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考古中国 > 正文 第1章 、飞土逐肉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那是一个遥远的时代。

    我们的祖先原始人,有一个生活在黄土梁峁沟壑区的氏族部落,有熊氏c有乔氏c伊耆氏和褒氏。他们居住的地方,背靠一座连绵起伏的山陵,叫轩辕谷,林木苍郁,绿树成荫,草色青青,鸟语花香。山谷前是一片几乎没有多少沟壑的广袤平原,有一条姬水河穿越其中。因为生存的需要,人类居住的地方都选择依山临水,有山就有山洞可以居住,有石头制作武器和用具,有兽以供捕猎。水是生命的源泉,同时也可以捕鱼。平原是采集谷和其它植物的必要生存条件,必须选择长谷的地方,有食物可供就近采集。

    但是,现在这里不行了,恶劣的气候变化让他们招架不住。已经一个冬天没有下雨,春天又持续干旱,到处风沙弥漫。西北方向刮过来的风,那是阿尔泰山的戈壁沙漠,带着越来越多的黄沙,一年一年淹没着广袤的緑树青山。黄尘日积月累覆盖着,使这里大部分地方,以后成了黄土高原。

    人们用石斧或者是兽骨,挖地下植物的根茎,或者捡前一年落在地上的谷,回来放在陶罐里煮。身上穿的都大致相同,上身是敞袖扁衫,下身是没有裤管如裙子似的叫裳,上身为衣下身为裳。布都是大麻织的,颜色也是麻坯原色,黄褐色。腰间束着一块兽皮,脚上是兽皮做的靴子。夏天的皮靴,用石刀切割成大小不等的孔洞,同于今天人们穿的皮凉鞋。不同的是,首领腰间是难以捕获的珍贵兽皮。如有熊氏首领叫少典,是几个氏族共认的领头人,就有一块虎皮,有乔等几个首领,是一块豹皮。大部分兽皮是夜里当被褥盖的,舍不得穿出来经风雨。男人女人都是长长的头发,女人有的把头发扎起来,或者做一个发髻,或者梳成辫子,有各种各样的头饰。而男人的头发就那么披着。

    没有新生的草谷,植物都干枯,黄黄的叶子,需要从沙土里捡。余谷几乎看不到,泥土混杂,成了一样的颜色。河水大部分干涸,只有深洼里还有一点残留,都已浑浊不堪,河床上一片死鱼虾。一些还留在这块土地上的兽,吃草的兽还有吃人的兽,白天不敢与人抢水,夜晚挤到这里撕打成一片。

    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只要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存,相应的办法就是迁徙。今天,几个首领在一起开会,讨论向一个未知的地方去,寻找生活居住的新环境。部落开会,没有什么秘密而言,所有人都可以参加,所有人都可以发言。这是一个较大的山洞,除了应该参加会议的几个首领,还有很多人来听会。

    议事的几个首领席地而坐,少典主持会议。

    他是一个青年大汉,身材挺拔,胡须短促,脑门开阔,看出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开门见山就提出这个话题:“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下雨,土地干旱草谷不生,连兽也纷纷离开了这里。我们四个家族之所以居住在轩辕谷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有大片长谷的土地。但是,生存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雨,谷地就是再大也长不了谷。是不是也要迁徙,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

    首领有乔年纪和少典差不多,长着三缕胡须,思考问题比较老成持重:“我有乔氏走过许多地方,难得寻到这么大一片长谷的土地,一个秋天的采集,够一冬一春吃饱肚子。如果走了,还能不能找到这样的地方呢?嘿,穷家难舍呀!”

    听得出这是一个消极的态度。

    褒首领年纪比他们两个大,胡子稀稀拉拉,已经花白,一副老实人模样。他习惯于服从少典,说话做事都以少典的意见为准则。这时看着自己的大首领,吞吞吐吐的:“难得一块养人的宝地,就是人口再增加,也不要跑很远的路去采集。又没有其它野蛮氏族来和我们抢夺,舍不得走啊。”

    长叹一声,再没有话说。

    伊耆首领和褒的年纪差不多,一脸络腮胡子,他性格果决:“不要垂头丧气好不好,好地方都是找出来的。老天不给人活路,怎么办,树挪死人挪活,走吧。”

    首领决定了的事务,不再征求其他人意见,但允许其他人发言。在场旁听人虽然也议论纷纷,但都瞻前顾后,说不出什么主导意见。褒和有乔说的话模棱两可,只有伊耆态度明确,需要少典做决断了。他再一次重复:“都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吧?”

