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强撩陆先生:今晚,约吗? > 第二百九十八章 跑了
    从出来的时候都凌晨三点多快四点了。

    黎昔眼睛真如秦牧所说的那样肿成核桃儿了,红红的,鼓鼓的,尤其是都到了这种地步了还不忘拿眼去瞪秦牧,直把秦牧看的想笑。

    “不是叫你离我远一点儿吗!”

    对一直紧跟着她不走的秦牧,黎昔简直没脾气了,因为他一直跟着她所以她也没有回包厢跟同事们告别,只跟小李发了条短信说有事先回去了。

    她还不知道琳达已经看见了这一幕和拍下了照片的事儿。

    秦牧慢步跟在她身后不恼也不气,就像她的坏脾气跟坏口气都无关痛痒,反而他更多的是在跟她讲搬家的事儿。

    “你搬家了?”

    “躲我?”

    “是不是啊。”

    “”

    黎昔统统都不想回应他,她站在马路旁边一门心思的挡车,不过这个点的的士确实也很少,等了小半个时辰都没等到,于是她打算绕过一条马路在较为热闹的地方等车。

    一路上,秦牧都跟在后头吐槽,“有跑车不坐非搭公交,”

    他那辆惹眼的兰博基尼雷文顿就停在门口,呵哒,那儿是不能停车的就他嚣张的把车停那儿,罚单都好几个了。

    黎昔心道,刚刚自己心软已经对他软化了态度,但原谅这种事岂能这么轻易?

    虽然他挨了她几巴掌,可她早看穿他了,他就把她当小孩儿一样哄,可她又根本不是小孩儿又怎么可能吃那一套呢!

    这件事,还得冷处理一段时间。

    她琢磨着等会儿要不要把她跟陆廷铮复合的事告诉他,讲清楚,也让他有个自知之明不要再那啥啥了。

    虽然他没讲出口,但她隐约已经有种感觉了

    心里胡乱的想了一通后她又开始准备赶他走了,不过,这一次不知秦牧是不是也觉得不好在跟着她还是明白了自己并不受她欢迎,反而主动开了口。

    “那你先走吧,到家记得短信我。”

    说话间,他已经停下了脚步对走出几米开外的她招手,唇角微扯,仍是一副散漫而不经意的笑。

    她简直求之不得,连声回应也没给他便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走了十几米远外后怕他阳奉阴违仍跟着自己于是回头偷瞄了眼,只见空空如也,他的确已经走了。

    那样便好。

    黎昔心头稍安了些了,她便也不再往前走直接在路边等车,这一次没等多久便等来了一辆的士。

    “去哪儿呀。”司机停车时问了句。

    黎昔习惯性的打算将包包往怀里一掖然后坐进去,结果,手却落空了,她这才惊觉自己的包还在包厢里没拿出来!!!

    卧槽!

    她来不及跟司机说一声抱歉便迅速调头往方向狂奔,尼玛,包里还有好一沓现金呢,是这个月的提成,她虽然预支了工资但提成跟奖金什么的自然还是要月结。

    这钱还等着这星期放假了给黎父送过去的。

    心里焦急着,脚下的步子也迈得更快,刚花了二十来分钟走的路她十分钟不到就跑到了,一路冲往包厢处。

    万幸啊!万幸!

    她去的时候同事们正打算散伙还没散呢,她一眼就看见自己的包包遗落在角落处,只是望着惊讶看向她的同事们,她一句话也讲不出口了。

    喘得慌。

    就这样,万无一失的拿回了包包后她跟着那几位喝的酩酊大醉的同事一块儿出了,顺便还发挥了下雷锋精神,将主动拦下的车让给了那几位同事让他们先走,等他们全走了她才准备自己拦车回家。

    方芳都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了生怕她在外头有什么事儿。

    黎昔焦急顾盼间也想早点回家。

    “你特么找事儿是吧。”

    “”

    与她一街相隔的地方传来几个男子的吵嚷声,挺凶的,像是要打群架的样子。

    这种事儿她都见怪不怪了,男的喝醉了酒就会这样,不是为女的争风吃醋,就是自己没事找事非打一架才爽快。

    神经病。

    黎昔蔑视的看了一眼,待拦到了出租车后便坐了上去,途径吵架的那条街时她还八卦的看了眼,看看是哪些喝多了抽风的神经病在闹着要打架。

    “秦牧!你以为老子怕你是吧!”

    她眼睛还没瞄过去就被这一声震吼给吸引了,原本只作随意瞟的目光也不由微凝,扒着车窗认真望去。

    隔着几个男人的背影,她看见了被围在其中的秦牧。

    是他。

    虽然隔的有些远,但感觉不会出错,哪怕是处于这种不利的环境下那人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懒淡样子。

    “年轻人吃多了没事干。”司机等待直行绿灯的时候也跟着发表了下品论。

    黎昔却没法淡定了,她怔愣的收回视线,脑子全乱了。

    这这这

    她是要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一样继续回家吗?

    理智告诉她秦牧是个混账东西,还欺负过她,她不能就这么轻易的对他心软同情,哪怕他挨打也是活该,他就是欠。

    可感性的一面又在告诉她,秦牧这人其实除了嘴欠些,品性还是可以的,好吧,算顽劣,但他的性情真实,也正因真实所以有时候讲出的话难免叫人难以接受。

    因为没有装饰,天然如一。

    黎昔内心那个矛盾的心理作战啊,她蹙着眉一直随着的士过了三条街才猛得抓住司机驾驶座大吼了声,“司机!麻烦调个头!”

    凌晨的街头,没几个人。

    昏暗路灯下的街尾,七八个小混混围着站在中间的秦牧,表情不善,他们每个人的恤里都藏了把长长的西瓜刀,只待头儿一声吩咐,便从牛仔裤里抽出来砍丫的。

    他们的领头人正是被秦牧教训过的高琛。

    他个子有近一米九,身材魁梧雄壮,两条手臂上分别纹了下山虎跟麒麟,肌肉不时跳动着还挺骇人的。

    身上穿了件工字背心,一看就知道是在外头混的。

    路人见他这个架势哪里还敢从旁边经过,纷纷绕路,更没有人想多管闲事。

    他早就盯住了秦牧,一等胖子他们几个走了之后便马上打电话叫兄弟,本来嘛看见秦牧还跟一女的在一起想着这事儿得劲,当着秦牧的面把那女的给办了看他是什么反应,谁知还没机会那女的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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