,小蝶在新搭的床上睡得香甜。

    “阴间果然不简单!”

    方计感慨,他发现并没有忘记那些事情。而他在进入阎罗殿后,便于阎君约定了一件事情。

    而后,阎君便直接将他送了回来。

    方计自言自语道:“这个约定有意思,不过阎君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我现在如此弱小,他为何与我结盟?真是奇怪。难道我身上有着别的什么秘密?”

    他摇了摇头,如果自己身上有别的秘密,不可能不知道。

    “莫非,阎君知道我重生的事情?”方计皱眉。

    似乎也不可能。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

    阎君并非是与他结盟,而是······

    他忽然一惊,暗暗道:“方漪到底什么来历?为何连阎君都要与他结盟?”

    方漪,也就是蛋蛋。不过他不承认这个名字。可比起蛋蛋来算是好听一些,于是只能接受。

    蛋蛋此刻睡得死沉死沉,无论方计怎样叫他也不答应。

    就在此时,方计发现,他能够动弹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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