    场内有一个男人站了出来,说:“我说,我们采集的范围,再走远一点的路不行吗?或者能躲过这一阵旱灾呢。我就是喜欢这个地方,也不想离开。”

    这是一个中年人,身材高高瘦瘦像一根树干。少典望了他一眼,问:“巴桑,你这些天出去采集,来回一趟要走多远?”

    “三天吧。”

    “采集结果如何?”

    “和,和这里状况都差不多。”

    “那你说还要走多远?尤其四面八方去寻找食物,还不如就离开。再说,谁有你那么长跑路的腿。”

    人都笑了起来:“就是。长腿巴桑,我们可跑不过你。”

    少典就决定了:“既然说不出好的办法,就走吧。大家回去收拾收拾,至于往哪里去,由巫男大公龟卜。”

    人都吵吵嚷嚷开始散场,嘴里还说着:“走吧,走吧。”

    突然山洞外一声吆喝:“谁说要走?”

    话音没落,就听得一阵“咚咚”的敲击声,和哐啷哐啷的响声,来了一个小老头。女人们嬉笑着:“一听这哐啷声,就知道是他。”“正说他呢,他就来了,难道真的有神灵附体。”

    来人就是巫男大公。有熊氏的巫师,也是这里所有几个氏族的巫师,部落年纪最老的一个男人。他拄着一根拐棍,拐棍顶端是分开的树枝丫,每一个枝丫上挂着不一样的物件。有乌龟壳,一只兔子或者狐狸的骷髅头,几根花花绿绿野鸡翎毛,还有是一串玉坠。他说这叫法器,但人都说那就是拐棍。走起路来乱响,会引得孩子们跟着,仰起头来看。因为他是巫,本身就有着一种神秘色彩,听到这敲击声,人都会毛骨悚然,更会注重他的说话。

    巫男进会场来,梆梆地敲打拐棍,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少典问:“巫男大公,你想要说什么?”

    “少典首领,你的女人附宝就要生小孩了,山高水远,这时候怎么走路。她就要给我们家族增添一个人,使我们人丁壮大,是一个伟大的女人,怎么能够让她担这个风险?要走,那也要等她生了孩子以后再走。”

    他的敲击和他的话,几个首领都听见了。有乔和褒频频点头,深有同感,伊耆不好说什么,就望着少典。少典有点焦急,他是主事人,部落每一个人的生死存亡,与自己的决策正确与否有很大的关系,不愿因为一个女人,而影响整个部落的前途。望了其他三个首领一眼,说:“哦,大巫,你说的我不是不知道。但是,不能因为她一个,而让所有人在这里等死。”

    “谁说她是一个人?她的肚子里有一个伟大的生命,要给我们家族添丁增口。”

    一个女人说:“是啊,我看附宝是不能走远路的。”

    一个男人说:“只有抬着她呀。”

    女人不同意:“如果在路上生了怎么办?”

    场上一时哜哜嘈嘈,议论纷纷。少典着急:“你们再不看看,姬水河已经干涸,没有水喝比没有吃的更可怕。今天早上几家排队去等一个水洼,如果不走,没饿死就先渴死。”

    这样一说,人就停止了议论。见巫男说:“为了一个新的生命诞生,大家忍一忍,让我再祭祀一回。”

    少典刻不容缓:“你不已经祭祀了多少回?”

