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鱼街一爸 > 59.第 59 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白春笙看到少年白皙的手指都被烫红了,立刻从门边的架子上扯过来一条干净的抹布, 垫在手上将那一大碗小米粥接过来, 脸上却满含笑意地招呼少年进屋。

    “我叫白春笙, 前几天刚从水里上来, 什么都不懂,也没见过世面,让你见笑了。”白春笙也不知道这水妖原先叫什么名字, 不过,既然外面的人都不认识从前那个水妖, 他索性把自己上辈子的名字挪用了过来。

    老实说他对自己的名字还挺满意的,据说是他奶奶在他出生的时候特意请算命的算过的,春生万物, 生机勃勃,不过他爸嫌弃春生这个名字太土了,给他最后一个名字改成了“笙”,据说是种古老的乐器来着, 听着就是个耕读传家的有文化的人家!(虽然他们全家就他文凭最高~)

    “无妨!码头经常有刚上岸的水妖, 你算好的。”少年想到自己还看到过什么都不穿就跑上岸的水妖,顿时觉得白春笙这样的水妖真的已经算很好了。浑身上下就披着两条水草什么的,真的很辣眼睛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那少年顿了顿,微微抬起头看了看白春笙, 有些别扭地张口道:“我是商秋芦。”

    “商秋芦这个名字真好听!”白春笙真诚地夸赞道, 虽然他古文阅读经常不及格, 但是听名字还是能听得出好坏的,秋芦胜雪,一听就是个很有诗意的名字。

    “你若有什么不知道的,尽管过去问我就是了,我在码头公房做小工,有事可以去那边找我。”说完这句话,商秋芦便离开了。

    真是一个害羞的少年。

    白春笙就着那一大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唏哩呼噜地吃掉了半张大饼,剩下的一半实在是吃不下了,倒不是他不饿,只是那大饼做的简直能噎死人,和后世那种绵软的馒头包子简直没法比,虽然这种大饼可能用料更加的敦实厚道,但!资深吃货白春笙表示,有时候,美食之所以称之为美食,可不仅仅是用料敦实就称得上美味的。

    稍稍填饱肚子后,白春笙抱着买来的新被褥,在摇摇欲坠的床板上勉强铺了一张床出来,心惊胆战地躺在分分钟就打算散架罢工的木板床上,白春笙发誓,明天就去码头那边的水底下“摸金”去,但凡赚到了钱,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屋子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闻着空气里淡淡的霉味,白春笙度过了上岸后的第一个夜晚。

    他有点想家了。

    新买的枕头大概是没晒过,有点湿湿的,粘在脸上一阵阵的难受。

    他才不承认自己哭了呢。

    不敢翻身,因为每次翻身,单薄的床板都会发出抗议的咯吱声,伴随着榫卯松动的声音,听着简直让人无法入睡,深怕睡着睡着床就突然塌了。

    就这样煎熬到天麻麻亮,白春笙觉得身上有点痒,想了想,反正睡不着,干脆爬起来,穿上衣服,把自己剩下的所有“财产”牢牢栓在裤腰带上,打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夜空中几点星子闪啊闪的,渐渐消失在朝霞的光芒中。

    空气里湿润润的,白春笙顿时觉得浑身一松,果然水妖还是得住在水里才行,等他再多攒点钱,对这个世界再熟悉一点之后,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去找个无人的小岛隐居算了,不然每天光是打水洗澡就是个麻烦!那个水井里的水忒难打!

    天还没亮,鱼街已经有好几户人家都起来忙活了,有的是卖早点的,有的是做豆腐的,还有的是家里有人在船上打渔的,都点起了门前的灯笼。

    空气里飘来豆腐花的香味。

    白春笙顺着香味找到一家豆腐作坊,没想到那主人家竟然只卖豆腐不卖豆花,听到他说什么豆花更是一脸茫然。

    白春笙无奈,只能向店家打听了卖早点的所在,那早点铺子卖的也不是什么美味的地方特色小吃什么的,却是十分管饱的杂粮馒头和大饼,多花一个铜板可以得到一碗杂鱼熬的汤,称不上多美味,只能说不难吃。

