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强撩陆先生:今晚,约吗? > 第一百九十二章 感情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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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安的镇定心神,朝秦牧望去却见他已经悠然的点了一根烟,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玩儿,好像就没见他很认真的对待一件事,做什么事儿都是玩世不恭的样子。

    “我跟秦宪是血管里流着同样血液的亲兄弟,我们兄弟之间的事儿怎么解决,你这个外人还是甭操心了。”

    “……”

    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话响在何秋耳侧,就像突然侵袭进身体里的冷空气,冻得人发颤。

    秦牧从来没有把她当做秦家的一份子。

    哪怕,她马上就要跟秦宪结婚成为他的弟媳妇,在他眼里,她仍是一个外人。

    那曾经有过的短暂交往呢?又是什么?

    这个男人似乎不讲感情,就像他的眼睛,冷清幽深,可他笑起来分明又分明又有蓄谋已久小坏。

    何秋突然觉得今天自己来找他,真是多此一举。

    “抱歉……打扰了。”

    她不失镇定与冷静的说了声,他仍是懒洋洋趴在床上睡他的觉,那根烟还没抽完,缈缈的烟丝一如他的人那般,捉摸不定。

    “怎么样?跟他聊的?”

    一出门才发现秦母不知站在门外多久了,何秋才放定的心砰了下才稳住,只眼神没去看她而是看向楼梯处,“还行。”

    “他有没有对他爷爷的事说什么或是?”秦母似乎很担心秦牧对秦家人有什么意见跟不满一样。

    何秋只是摇头,她现在只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阿姨,公司里还有点事没处理,我先回去了,晚点再跟您通电话好吗?”

    何秋在华光船务负责财务这一块儿的事,公司也确实有大大小小的事物等着她回去处理,秦母也没有多留,一路将她送出了秦宅。

    “珍嫂,你觉得我这个未来的儿媳妇怎么样。”

    望着何秋离去的背影,秦母脸上的漫漫笑意变为深沉。

    站在她身后为她披上披肩的珍姨瞧见她脸上的神情后,在心内斟酌了一番才缓缓道,“何小姐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为人处事都进退有礼。”

    “是吧……”

    秦母口中低低道,站了好一会儿才返身回到宅中。

    珍姨叹了声,随即谨慎的跟了上去。

    *

    迪亚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外出旅行。

    去年去的是马来西亚,今年早在开年的时候罗伯特就让员工们自主投票选出想出行的地点,票多的那一处就是他们今年旅行的地方。

    员工们当然有私下议论,最后统一决定,去希腊。

    希腊是个非常适合度假的魅力国度,在雅典了解希腊历史和欧洲发展史,在周边的美丽小岛上享受世界顶级的海鲜,阳光,沙滩,漂亮的红顶和蓝顶的教堂,以及众多世界各国前来度假的PLMM。

    同时,它也是一个非常适合求婚的地方。

    在那样的浪漫氛围跟异国情调下,很难有女人在面对男人单膝跪地时无动于衷。

    黎昔当然也想去,但当她听说这次外出旅行是跟高盛公司那边一块儿结伙出行时,她没太犹豫,直接找到罗伯特。

    “罗伯特,你也知道我生日马上就到了,恰好也在这次外出旅行中,所以我想,这次旅行我能不能不去,我想一个人享受即将到来的27岁。”

    办公室内,罗伯特正邀请她欣赏他才拍下的一幅画,《乌鸦群飞的麦田》。

    《乌鸦群飞的麦田》是荷兰后印象派画家文森特·威廉·梵高创作于1890年7月的一幅油画。

    “构图由三条岔路展开宽广的麦田。”

    “梵高使用三原色和绿色来呈现单纯而简明的意象,有着人们熟悉的他那特有的金黄色,但它却充满不安和阴郁感,乌云密布的沉沉蓝天,死死压住金黄色的麦田,沉重得叫人透不过气来,空气似乎也凝固了,画上的群鸦仅仅是一些用浓重的黑线构成的飞动线条,低低的压向大面积的橙黄色麦田,更增加了压迫感、反抗感和不安感。”

    “画中几乎没有中心视点,而分散的乌鸦,使画面更显辽阔。画面极度骚动,绿色的小路在黄色麦田中深入远方,这更增添了不安和激奋情绪,画面上布满密集的短而硬直的粗笔触,它并不象征任何物象,只有一种颤动感,梵高试图表达所谓的"悲伤与极度的寂寞",所以这幅画被视为文森特·威廉·梵高自杀的预告。”

    “……”

    在黎昔讲明来意之前,罗伯特正跟她讨论这一幅画,他拍下的初衷是因为已故的妻是梵高的推崇者与仰慕者。

    他妻子毕业于巴黎美术学院。

    而他与他妻子相识于巴黎,结缘于梵高的画展,当时正是在这幅画下相识,俩人彼此讨论,心灵相通,对艺术有相同的感观与见解使得两个年轻人的心变得火热、不自觉的相互吸引着彼此。

    罗伯特取下拿出来赏画的放大镜,这是他的习惯,西装口袋前总会装一枚小巧精细的放大镜,欣赏油画只能用放大镜才能看清画中每一个细节。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纯棉白手帕细细擦拭手中放镜,边擦边抬眼看黎昔道,“黎,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我想知道,你这样做是因为要过生日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她与陆廷铮之间的事就像全世界都知道一般。

    无法否认。

    黎昔与罗伯特相识不是一两天,虽然他在她身前时常是以老总的身份,但彼此间更有种忘年交的熟知。

    他会像长辈一样关心她,提点她。

    她在面前无需躲避。

    “是。”黎昔坦承道,目光掠过那幅油画,思绪似在画中又似在其它地方,但语气很笃定,“罗伯特,我希望在今后能够与他不相遇的场合就尽量避免。”

    罗伯特已经擦拭完放大镜,听了她的话,不由一愣,摊手不解道,“有这个必要吗?”

    “对他来说也许没这个必要,但对我来说,很有必要。”

    “为什么?”

    “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讲,我只能用我很喜欢的一位歌手所唱的一句歌里所写的词来回答你。”

    不爱就不爱,难挨就不挨。

    既然明知他心里有白月光,又何必再妄想做不知是会成为蚊子血的朱砂痣?还是朱砂痣的蚊子血?

    不相往来,相忘江湖,是感情最好的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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