    巫男扬起不大的脑袋,眯缝着一对小眼睛,望着拐棍上的一个乌龟壳:“今天早上,天元未经烧灼自成纹路。冥冥中有一种预兆,神灵在保佑附宝的孩子,保佑着我们。”

    “保佑”这个词,他说的时候拖长了音调,听上去像祈祷。

    巫师虽然不是首领,但有绝对的权威,同时,他说的话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医疗条件的缺乏和生活状况的低下,当时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尤其是新生儿更难存活。人丁兴旺,是保证氏族生存,以攫取食物,和不被其他氏族吞没的要素。人力资源的重要性,那是首先要保护的。怀孕的女人尤其是快要临产的女人,每一个氏族都呵护有加无比尊崇,视为伟大的人。所以,巫男在这里说话时,一次又一次使用了“伟大”这一词语。

    会议最后就听了他的意见。少典说:“那好吧,就再祭祀一回,听天由命。”

    氏族居住的地方设有祭坛,先是一群人在巫男大公的带领下跳祭祀舞。《考古中国》根据巫男的祭祀内容,和远古时代的壁画考据,原始人的祭祀舞,其行为就是极尽每一个人身体动作,和每一个人能够啸叫出来的音量,夸张地向天宣泄,极力表现出天人一体。如果合着歌声,舞蹈动作就随着音调的节奏。且祭神种类繁多,保佑风调雨顺的祭祀,生小孩的祭祀,捕猎的祭祀,结婚典礼的祭祀,居住地选择的祭祀,还有欢庆的祭祀等等。

    祭祀舞后,就是老巫男没日没夜地祈祷。他所说的“祭祀一回”,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一个时间段。就如这时闭着眼睛端坐在祭坛上,已经一天一夜过去。风沙刮过花白的头发,烈日照耀着枯黄的脸庞,他一直一动不动,口中念念有词,如后来的佛家坐禅念经。坚信人的虔诚,神会给自己的部族降福。

    第二天又是一天,不吃不喝也不睡。没有人去打扰他,更多的是陪在他的法器前,一样的祈祷。

    就在这一夜,附宝临产。

    山洞里摇曳着松树火把的光亮,洞门前宽广的场地上匍匐着族中男女老少,他们知道一个生命要降生。接生女人进进出出,附宝的呻吟撕着暗夜,几多恐惧,几多紧张,但他们一动不动,等待着这一时刻的来临。

    突然,一阵大风刮过,乌云翻滚推起重重波浪,听得天空一声声吟叫,有几条巨兽在空中飞舞。风云刹那间开始变幻,群山奔涌,天低云暗,霹雳震空,闪电撕着苍穹。大自然肆无忌惮,似乎世界的末日就要来临。

    所有家族的人都跑出山洞,大声欢呼:“龙,龙来了。”“龙来了,雨就来了,神灵来保佑我们了。”

    一声嘹亮的啼鸣,几如石破天惊,人们感觉轩辕丘都晃了几晃。几乎就在同时,大雨倾盆。

    “生了,附宝生了!”

    “下雨了,下雨了!”

    欢呼声中,雨注如淋,不一会就沟满壕平。雨下起来的时候,空中盘旋的龙一个个都飞舞着远去。人们依旧匍匐,恭送这一伟大的神灵,任凭雨水在自己身上尽情地浇。

    少典从山洞里走出,有人抑制不住地兴奋:“少典首领,附宝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少典也无限的高兴:“杀兽呀,我有熊氏又增添了一名勇士。巫男大公,祭祀起来吧。”

    他说的是氏族风俗,生男孩就杀兽,生女孩就杀禽。禽兽都是之前捕猎留下来的,为了祭祀牺牲。巫男说:“我们住的地方轩辕谷,久旱无雨,新生命的诞生给这里带来了吉祥。我说,为了一种永远的纪念,就把他的名字叫轩辕。”

    伊耆首领说:“我们听到了他第一声哭,象雷鸣那样响亮,轩辕谷都在摇晃。取这个名字,难道是一个预兆吗?”

    有乔首领接口道:“我出生的地方有一座山,氏族就以姓氏为名叫做乔山。轩辕因地得名,愿他长大以后雄壮如山。”

    众人齐声叫着:“轩辕,轩辕。”

    这时,天地突然明朗,云开雾散,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雨雾云霞中,看那林梢尽处挂起一道彩虹,赤橙黄绿青蓝紫。

    巫男牵来一只小羊,一只手拿石斧,一只手拿陶罐,走在前面。两个少年抓着羊角,两个少女扯着羊尾,一群少男少女摇曳着踢踏起舞,并大声歌唱: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送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歌声中,巫男劈倒了羊,用陶罐接血:“轩辕问世,龙神降临,给我们送来了风雨,带来了新生活的希望。这牺牲品,应该让轩辕喝第一口,他就是龙的传人。”

    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说,龙,就是黄帝氏族的图腾。

    所谓图腾,是原始时代的人类把某种动物c植物或无生物当作自己的亲属c祖先或保护神。相信它们不仅能够保护自己和家族,并且还能从它们身上获得超人的力量c勇气和技能。都是以尊敬c崇拜的态度对待,一般情况下不得伤害。氏族,家族等社会组织多以图腾物命名,或者以图腾作为重大标志。

    图腾物,都是真实的存在。那么,龙这个动物到底是一个传说,还是真实的存在?