    毕竟,白春笙现在这个身体可是水妖,在水底下不知道吃生鱼活虾吃了多少年,对于这具身体而言,煮熟的食物就已经算是不错了。

    白春笙留意观察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出来吃早饭的,大多是码头上干活的,急匆匆填饱肚子之后就跑去干活了。对于这些人来说,早餐的意义不在于多美味,能补充体力才是最要紧的。

    吃完早饭,白春笙悄悄走到码头下游一处荒僻处,将外衣脱下来,卷吧卷吧藏在石头缝里,搬了一块大石头遮住,这才摸下水,逆流而上,顺着河滩的方向往上游摸去。

    在河里搜寻东西,比在镇上的小河要困难得多,因为码头来往船只的缘故,这里的水质比小河那边浑浊得多,水底几乎看不到东西。白春笙在水底摸了许久,除了淤泥之外一无所获,只能沮丧起从水底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岸边蹲着一个人。

    “鬼鬼祟祟的在那里做什么?”王大郎冷然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额~我是水妖,每天都得在水里泡几次,不然浑身都不舒服。”白春笙努力把身体藏在水里,只露出一个头来,脚底板踩在淤泥里,大脚趾的缝隙里卡了块小石头,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这个该死的王大郎又是码头上“混社会”的,他要想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最好是不要得罪王大郎这种地头蛇,因此不得不忍耐着敷衍他。

    好在白春笙找的理由十分正当。王大郎的顶头上司,那只黑鱼精恰好也有这个习惯,不过人家是有钱妖,是不会屈尊到这种脏兮兮的河里洗澡的,人家洗澡都有专门伺候的人给放好热水,想泡多久泡多久。

    王大郎看了他一眼,和巡逻的人一起离开了。

    白春笙急忙钻到水底,将脚趾缝里的小石头给抠了出来,这一抠,白春笙差点激动得大叫一声!

    这c这哪是什么小石头啊?

    这分明是一个约莫一两重的银锭子!

    王大郎那个凶神真是他的福星!

    白春笙压抑住内心的激动和雀跃,将银锭子洗干净塞到随身的钱袋子里,受到这次的启发,他也不费力潜入水底去寻摸了,直接上脚丫子!先用脚掌把陷入淤泥里的“小石头”之类的踩出来,然后再潜入水底去捞出来看,只恨自己没有带什么容器,只能一点点抓上来看,弄的满身都是泥浆子,终于又从水里摸出了两块散碎银子和十几个铜板,外加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好像玉石一样的石头。

    眼看着快要中午了,白春笙对今天的收获也挺满意的,想到那个什么都缺的“家”,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急忙顺着河流游回去,在水里洗干净身子,找到藏起来的衣服穿上,用包着衣服的布毛巾擦了擦头发,也来不及等头发全干了,随意用布条系在脑后,便急匆匆地揣着钱袋子往街上走去。

    昨晚从中人那里拿铜板回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可能被人小小坑了一把,就像后世的外汇兑换一样,运气不好就有可能被不正规的兑换点坑一脸血,所以,今天上岸之后,他并没有急着去买东西,而是先打听到了兑换银子铜板的地方,拿出了昨天捞上来的那块大一点的没有印记的银子,让老板帮忙兑换成铜板。

    今天摸上来的那块银锭子底下是有印记的,白春笙不太敢贸然拿出来,决定回去用石头给砸扁了,把印记砸得看不见了再拿出来兑换,作为一个酷爱看罪案推理剧的宅男,不得不说,白春笙在某些时候警惕性还是蛮高的。

    从银铺子出来之后,扛着一大袋铜板,白春笙开始了他在异时空的大采购——

    先是去木匠店买了一张结实的木床,原来那个是房东的,不好直接丢掉,干脆拿到外间去拿来堆放些杂物什么的。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餐桌c四个条凳,两个小板凳,让木匠过一个时辰帮忙用店里的驴车送到家里。

    然后去了杂货铺,按照那少年的指点,买了一口储水的水缸,两个木桶和一圈麻绳,想到家里没有做饭的地方,顺便就找老板打听了一下。

    “这还不简单?我们这里就有现成的铁锅和木制的锅盖,你买回去,再去河边挖些结实的黄泥巴回来,自己垒一个锅灶就行了。对了,再买个水罐子装上去,就着烧饭的柴禾,顺带着还能烧些热水。”那老板热心建议顺便推销道。

    白春笙满脸黑线,心想我要是挖点泥巴就能自己垒锅灶,还用得着在这里请你支招?玩泥巴什么的,他五岁开始就戒掉了!

