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乱世农家女 > 正文 第五十四章:书院
    春日的暖阳总是让人乏力犯困,这才刚吃过午食,靖廉就困得上下眼皮打架,险些伏在书案上睡着了。

    尽管这午休时间,大多数学子们都是在寝室小憩的,自己这样实在算不得偷懒,可靖廉仍觉得此时自己这般偷懒,实在是愧对先生的教诲和大姐含辛茹苦的付出。

    最近几日,除了犯困以外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想向先生告假回去探望大姐,却眼看春闱将至,怕误了功课。

    也罢,若是此番考中了童生资格再回去告知大姐,大姐定然欣喜万分,带着这样的念头,靖廉更是卯足了劲的晨昏苦读。

    相比较之下,小妹紫苏却轻松了很多。不为考取功名,只为读书而读书的生活,实在是活得悠然自得。

    讲堂一隅,为紫苏和院长的小孙女——孙碧柔小姐安放了两张书案,用作二人旁听先生讲课之用。

    平日习字和午休,二人有专用的女子雅室,不与那些男学子们共处一室。

    有这样的特殊待遇,说来紫苏也是沾了孙碧柔的光。

    据说孙院长膝下只有一子,几年前因一场恶疾英年早逝,只留下一儿一女。

    儿子没了,孙子孙女自然是孙院长的心头肉,疼爱的甚至有些宠溺。

    孙院长那长孙,姓孙名智,长得一副聪明相,人也确实够聪明,只是那聪明才智没用对地方。

    那孩子个头高大挺拔,吃得多,睡得好,力气也大,反应也快。

    五岁时别的娃都早已熟背三字经、弟子规、百家姓了,这娃却在满镇子,满山野的带着了帮孩子泥里打滚,水里翻身,连自己名字还都写不全。

    长到十岁时,书院里和他同龄的孩子,都能对《论语》、《中庸》这样的著作洋洋洒洒的写一篇几千字的读后感来阐明个人感点了,而孙智却仍然停留在会写自己名字这个程度。

    这孩子聪明是有的,可就是对读书不感兴趣,让他读书他不是犯困就是偷偷溜了,总是他对读书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除了舞刀弄枪之外,便是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抽陀螺、玩蹴鞠……就因为玩起这些个来样样在行,又挺照顾那些比他小比他弱的孩子,就被镇子里那群爱四处野的孩子推选为老大,说白了也就是个“孩子王”。

    如今这孩子已经十五六岁了,在镇子上还成立了个“义民团”,每日拿着大刀带着他的那一帮子小兄弟在镇子上和书院附近巡逻,说是要守土安民,保家卫国。

    年前有一次,山上的那帮子土匪,到书院附近的一个富户家中打家劫舍不说,还劫了那富户家中的几个女眷准备带到山上,却不巧刚好在回去的路上碰上了这孙智为首的一群半大孩子,这孙智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硬是凭一柄大刀和那匪首单挑好几十个回合后,一刀逼在了那匪首的脖子大动脉上,生生逼得这些个土匪放了人才罢休。

    从那以后,镇上的人对孙智的印象改观不少,他也直接从不学无术野小子变成了乡亲们的保护神。

    即便这样,也没能改变孙院长对自己这个孙子的看法,在他心里,自己这个孙子从来就没让自己和老伴省心过,胸无点墨不说,还整日带着一帮子坏孩子拿着大刀四处逛荡,实在是家门不幸。

    想来也许正是因为孙子的不省心,才愈发显得孙女的乖巧懂事难能可贵。

    孙院长逢人一说起这个小孙女儿,那是满脸抑制不住的欣慰和引以为傲,虽说今年也只有七岁,却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神童。

    据说孙碧柔才十个月大就会走路,一岁时就可以说成句的话,两岁时就能熟背《三字经》《千家诗》《弟子规》和《百家姓》,三岁时就识字过千……如今才不过七岁,已然写得一手好字,作得一手好文章,四书五经是本本倒背如流。

    孙院长常常感叹惋惜这小孙女投错了胎,偏生了个女儿身,若是男儿,必定一朝金榜题名,建功立业。

    纵观大梁,举国上下至今仍无一所女子书院,朝中为官者均为清一色男子,凡重大祭祀庆典、家中贵客到访时,女子皆应回避。

    即便是寻常百姓家中,女儿一生下来是入不得族谱的,死后也进不得娘家的祠堂,死后倒是可以进夫家的祠堂,不过却是做为丈夫的附属品,牌位上的名字也只能写某某氏之墓,还要夫家的姓氏在前。

    大户人家的小姐大多在家中习琴棋书画,寻常百姓家的女儿在学习女红、织布、厨艺等家事外,为生计所迫,偶尔也是要在田间和市井街头抛头露面的。

    这儿倒没特别要求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没有要女子缠足等变态的规矩,即便如此,女子要去书院读书却是不被世人所理解的。

    历朝历代,也没有为女子设的恩科,女子要想读书考科举,那是痴人说梦。

    也就是生在孙院长这样的书香世家,偏又有一位做院长的爷爷,自然有这个特权为自己心爱的孙女儿在男子的书院辟出一席之地来,以满足孙女那颗爱读书的心。

    而紫苏也是福气和运气使然,碰到了孙院长,想着有个女娃儿一起伴读,在这男子的书院要方便些,便招了紫苏入学。

    紫苏自进书院以来,每日和孙碧柔一起,虽说不到一年的时间,学业上的进步却是很大,即便知道以后不能像男子那般进入仕途,这读好了书,以后可以做的事却也很多。

    可以开一家女子书院,也可以学医,即便什么都不做,每日看看书写写字也是乐趣,紫苏想来就觉得有书读甚好。

    四月下旬,先生们带着书院里的十个学子,乘了几辆马车一起去了炎城,准备这次的童生考试,二哥靖廉也在其中。

    书院给其它不参加童子试的学生放了两天休沐假,趁这个机会,紫苏乘上李大爷的牛车就往家赶。

    二哥临走之前交代过自己,这个假期一定要回家看看大姐,免得大姐担心。紫苏嘟着嘴有些不满的想:好像是你一个人的大姐似的,你不说我难道就不知道回去?

    在书院里整日吃饭堂的饭菜,实在腻味的很,这次回去不知道大姐又会做些什么好吃的给自己加餐,光是想想就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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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子试顺利过关的靖廉满心欢喜的回到书院,本想和先生告假一日回家中向大姐报喜,却不料等来的却是大姐的噩耗……

    任凭二哥再怎么摇晃和呼喊,被吓傻了的紫苏除了哭什么也说不出,还能说些什么呢?

    任谁也不会相信,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就烧成了那一地的炭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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