    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发掘,龙的雕塑和造型比比皆是。从那时开始,龙的形象一直存在着,且各个时代对它造型的描述都不一样。我们所知道的龙的形象,就是头上长角,身上有鳞,嘴上有须,有腿有爪。能在天上飞,能在水中行,来时天就要下雨。今天的人们,只承认历史上有恐龙,因为发掘有恐龙的遗骨,没有发掘过龙的遗骨,而把龙当成一个传说。

    《考古中国》再现这一段历史,龙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动物。

    学者们在解读《山海经》时,认为它是一部地理志c动物志c植物志。其中介绍的那些形形色色奇禽怪兽,都在地球上真实存在过,尤其是那么多种类的龙。

    “虽然没有化石,或者说没有发掘出遗骨。但是,只要有遗迹,就可以认定这个物种的存在。”

    生物学家论证,目前所认识的物种有200万种,而累计11亿种物种在地球上生存过。同样持此观点的学者根据地质学考证,五千多年以前,东亚气候曾经有过一次巨大的变化,叫小冰川时期,曾经有过许多物种被灭绝。中国龙,也是在这一时期被灭绝的。

    既有许多遗迹,又有许多古人类对于这个动物的造型,刻画,雕塑,当时的人类是见过这个动物的。问题是,除了形象被保存了下来,化石或者是遗骨为什么没有被发掘?

    在之后的故事里,我们的主人公还要零距离和这个圣物接触,揭秘它们的一切。

    少典这时心情很好。他精神亢奋,拿起一支标枪,以号召式的语言叫道:“轩辕,拿起刀枪来,到山林里捕兽去。男人,生来就是要与天地战斗的。”

    捕兽,吃兽肉,用兽骨,穿兽皮,是古人主要的生活来源。那时候的兽甚至比人还多,几乎随处可见,人吃它它也吃人。有时近在咫尺但都不易捕捉,因为人没有它们跑得快。实践中积累了逐兽的经验和方法,就是集体性围猎,许多个氏族联合起来,有组织的分工合作。轩辕丘的一侧,地面上有过去挖好的陷阱,男人们在首领的带领下手执枪斧或者就是一个木棍,打草惊蛇式三面包剿,把兽朝陷阱里驱赶。山林间狼奔冢突,草木中风起云涌,百兽被赶扑到陷阱里,就被追逐而来的人砍杀。困兽犹斗,人兽相争,地上流着兽的血,也流着人的血。

    也有特殊情况,有一些跳跃性强的兽类会越壕跑出,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望尘莫及。唯长腿巴桑喜欢与之较力,看见一大一小两只兽竟然越过陷阱逃跑,他早就埋伏等待着,刹那间也以飞快的速度追上前去。他的腿长,几十步就把一只小兽扑倒在地,再起身追逐大兽已经不及,就脱手投出标枪掷过去。标枪远远落在大兽的身后,它回过头来望望,还是摇摇摆摆的跑了。

    他摇摇头,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一个美丽的少妇站在山岗上,把轩辕高高的举过头顶,沐浴着这一场热血沸腾的逐兽竞技。

    她就是附宝。

    当猎手们把捕获的兽背回来抬回来的时候,各个氏族的人都会在广场上欢迎。兽都是死了的,伤了的也在捕获时被打死了。有少数活的小兽,就用绳拴上,不是伺养,而是等待祭祀时候做为牺牲,过一段时间再杀。

    狩猎的勇士们这时候就很荣耀,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乔说:“少典,你分配呀。”

    伊耆和褒也这样说。

    少典一边指挥着大小排列,分门别类,一边指着一个一个兽进行分配:“先第一轮分,有熊家的,有乔家的,伊耆家的三只大的,四只小的。褒氏人口多,四只大的,五只小的巫男大公,你记下了吗?”