    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慢慢走在前面,兄弟俩一前一后,走在街边树下的阴凉处,树上的夏蝉一声接着一声地鸣叫着,现世安稳。

    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实际上,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可是,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他也该考虑考虑,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处理好,加点儿干辣椒,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闻着葱香味浓郁,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脏和多余的肥油,整个塞到大陶罐里,下面用两块土坯临时搭了个灶台,塞了一根燃烧的木头慢慢炖着。

    鸭子切块,汆水后沥干,加入蒜瓣c辣椒c八角和切碎的红葱头一起爆炒,再加入大酱和两勺水焖着,出锅前撒一层葱花,便是一道劲道十足的红烧鸭子了。用大酱烧出来的鸭子肉嚼起来有一股子酱鸭的味道,又不会太过厚重,最适合拿来下饭或者下酒了。

    青鱼依旧被片成薄薄的鱼片,一半拿来做了酸汤鱼,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做了一大锅香滑软嫩的鱼片粥,一大篮子酥炸鱼片,裹着蛋清和面糊的鱼片,下锅炸成金黄色即可捞出,吃的时候蘸上他调配的酱料,外酥里嫩。

    几张鱼皮被他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找机会炖出来,做些好吃的鱼皮冻给三郎开小灶。咳~到时候若是三郎吃得高兴,说不定还会让他摸一摸猫耳朵也说不定~

    做好的鱼丸被他分成了两份,一份做了清汤炖的鱼丸,一份加了红葱头做了葱油红烧味道的。准备的菜色差不多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口味。

    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了之后,白春笙快速将切好备用的几道蔬菜炒熟装盘,从橱柜里拿出了凉拌的胡瓜,饭锅里蒸的咸肉蒸蛋黄也可以吃了,一起端上桌,最后拿出了从酒楼买的莲花白。

    “王大娘,周婶婶,王大哥,还有茂青兄,谢兄,秋芦,春笙初来乍到,多蒙诸位照应,今后大家都是邻里,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呢在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大家尽管说,大伙儿有什么要搭把手的,也别跟我客气,来,大家倒上酒,满饮一杯!”

    众人端起酒杯,莲花白的醉人香气弥漫在唇齿间,瞬间又被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所覆盖。原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舀了一勺鸡汤喝下去了,炖得恰到火候的老母鸡汤,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淡淡油花,衬托得葱花愈发碧绿,看着就十分美味。

    白春笙做的家常菜虽说不如酒楼精致,但因为考虑到了各人的口味,吃着倒是比酒楼里精心烹饪出来的更有一番家常滋味。

    王鲲风品着酒,有一口没一口地夹着菜吃,顺手还给弟弟捞点鱼丸喂过去,王大娘抱着阿姌自己吃一口,再喂闺女一口,远远看去,恰似寻常人家一家人聚在一起享受宴席的温馨。

    这样的感觉,他已经很久,不,或许,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从来都不曾体会过。

    从前和乳娘他们住在王府别院的时候,有下人名为照顾实则看管,他从不敢在人前唤乳母一声娘亲,深怕给乳母招来祸患。为了避嫌,乳母也从不敢和他们同桌用膳,哪怕只是一些残羹冷炙,也要等他们吃完,乳母才会吃剩下的。

    后来,他们辗转南下,一路漂泊到了这里,一开始也是吃了许多苦头的,王府的人或许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并不曾出手相助,那时候,乳母每日拿一根旧衣服改成的背带,背着年幼的阿姌,替别人洗衣缝补,换取一些铜板买些粮食,他则在码头给人扛包c捕鱼甚至打架,什么都做过,一家人省吃俭用,根本就舍不得吃这样一桌丰盛的宴席。

    再后来,他慢慢地经营起了自己的一些买卖,只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他从不敢暴露这些暗地里的买卖,依旧和家人过着清贫的生活。

    不像白春笙,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记得自己在水下还有没有旁的亲人了,但是,日子却过得比他肆意潇洒得多。

    有时候,他真的很想当面问一问那个女人,既然知道凡人与妖族结合,可能会生下血统不纯的半妖,为何一定要嫁入王府呢?为何一定要生下他呢?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也不想投生到那个女人的肚子里,也不想让她失望可是,这一切,从来就由不得他来选择!

