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种一个夫君 > 正文 第114章 主仆
    胡桃大人看着远去的车队,百无聊赖的舔了舔爪子。爪子上还残留有糕点和果脯的味道。

    “老祖!就这么将桂圆妹妹给送出去了?”他身旁蹲着一只火红色皮毛的小狐狸,只尾巴尖和耳朵尖上一点黑色,四只爪子却是全白的,十分的漂亮!仔细看的话,简直就是胡桃大人的缩小版!

    这是胡桃的第几十辈孙子来着,他自个也记不清了。

    他都活了上千年了,这些徒子徒孙俱都是开了灵智的小狐狸,身体比普通狐狸生长慢很多,断奶之后基本上就停止生长了,只长脑子,坏主意一个接一个的,奇怪想法更是层出不穷,智力比普通狐狸要强很多!它们的父母已经养不好啦!就是一个窝的兄弟姐妹们,也都排挤它们。

    幸而他隔一段时间就四周围转转,在族群里发现这些被抛弃的小崽子就叼来自己养,不然这些小崽子只有饿死的份。

    如今小狐狸们最小的也年过半百,看上去只有几个月的狐狸大小,还不会变身为人呢!哪怕是其他化形了的,也都是小孩模样,这可是修行了数百年才得来的本事。而且,化形还不稳定来着,不能长时间支持。

    因此,他们唤桂圆为妹妹算是很客气了。

    桂圆是纯人类,是个弃婴,还小小一团的时候包在襁褓里,哭声微弱得像只猫崽。若不是胡桃大人巡视地盘的时候发现了,怕是会饿死在野地里,或者被别的什么野兽给吃了。

    如今她大了,再留在这里怕是会误了前程,胡桃可是很舍不得地将人送出去的。哪怕是去当丫头,也比留在山里孤苦终老的强!桂圆还没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呢!

    庄子里的老伯和婆子也是胡桃大人捡来的,因为老无所依,或者被家人嫌弃赶出家门,流落在外,胡桃就捡回来为自己守门和做杂事了。而后又教了他们一些修身养性的法子,虽说离修道还远,却也着实教人延年益寿,精神头是愈发的好了。

    几位老人窥探到真相后也没想着要离开这群狐狸,甚至认为这些修炼成精的畜生比人类还友善。于是大家就这么住在一块,偶尔遇到误闯山神庙的客旅,人类还能出来帮忙招呼。

    禾苗他们看到的这一个庄子,其实是一座山神庙来着,不过因为布了阵法,有缘人看到的就是庄子,大部分凡人,却是走不到这一处的。昨晚能够迎来这么大一个车队,狐狸们也很吃惊。

    胡桃以为是因为有妖气深厚的大妖怪随行的缘故才让他们误闯了,可是经过昨夜近距离的鉴定,他发现其实禾苗是人类来着。

    修妖的人类?

    胡桃大人歪歪脑袋,再次回想自己看到的那个张牙舞爪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玩意啊?

    看着像是老树的根系。难道是误食了天灵地宝的人类?比如不小心吞下成精的人参鹿茸什么的(胡桃大人,你已经距离真相很接近了!)

    说到树木——

    他抬头望望四周。因着最近少雨,好些灌木和小草儿都蔫蔫的,全靠上山溪流和泉水滋润。若是老天再不作美,怕是泉水溪流也要干涸,到时候他们就不得不搬家了。

    数百年来,他遇到好几次极其严重的旱灾,搬家早就搬出了经验。

    再看看滚在一起的无忧无虑玩闹的小毛团,胡桃大人决定:再等一个月!一个月之内再不下雨,他就带着小崽子们北迁。昨晚有打听到,那个修妖的人类是要往京城去!

    反正都是妖怪,那人类女子看着也很喜欢动物,她自个也养了几只,收留他们这一窝应该也可以吧?他们吃的比蠢狗蠢狼少,也比那只蠢豹子乖巧多了,都不主动惹事!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胡桃大人自认解决了一件人生大事,喜滋滋的修炼去了。

    “小姐,喝水。”桂圆第六次将水囊递给禾苗。

    禾苗捂着脑袋哼唧。她觉得自己不是收了一个丫鬟,而是收了一个老妈子!

    定时喂水,定点喂食!(桂圆:养小狐狸养惯了。)

    大概除了禾苗,整个车队的人都很高兴。这个桂圆姑娘可是太能干了!洗衣做饭拾柴火,辨方位辨草药辨果实草根,简直是无所不能!自从桂圆姑娘来了之后,车队每日能够吃到的新鲜果蔬多了许多!

    禾苗虽然也知道不少山里的好东西,可是,离家乡远了,植被有些变化,好些是她没见过的,于是她的知识就有些不够看了。

    “桂圆啊,你是不是经常进山里耍啊。认得这许多好东西!以往咱们都没想到呢!”王柠一得闲就找桂圆拉家常。

    桂圆摇摇头,“不是啊,都是主人教的。”她都没出过几次门呢!不过主人有带回来很多能够果腹的东西,有时候是连株拔起带回来种植,所以她认得。

    王柠一噎,又道:“你家主人是做什么的啊?知识如此渊博。”必定是积年的老猎人吧?昨夜至今早,那个神秘的主人也没有露面。

    桂圆犹豫了一下,回头看看马车,道:“主人应该是千金小姐吧?”禾苗姑娘这么漂亮,又有这么多护卫护着,衣着打扮很富贵,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啊!

    王柠:算我没问!

    禾苗在车里差点笑抽肚子。

    这样答非所问的话她跟桂圆已经进行过好几次了,这姑娘不是太实诚,而是缺根筋!待人接物全凭心意!

    桂圆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依旧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当好一名侍女。甚至连穿衣吃饭都要动手帮忙,禾苗头痛死了!

    拜托,她不是三岁幼儿,也不是不良于行的老人或伤病患好不?

    桂圆振振有辞:她就是这么侍候原主人的!

    还有用大布巾擦身子用梳子梳头什么的每次梳头都给她扯下一把断发,她都快变秃头啦!

    偏桂圆还抱怨是小姐的头发太长太密实了,容易打结。

    “等等!我怎么觉得,你说的那些,是专门侍候大黄和大灰的?”禾苗朝马车外一指:

    大灰大黄正好在附近的小河里玩闹回来,在一旁抖着湿乎乎的毛。

    桂圆看看大灰它们,又看看小姐,果断出去给狼擦毛。大黄的毛不长,很快能干。大灰则是掉了毛之后又逐渐长回来,有些多。

    这二十两银子买了一个丫鬟加杂役,是不是太超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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