    巫男正拿一根麻绳在结绳记事,回答说:“记下来了。”

    少典继续分配:“有熊家的附宝生了一个男孩,伊耆家的巴桑被兽咬伤,各多分一只。喂,长腿巴桑,你伤得怎么样,还能不能把奖励的兽,背回到你们的洞里去?”

    巴桑走过来,他的头上血淋淋的,被一块麻布包裹着。还昂扬地说:“我能。”

    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要不是被一只花兽抓伤了头,后来那一只就一定跑不了。哎,还是跑不过它们。”

    “你不是用标枪投射了?恐怕连它的屁股都没碰到吧,哈哈!”

    “是的,标枪扔不了多远。”巴桑想象着:“标枪要是飞得更远,比兽跑得还快,就好了。”

    人多把他的话当笑话:“那怎么可能?天上飞得最快的禽鸟叫箭,它才快呢,但不会帮你去击兽呀。”

    “兽跑起来就是一阵风,人再有本事,也没有追风的能力。”

    四个家族各领了分配来的兽,又分配到各个氏族。女人们扒皮煮食,大部分的,放在太阳下晒肉干。

    有了雨,漫山遍野的谷又开始生长,兽也回到了这里。有了生长着的草谷,生活就有了希望,人们平静地生活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主要劳动就是采集谷和一些能吃的植物,还有树上结的果子。女人们出去采集的时候,都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背篓里带上,小轩辕从他一出生,就和田野朝夕相处。这里有谷的田野很广大,秋天能够把用来做仓库的几个山洞装的满满的,第二年,那些没有采集的谷和落谷,经风沙掩埋后就又重新生长。

    每天出门的时候,人都会来看一看轩辕。附宝用树条做一个摇篮,把轩辕吊在洞门前一棵树上,女人们一边晃摇篮,一边和附宝聊天:“你们家的轩辕出生,我们这里就一直风调雨顺。”

    “还有哪,太神奇啦!轩辕出生时龙也来了,雨也来了,人都说他是龙的传人。”

    “老巫男说,没有哪一个氏族,敢于奉龙为祖先神。轩辕长大自立为氏,只有他才有资格。”

    还有那个巴桑,每一次出去采集或者捕兽,都要先来看轩辕,或者把他顶在肩膀上带到田野里去。走到树底下,就得把腰弯下来,要不树枝就会刮着轩辕的脑袋。

    轩辕在三皇沟度过了他宁静的童年。

    因为一个地方的兽被经常捕猎,数量有限,狩猎的时候不多。男人们一般都参加采集,或者一起出去,到更远的地方寻捕。这天,所有人都在原野里挖菜,轩辕和一群孩子们在一边玩耍。一眼望不到边的丛生杂草中有一块空地,地上什么也不长,天干物燥只有一片沙尘,正是一个好玩的场地。他们做土堆,雕塑,作画,相互撒土,玩得兴高采烈。突然,冲进来一群黄羊。黄羊奔跑的速度快,习惯了标枪的距离,知道两条腿的人类追不上自己,所以,敢于在人眼前跑来跑去,特别是在孩子们面前。大人们都不以为然,远远地看到羊的头和孩子们的脑袋,不当一回事,不认为有什么危险。只有一个巴桑,因为他不善于采集,一次次弯腰,蹲倒爬起受不了,就各处走来走去,看看有什么猎物可以轻易捕获。

    这时候,他离孩子们的娱乐场所最近,听得轩辕大叫一声:“巴桑快来!”

    他也没当一回事,还问:“怎么了?”

