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鱼街一爸 > 92.第 92 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尼玛t市啥时候有过这种蓝天?这不科学!

    “一定是喝高了, 再睡会儿好了。”白春笙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

    白春笙生活在某三线省城, 土生土长的不知名小老百姓, 幸运地出生在城市大拆大建的年代,打从记事起,他家里就分到了十几套房子, 每个月光是房租钱就足够他们一家过得十分滋润了,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大作为, 也不会作死的平凡拆二代,白春笙没有选择用家里的财富去创业, 也没有像其他有出息的孩子一样,为了证明自己, 离开舒适的家庭去外面闯荡, 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家里,没事上网写写小说, 每个月帮家里收收放租,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生平最大的兴趣,除了码字之外, 就剩下吃了。

    前天晚上, 恰逢这位拆二代二十九岁生日,一帮基友凑在一起给他过生日, 点了他最爱的河蚌汪丫鱼锅子, 就着夜宵摊上大路货的啤酒, 一帮人喝嗨了, 他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回的家,总之,现在既然还睡着,应该是谁给他送家里了吧?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呼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拆二代,白春笙从没有想过自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会是什么样子,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鬼才想穿越!除非变成王爷皇子什么的,而且还是那种混吃等死c完全不需要参与任何阴谋的那种。

    然而事实证明,怕什么就来什么,不想穿越的人楞是穿越了,而现在,他是一个赤贫如洗的水怪?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精,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收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凶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免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白春笙不敢和这个壮汉争执,勉强笑了笑,恭维了两句便离开了。

    黑哥日常收份子钱的公房就在码头附近,这个点码头上的渔船都已经卸货了,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好的河鲜被黑鱼精的属下挑走了,后面来的都是沿街做小买卖的,过来捡便宜买点儿刚死掉的鱼虾之类的,回去做好了也能拿来充作“刚上岸的河鲜”卖个好价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地聚居的多是水族的缘故,各种河鲜特别受欢迎,因此便有不少头脑灵活的靠着捕鱼为生,之前的水妖白春笙大概就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便被船老大雇去打渔去了,因为在岸上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吃住都在渔船上,还能顺带给船老大看着渔船,实在是廉价又好用的员工。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收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板,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冲冲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凶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精,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c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恶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c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费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正在饭点,白春笙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己那一碗,淡黄色的面条铺在碗底,里面夹杂着几根青菜,上面是三条巴掌大小的黄鱼,黄鱼大约事先用油煎过了,两面金黄,再用酱料炖了,浓浓的汤汁浇在上面,还撒了一层葱花,看着十分诱人。

    白春笙也顾不得欣赏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酱料很香,可是,挑嘴的资深吃货还是从浓郁的酱香味里,吃到了一股河鲜的土腥味,鱼煎的也不够火候,只是表面金黄,里面的鱼刺还没有煎到酥脆。

    白春笙皱了皱眉,低下头,一口一口地,慢慢将这碗烩面吃了个精光,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可没有挑嘴的资格了。

    而就在他们陷入睡梦之中的时候,商秋芦悄悄从屋后的窗户跳出去,就像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借着夜色的遮掩,迅速摸到了对面的院子外。

    唰的一声,一道寒光从他颈侧悄无声息地划过,若不是他反应机敏,此刻只怕早已血溅五步了,两道声影飞快地在狭窄的巷道内腾挪,一个猛攻,一个闪躲,直到稍矮一点的那个被踹到地上。

    商秋芦败了。

    “丑时之前,让你的狗离这里远些!否则,杀无赦!”冰冷无情的声音,在暗夜中响起。

    商秋芦抬起头,眼前已经不见了来人的声影,唯独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

    “大人!”附近的黑衣人迅速赶到,有人一把按住了他颈侧的刀口,有人拿了布条来替他快速裹上。

    “守在外面,等我号令。”商秋芦面无表情地站起来,脸上早已没有了面对白春笙时的羞涩无措,冷着脸盯着斑驳的老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认怂就躲一边去!”一道嘲讽的声音从黑色面巾后面传来。

    “行~你行你进去,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我的人,无令不得擅入!”

    “你”

    “怎么,不敢?”商秋芦嗤笑一声,“也对,毕竟是王爷的血脉,哪怕是个半妖呢,也不是你这样的狗可以擅动的。”

    那人不知道是被他说服了,还是心里真的有忌惮,倒也不再出言讥讽,冷哼一声,走到旁边去守着了。

    他们接到王妃密令,赶到这里严密监视院子里的三个半妖,尤其是今夜即将年满十六周岁的那个,是成功化形,还是变成不受控制的野兽,将决定着他们下一步的行动。

    王妃有令,若是化形便罢了,若是狂化,杀无赦!

