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千源纪 >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金狼步
    时间匆匆,来无影去无踪。

    距离铁石岭狩猎已经足足过去了两天。

    这一天,陶天穿着一身白色布衫,站在自家的院落中,他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正前方。

    前方,黑压压一片,密密麻麻钉立着不下百根碗口粗的木头桩子。

    原来,在陶天与陶龙狩猎那天回来之前,狩猎队的其他人在返回陶村时都把苍狼的尸体给带了回来。

    这一下子,陶村收获了半百之余的食物,短时间就根本不用担心食物不够了,而狩猎队也得以闲暇下来,暂时不必再外出,一些受了伤的成员也各自回到了家中,好好休养生息。

    至于陶天,本来那些苍狼群的血精都被众人取出,准备全部交由他修炼,可却被陶天委婉拒绝了,单单就只留下了金背狼王的血精。

    因为陶天回到陶村的时候,又详细了解了一遍关于血精的信息,也知道了只有同等级的血精才会对人体提升实力有一定的作用。

    也就是说这些一段层次苍狼的血精对于目前已经是三段实力的陶天来说,能起到的作用可以说已经是微乎其微的了,所以才被陶天拒绝了。

    至于他留下金背狼王血精的目的,其实也不是想要自己用,而是想拿给陶龙队长使用,毕竟陶龙队长已经在三段的层次待了不短的时间,如果他使用了这血精很有可能就会一举突破到四段的层次,这样的话对于以后的狩猎也会多一层保障。

    而对于自己来说,这金背狼王的血精却是可有可无,毕竟陶天丝毫不担心自己实力的提升。

    用他自认为狂妄的话来说就是,连这还称不上是武者的突破自己都突破不了的话,那也太失败了。

    可是,当陶天把金背狼王的血精给陶龙队长送上门的时候,却被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甚至还骂了陶天一顿,之后任凭陶天说再多的理由也没什么用。

    没办法,陶天无奈拿回了家中,便准备自己先使用算了,等以后再狩猎一些厉害的血精送给陶龙队长吧!

    可当陶天拿着血精静下心来的时候,却突然察觉到了一丝诡异。

    当自己的手掌握着金背狼王拇指大小的红色血精时,陶天察觉到,有一丝丝细微的能量从血精中流了出来,并且顺着他的手臂流传到了他的后背处,而后这一丝丝能量又从他后背处开始扩散,流动到他全身上下各处地方。

    这一发现让陶天立马就想到了什么,或许是想要再次验证一番,他拿起血精便往自己的后背上一放。

    一会儿功夫,陶天就感觉到自己的后背上产生了一瞬的热意,而后他清楚的感受到一股股能量从血精中涌出,瞬间流遍了他的全身,这股能量让他感觉浑身异常的舒服,他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开始增长了,并且这些增长的力量还带给他一种精纯与凝实之感,放佛没有丝毫的虚浮。

    跟自己所想的分毫不差,果然是后背上的符纹阵起作用了,陶天兴奋非常,原来娘亲留给自己的符纹卷轴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功能,如果自己以后能不断找到合适血精的话,那么自己的实力也就能源源不断的提升了,就算是短时间内突破到真正的修武者也不是问题吧。

    也就在盏茶的时间内,陶天的背部就传出了一声清脆的骨音,这标志着陶天已经正式跨入了四段的出层次。

    并且,在他突破之后,这后背上的血精也没有完全的失去作用,而是让他在四段层次中继续增加了些许力量,最后才化成了一团白灰,飘落在地。

    这一幕也让陶天想起了自己在铁石岭失踪的碧麟蛇的半成血精,他恍然大悟,原来是被自己无意之间给吸收掉了。

    而今日,陶天在自家院落中摆满木头桩子的原因就是为了要练习他从金背狼王身上偷师学来的步伐,被他取名为金狼步,这也算是为了纪念那难忘的一天吧。

    盯着面前这片排列凌乱的木桩阵,陶天身子一扭,脚步轻踩,人就已经冲入了木桩阵中。

    他身躯左突右闪,避过了一根根木头桩子,身形更是飘忽不定,脚下踩出奇异的步伐,令人捉摸不透,谁也不知道他的下一步会踩在哪里。

    而且,若此时有人在现场的话,一定会忍不住的惊叹,因为从陶天冲进阵中的那一刻起,他的速度到目前为止竟然没有丝毫的减缓。

    突然,嘭!咔嚓!