    原来黄羊之所以跑到人的面前,是因为它们被两只狼追逐的。狡猾的狼没有追到羊,但却意外地接近了一群孩子,于是就放弃了羊,张牙舞爪向孩子们直冲过来。孩子们吓傻了,呆呆的一动不动,一个小男孩奋勇冲去挥拳要打,被狼一口咬住胳膊。另外一只,已经把一个孩子捺倒。轩辕手中没有任何劳动工具,哪怕就是有,也打不过两只狼。这也就是一刹那间的事,只见他一边口中回答巴桑:“吃人的兽来了。”一边捧起一把又一把尘土,对准狼铺天盖地撒过去。扬起的尘土迷住了它们的双眼,只有一个劲的摇头晃脑,松了口,把脑袋拱在地上嚎。

    这样,两个小孩就挣脱了。

    巴桑大步赶来,因为他手中拿着标枪,狼就开始逃跑。巴桑是一个捕兽的高手,高就高在他的腿长,有的兽还没有他跑得快。这固然是在那个时代,人类为了适应生存环境,需要和兽竞争所必须的技能。见他愤怒的迈开长腿奋起直追,但是,狼不怕他,就那么不紧不慢的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有几次还回头望着他,巴桑几次投出标枪,但都离狼很远很远。他气得咬牙切齿,没有办法,回到孩子们身边。就在他回头的时候,两只狼竟然也尾随着他,目的还是想来吃这里的小孩。几次追逐,几次往返,直到采集的人都过来,它们才悻悻然的远去。

    巴桑已经气得近乎疯狂,看到小男孩血淋淋的胳膊,问:“夸父,你怎么样?”

    叫夸父的小男孩举了一下胳膊,不在意的说:“没事,就被它咬了一块肉。”

    而那一群黄羊却在不远处若无其事,巴桑就迁怒于它们:“恶兽是你们招来的,得让你们还夸父一块肉。”

    就去追逐羊。平常时,人是追不上羊的,但此刻巴桑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动力,跑得像一阵风。还没看清他的标枪是怎么投掷出去的,已经有一只羊倒在了地上。

    采集的人这时给夸父包扎了伤口,虽然有惊无险,还是惴惴不安。巴桑猎得一只羊,也算给大家出了一口气,羊还活着,不服气地望着这个能追上自己的猎人。巴桑大口的喘着气,恨得把标枪折成几节,还骂道:“你怎么就不能飞得再远一点,让我能够射死那两只可恶的兽?”

    人就安慰他:“罢了,你已经掷得够远的。还从来没有人,能够在那么远的距离,射中一只奔跑的兽。”

    这一说,他也就心情好了一点:“还是我的力气不够呀!不过,这一只兽也不是大家一起捕的,是意外获得。不用分了,送给轩辕吃,谁叫他保佑我们这里风调雨顺呢。”

    人也都高兴着:“这是应该的,是他保护了这一群孩子。轩辕,你这使用的是什么兵器呀!”

    轩辕羞涩的一笑:“风来树挡,水来土掩吧!”突然指着地上叫唤着的羊,问巴桑:“巴桑,你有名字,我也有名字,人都有名字。一种兽就是一个模样,它们也应当有名字。”

    巴桑好奇:“那你说,这种兽叫什么?”

    轩辕听着羊叫的声音,说:“叫羊。”

    巴桑高兴地说:“好,好,就叫羊。你们听到了吗,兽以后也有名字啦。”

    《史记五帝本记》:“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所谓“弱而能言,幼而徇齐”,传说他两个月就会说话,十岁就能主持部落。这个说法几近夸张,人没有生下来就会说话的。只是,轩辕的确是天智聪明,特别具有创造性的思维。他以后之所以能成为一帝,是和所有伟大的人物一样,智商都比较高。一个事业和功德空前绝后,光耀千秋流传万古的人,可以说,就是一个天才。当时的人们,把所有的动物都统称为兽,五谷都叫谷,植物都叫草,从这以后就开始有了名称。这些命名也相互传播,有的还流传至今,比如虎狼牛羊,粟麦瓜果,青菜萝卜等等。

    附宝把这只羊煮熟,还是分给几家一起吃了,只留下羊皮,给轩辕做了一件裳。巴桑说:“让轩辕穿着一件羊皮的,不行,他配穿一件虎皮裳。”

    人说:“大首领才配穿虎皮。”

    他认真地说:“轩辕长大了,一定能够做天下最大的首领。”

    “话是这么说。不过,虎不易捕,力气大,会伤人。”

    “有志者事竟成,我一定要捉一只来。”

    “你罢了吧。恐怕你没逮着它,就会被它吃了。”

    “走着瞧。”