    不过,他倒是忘了,豫亲王权倾朝野,又深受陛下信重,容貌俊美,天底下有多少女人希望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呢?更何况还是正妃!

    生下半妖,大不了就丢掉好了,还能在王爷面前博取同情和怜爱,多么完美的棋局只可惜,在这场为名为利的棋局中,他,三郎,还有阿姌,都是注定被抛弃的弃子罢了。

    有什么好问的?

    “王大哥,尝尝这酥炸鱼片,你走南闯北的见识广,帮我看看这炸鱼片和那鱼丸,能不能拿到鱼街去卖啊?”白春笙发现王鲲风在发呆,不由得出言问道。

    他一直在想做点什么买卖挣钱买地造房子,他不知道会在这里待多久,或许一觉醒来又回到了熟悉的那个家,或许,一辈子都会在这里,他只知道,不管在哪里,他都要努力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钱是王八蛋,但是,没钱,谁都能当你是王八蛋。

    他想挣钱,现在看来,这满桌子的人里,大概只有王大郎这样“见过世面”的,才能给他一些中肯的建议了。

    王鲲风被强行从伤感的情绪中拉出来,瞬间被一股铜臭味给包围了。

    积攒了一肚子的忧郁愤懑,顿时梗在胸腔内,上不上,下不下的。

    这河蚌妖,果然是个刚上岸的土包子水妖,知不知道忧郁的男子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白春笙:“”呵呵~您多虑了,在我看来,有钱又(身材)有料的男人,才是最有吸引力的啊!这年头已经不流行抱着吉他坐在操场单杠上装逼的忧郁型男主了,八块腹肌小鲜肉,才是姐姐们的最爱,咳!也是哥哥们的最爱~

    作为一个在市井烟火气里长大的,从小就跟着他奶奶他老妈收租子的拆二代,白春笙同学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钱”。

    不过,王鲲风方才尝过那炸鱼片,确实外酥里嫩,非常好吃,尤其是那蘸料,大约是白春笙偷学了别人家大厨的配方,味道确实比他们这种小地方的酒楼做的好,想来,大约也是来往客船里那些皇城的贵人们带的厨子吧,吃着倒是有点御膳的意思了。

    王鲲风小时候在王府也尝过御膳,那是宫里的太皇太后寿诞,给皇族所有人家都赏赐了御膳,那天王爷看到屋子里几个孩子,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他们这些半妖之子,王妃便命人去接了他们过去,换了崭新的衣裳,吃到了传说中只有皇帝才能吃到的御膳。

    其实现在想来,御膳也就那样,还不如乳母用小炉子偷偷为他们炖的兔子肉呢,大冷天的热乎乎的吃下去,浑身都是热的。不像是那御膳,大约是因为从宫里赏赐下来的,一路过来,尽管用保温的食盒装着,也依然凉了,味道也不如刚出锅的时候了。

    “这酥炸鱼片味儿倒是不错,就是放时间久了有些软塌,倒是鱼丸不错,吃多少煮多少,吃不完的还能拿回来自己吃,本地那些人做的鱼丸,也没有你这个好吃,再加上这蘸料的滋味独特,想必会有许多人买的。”

    “鱼片软塌的问题好解决,我提前把鱼片腌好放在那里,有人点了我再下锅炸,现炸现吃,就不会软塌了。做鱼丸的话,青鱼和棒槌鱼都好,就是抓这两种鱼的渔夫不多,若是定下来要卖鱼丸,说不得还要请王大哥帮忙,找几个相熟的渔夫给我捕这两种鱼。”

    “这倒不难,他们不捉青鱼和棒槌鱼,主要是因为这种鱼实在太大,寻常人家买一条也吃不完,大户人家又不爱吃这种廉价的大鱼,你若真想卖鱼丸,到时候我找几个渔夫帮你捉来就是了,这两种鱼河里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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