    天气突然起了变化,乌云遮月,阴风阵阵,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数十个守在院外,或者说,将这个小院子团团包围的黑衣人都打起了精神,盯着院子里的动静。

    “大郎,若是三郎你便带着他离开吧,不要让那些人抓到三郎。”看着吃多了蜷缩在自己膝盖上睡得香甜的小猫崽子,王大娘忍不住抬起手,摸出帕子擦了擦眼泪。

    她当然知道他们等待的是什么。

    几年前,王大郎满十六岁那年,她也是这般,抱着王鲲风安静地等待着命运的审判,成功跨过这个劫,全家人平安无事,一旦失败,王鲲风会被无情绞杀,而她,作为乳母,大概也会被灭口吧?

    从前是这样,今夜,也是如此。

    所以,她放任了儿子花了家里大半的积蓄,给三郎办了今天这场热闹的生辰宴,因为,连她也不知道,过了今夜,她的三郎,到底还能不能继续留在他们身边

    王大娘从小便被卖到王府做婢女,因为长相平凡,做事又慢吞吞的,说话也不讨喜,一直默默地做着三等丫鬟,也因此,没有像那些出挑的婢女一般,或被送给别的官员做侍妾,或因为和王爷有些首尾被王妃悄无声息地处理了,就这么熬到了花期都过了,从小丫鬟熬成了嬷嬷。

    然后,作为一个也不太出色的嬷嬷,被管事的分到了大公子身边,照顾这个王妃生出来的半妖。一个被整个王府都看不上的大公子,注定的弃子。

    不过,她倒是很满足于这样的生活,因为大公子的院子寻常根本没人来,每天的饭食定例都是专人送进去的,也不让他们出来,王爷和王妃一个月也难得来看一次,有了小世子之后,来的就更少了。

    王大娘喜欢这般安静无争的生活。

    直到他们被王妃派人送到别院,日子慢慢的艰难了起来,王大娘也不怕,反正在王府她也是一直被欺负的,早就习惯了,依旧乐呵呵地拿起了针线和锄头,不给新衣服她就自己做,不给新鲜菜吃她便自己挖掉院子里的花草种菜。

    王鲲风慢慢地也开始长大了,这孩子种地不行,毛手毛脚的,打猎倒是一把好手,俩人偶尔也会吃到些荤腥。

    大约是知道了自己被亲生母亲抛弃了的缘故,小时候的王鲲风,曾经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偷偷黏在她怀里,小声地喊她“娘亲”。

    因为,尊贵的王妃,是从不允许王鲲风唤她母妃的。

    王大娘一开始很害怕,担心管事的听到,后来见王鲲风能听懂话了,便悄悄在被窝里搂着他,一边哄他,一边告诉他,绝对不可以在有人的时候唤她娘亲,不然他们就会被分开。

    她清楚明白地知道,即便再厌恶这个半妖之子,王妃也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唤别的女人娘亲。

    尤其,她的身份,还是这般的低贱。

    从那之后,王鲲风就只在没人的时候唤她娘亲了。

    王大娘时常会想,王鲲风不顾一切c哪怕放弃王府的供养,也要带着自己和两个孩子离开别院,是不是,就为了能在人前正大光明地唤自己一声娘亲呢?

    因为是在外面隐姓埋名,所以,即便王鲲风唤自己娘亲,对王府的人也可以说是为了方便遮掩身份,假扮母子,如此,他们便能正大光明地成为一家人了。

    王大娘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

    她从未想过嫁人。

    很小的时候,她便亲眼看到父亲一次又一次的殴打c辱骂母亲,只是因为母亲生不出儿子,让父亲绝了后。后来到了王府,看到那些小厮为了能得到更肥的差事,不惜把自己的妻子送上管事的床榻,种种丑恶嘴脸,更是让她对成亲没了一丝念想。

    王大娘并不笨,她所有的笨,不过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伪装罢了。因为,长得不够好看,便没人会打她的主意,脑子不够聪明,便连被主子利用的价值都没有。

    因为不笨,所以,她知道,今夜,便是决定她和三郎能不能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关键时刻了。

    而三郎,到现在依然还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小猫崽子。

    这让她不由得有些焦虑,也有些害怕,她怕三郎会变成一只没有感情的野兽,更怕门外的那些人会冲进来带走三郎。

    被那些人抓走,唯一的下场,只有死。

    “大郎,若是三郎过了丑时还没有化形,你c你便带着他跑出去吧!我和阿姌在这里等你们。”

    “娘,我和三郎若是跑了,您以为那些人会放你们继续留在这里?”王鲲风冷然一笑,“大不了鱼死网破!我们一家人,死也要死在一起!”

    他不是毫无准备的,今夜在那状元红里下了药,又派人用迷烟迷晕了那曾姑娘,不过是想借他们的院子,藏一些人手罢了真要打起来,他的人,未必会输给王府的密探!

    最起码,他们也能争取时间,让他带着母亲和弟妹安全撤离。

    哪怕逃亡天涯,哪怕从此隐居山林,他也绝不能让三郎被那些人带走!

    “三哥!”母子俩正对坐商量呢,一直盯着三郎的阿姌突然惊叫一声,王鲲风猛地低下头,王大娘也看了过去,母子俩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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