    几声巨响,陶天身形摆动的节奏在某个时段中好像慢了一拍,他脚下踩出的步伐立马变得凌乱了,而他整个人就硬生生撞上了木桩。

    两根木桩从根部处应声断裂,而陶天却是捂着鼻子痛得大跳不止。

    柔嫩的鼻子跟坚硬木头桩子正面相撞,后果可想而知,他的两个鼻孔中当场血流如注,陶天感觉自己的鼻子已经近乎麻木,眼泪都差点落了下来。

    还好他的体质确实强悍,不过几息之间,鼻血止住,陶天休息了片刻,感觉疼痛感消失之后,又走上前拔出了钉在土里的两截断木,接着从一旁的空地上搬来了两根木头桩子,而后以拳做锤,两锤砸下,木头桩子就钉进了土里半米有余。

    随后,陶天又继续练起了金狼步。

    红日西斜,渐渐拉长了空地上那抹依然还在晃动的瘦小身影。

    陶天浑然不知疲惫,一刻也不停歇地练习着金狼步,他身上几乎破碎的布衣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旁边,已经垒起了一堆小山高的断木。

    三天,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陶天才感觉自己终于掌握了金狼步的精髓。

    就在那一刻,他整个人直直倒在了地上,头朝天,张开大口哈哈地喘着粗气。

    他实在是太疲惫了,三天时间中,除了吃点陶蛋哥送来的水和食物之外,一刻也不间断的练习着金狼步,哪怕凭他有超强的体质,也有些抗不牢,更何况是精神方面的极度疲惫。

    陶天身体呈现了一个“大”字,躺倒在地,眯上了眼睛,只想就此好好的休息一会儿。

    可这时,远处却传来了呼唤声:“老大!”

    陶天懒洋洋地挪了下脖子,便看到了陶蛋从远处跑来,看他微拱着身的样子好像怀里还揣着什么东西。

    等他跑近了之后,陶天才坐了起来,有些无奈地说道:陶蛋哥,都说了别再喊我老大了,你都比我大几岁呢。”

    陶天挠了挠小光头,嘿嘿笑道:“老大,你现在可是我们陶村的最强者呢,强者需要被尊敬,而且你还救了我老爹,又救了大伙儿,叫你一声老大也是应该的,而且我老爹也说了‘英雄不问出处,年龄算个卵蛋’,我觉得也是这个道理呀!”

    “”陶天翻了翻白眼,这算哪门子道理。但他确实也无奈,因为自从狩猎队回到陶村之后,便把陶天所做的一些事儿都告诉了自己的亲人和朋友。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不过半天时间,陶村所有的人就都知道是陶天救了大伙儿们,还知道陶天已经成为了陶村的第一强者。

    所以,只是开头第一天,陶天家的门槛就几乎被上门探望的人给踩烂了,来人有嘘寒问暖的,也有送吃送喝的,甚至还有送自家祖传宝物的,那是被陶天救过的狩猎队成员想要感谢陶天来的,当然陶天可没敢要。

    但是到了第二天,来人更是离谱,有上门给陶天说亲的,还有的甚至是直接把自家的闺女带上门来,要硬塞着给陶天做媳妇儿的,这当场就把陶天给吓懵逼了。

    面对着这些热情的有些可怕的大叔大娘们,陶天只能硬着头皮呵呵地装傻充愣,感觉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又有些不好,更怕出现别的什么意外。

    要不是最后被得知消息,及时赶来的村长爷爷替他解了围并遣散了大家,陶天相信,自己以后绝对会永无安宁之日。

    想到这里,陶天的脸上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看着陶天此时流露的神情,陶蛋仿佛想到了什么,他嘿嘿的坏笑了一声:“老大,你什么时候把妞妞娶了呀,她现在可是急着要嫁给你呢!”

    “滚!”

    陶天终于忍不住爆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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