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狂暴修仙 > 正文 第13章 多年父子成兄弟
    “啥好东西?”春雷端着新炒的辣子鸡走出来,香辣味十足,不知不觉中倒是给李青牛解了个围,看见李多海手里摩挲的酒坛子,不禁有点发愣:“梅家的杏花红?这倒是少见了,哪里搞来的?这孩子,真是有心啦!多海,今晚上你得多喝两杯”

    真正有心的还是老妈,知道辣子鸡炒了再去回热就不好吃了,索性一直等到儿子回来。

    李青牛看在眼里,暖在心头,点点滴滴都是温情。

    一家三口人围坐在饭桌前不免俗套地吹了了生日蜡烛唱了生日歌,李青牛许了愿,就打开了杏花红的泥封,一股高度纯粮食酒的浓烈的醇香之气立即肆意弥漫开来。

    “春雷,今晚上,你也喝点儿,今天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李多海脸上泛着红光,似乎头上的白发也在熠熠生辉,儿子十八岁了,虽然不怎么争气,但毕竟现在看起来,懂事多了不是么?

    也许,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聪慧的孩子总是会在成人礼的时间节点上,收起往日的嬉皮笑脸没心没肺,留一份心思考虑考虑接下来的路怎么走,这是一种仪式感,也是一种责任感。

    春雷很爽快地说道:“好,沾沾儿子的光,今天长大成人啦!儿子你也倒上,长大了,成人了,要跟个大人一样的了,今晚上借着这十多年不见的杏花红,算是过了成人礼,可以喝了!”

    李多海微微瞪眼:“你以为他没偷着摸着喝过酒?”

    李青牛尴尬地一笑。

    第一杯酒,一家三口人碰杯一饮而尽,似乎这十几年来所有的不快就都被这杏花红的醇香带走了,只剩下暖暖的温情。

    “说吧,哪里来的杏花红?”李多海细细品味着佳酿入喉后醇香,盯着李青牛问道。

    李青牛最终决定还是实话实说,但又不能全说:“末班车到了白马镇出了点问题,同学单成彪打电话让他家里人来接的,到了镇子上想起来今天是十八岁生日,老爸老妈养活我这么多年不易,就想给你们带点吃喝的东西,然后就回来晚了。”

    李多海没接话,他最想知道的东西,李青牛避实就虚地还没说。

    “呃,咱们镇子上有名气的就那几家,问了路去买酒,没想到被梅家酒坊的老爷子相中了,非要让我做她孙女婿,这酒是他们家酒窖里拿出来的,不卖,只送有缘人,还想明天找人来说亲”

    李青牛看着老妈被惊呆的表情和老爸紧皱的双眉就想笑,果然,这其中的意味让人难以琢磨,就是他自己,当时也是有点懵不是么?

    “你小子答应了?”李多海沉吟半天也想不明白自己的混小子哪个地方这么招人喜欢了?

    他去镇上梅家酒坊买过这杏花红的酒,一次是大婚的时候,一次就是李青牛出生的时候,梅家老爷子为人随和,路上见面还聊过那么几次,也见过那个水灵灵的小姑娘梅嵋。

    梅家是江东市有名的大族,虽然古谭梅氏只是旁支,梅老爷子家老大是军分区的首长,老二是东城区公安局长,在这个小小的杨家镇,谁敢小觑?跟他们家结亲?

    李青牛挠挠头,说道:“我才多大呀,哪能随便答应,就说还得回来问问家里老人的意思,何况还在上学呢,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考虑个人的终身大事,不过人家说可以等。”

    春雷面色开始红润,在酒力的催发下白皙的脸上掠起两片红云:“多海,你看咱家牛犊子还真是长大了!”

    “看来,我们李家的小牛犊子确实是长大了”李多海端起酒杯主动来跟李青牛碰杯,李青牛赶紧站了起来。

    李多海挥挥手,让他坐下,然后一饮而尽,长吁了一口气,说道:“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人这一辈子,多年父子成兄弟,多年母女成姐妹,这是很深的缘分,希望咱们爷儿俩有这个缘分吧!倒上”

    李多海看起来开始一改往日严父形象,说得李青牛不知所措,赶紧再给老爸倒酒。

    春雷看着李多海,满眼都是暖暖的情意,这才是最好的家庭氛围嘛,都跟老公说了多少次了,不过,李青牛打小顽劣,今天终于开窍了,不知道是不是严父慈母软硬兼施的结果,反正今天晚上的情景,是她多年来想见而不可得的,于是自顾自地自己满饮了第二杯。

    这可是高度酒呀,感觉自己有点脸热,看老妈并不拒绝,继续给老妈倒了酒,又给自己满了一杯,然后坐等老爸教诲。

    这一世,估计是不会让老爸老妈失望了,而会是他们的骄傲,既然如此,决定做到最好,算是补偿吧。

    这酒醇净入口,火辣入喉,绵柔入心,回香裹挟着气息,升腾着身体里的血液和脑海中的意识,流转到身体各处的每一寸肌肤和毛孔,让人心里满满的都是一种暖暖的幸福的感觉,怪不得大家都说这酒好,这酒贵,这酒让人难忘!

    “这第三杯酒,春雷,我敬你!”李多海脸上也现出酒色:“在一起一晃二十多年了,孩子也长大成人了,你跟着我受苦了谢谢你!”

    春雷也有些激动,脸上现出少女般地羞涩,嗔道:“当着孩子的面,说这个干嘛?”

    “我就是要当着孩子的面,今天把该说的说一说,先说这酒”李多海一只手抚摸着酒坛子,慢慢说道:“这酒很好,也很贵,所以有档次,都是在重要场合邀请重要人物的时候才会出现的。我这辈子一共喝过三次,一次是跟你妈结婚的时候,一次是你出生的时候,还有,就是这一次”

    李青牛知道的,老爸又要絮絮叨叨地重提念念不忘的往事,以前都是喝多了才说,现在三杯杏花红下肚,就开始了,可见这酒的力道之大。

    当年李多海和春雷是江东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才子佳人,男帅女靓,出双入对,羡煞多少旁人。

    李多海写得一笔好字,做得一手好诗,在那个文学风行的年代,文学青年是对一个有内涵有思想的年轻人最好的评价,是吸引异性的杀手锏,是那个时代风头正劲的最强音。

    只是,你是来自农村的,带着天然的泥土的味道,这似乎是你脱不掉的烙印,就是你的诗写得再好又能怎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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