    巴桑很自信,一心要捕一只老虎,就整天到山林里去寻觅。那是一次采集的途中,走到了一个树林边,一群大大小小的飞鸟从林间惊起,他就走了进去,看见一只虎蹲踞在草丛里。知道自己跑起来,虎是追逐不到的,他不跑,就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看了许久,见虎不动,没有向自己攻击,甚至也看着他。人和兽相互对视,他以为这是一只病虎,自言自语道:“一直想给轩辕一件虎皮裳,这一回有了。”

    就挺着标枪向前靠近,看那虎缺一只耳朵,没精打采的,真像一只病虎。谁知道病虎也是虎,他不是对手,标枪投掷距离太近,刚做出投姿,虎一跃而起把他扑倒在地,被咬断了小腿。人听到虎啸声一起赶来,才救下一条命。巴桑恨恨地说:“还是我投掷力度不够。要是在虎还没有发现人时,就能够击中多好。”

    人皆嘲笑他:“你这是痴心妄想。”

    “怎么痴心妄想?”

    “投掷的力气再远,那距离也不够老虎一拍的。”

    巴桑信服:“是这个道理。哎,好一件虎皮裳!”

    人理解他对轩辕的爱心,安慰着:“等以后围猎时,争取逮到一只大老虎,由你送给轩辕。”

    但,一直也没有这样的际遇。原来,虎是一种聪明的兽,它熟悉人类的捕猎场,就躲着这个领域。巴桑没有办法,加之他的腿瘸了,影响了自己捕猎的能力,一直引以为憾。

    人在这里讨论着射虎的事,轩辕在那里模仿着巴桑的动作,把标枪举过头顶向前投掷,用尽了全部力气,也没有几步远。大人就教导他:“不要学巴桑异想天开,力气用过劲了,会扭伤胳膊。小孩子家,砸石头砸泥疙瘩玩。”

    一个家族往往分成许多个氏族,一个氏族就是一个没有分家的家庭,共同劳动共同生活。除了捕猎是集体活动,采集一般是归氏族所有,一个氏族一个食堂。人们白天采集捕兽,雨雪天时,男人打造兵器和劳动工具,女人纺纱织布,晚上在山洞睡觉。山洞多的时候随便找个地方睡,山洞少的情况下,男人和男人睡在一起,女人和小孩睡在一起。山洞冬暖夏凉,穴居野处,是原始人最初栖息的唯一好地方。轩辕有一个要好的儿友叫夸父,就是那个被狼咬了胳膊的男孩子,他是有乔的儿子,总喜欢和轩辕在一起同吃同住,不肯回自己的家族。大自然给了他们广阔的玩耍空间,这一天,几个孩子在小树林里游戏。夸父扳起一棵小树,拉成弧形,看弟弟大鸿靠近了自己,就对准着用力弹过去。小树干因为惯性弹到了大鸿的头上,跌倒在地,几个孩子高兴地笑。大鸿脑门上被小树干砸出一个包,呜呜地哭。夸父说:“没出息,哭什么,男子汉大丈夫要勇敢。”

    大鸿真的不哭,站了起来,说:“是,我要勇敢。”

    轩辕很欣赏地夸赞:“大鸿,你也好样的。”

    说闹着,有几只黄羊从田野上跑进了小树林里,大家就放弃游戏又去追逐羊。一边追逐,一边捡起地上泥疙瘩,尾随着羊的背影,用力地扔远了砸。夸父力气大,抛出去的泥疙瘩飞得比大家远,有一块还砸着了羊。那羊回头望了一眼,依旧满不在乎地跑了。他说:“我不行,要是长腿巴桑在,就能够追上了。”

    黄羊并没有离开,依旧在他们的附近吃草,玩耍。孩子们意犹未尽,把黄羊当成一种玩具,想着怎样能够打到它们。轩辕把还没有扔出去的一个土块,学夸父弹人的方法,用树干弹土块和小石头。几个孩子有了新游戏,就学着,除了弹石头和土疙瘩,还把小树的树枝批掉,剩下一根单树干弹射。弹得竟然比弹小石头更远,目标更准确,有时还能击中黄羊。这就更好玩了。

    不知道是哪一个,弹出去的小树棍,穿越过大小树木,一直飞出林子外。只听得“哇”的一声大叫,原来是巴桑从林外走过,小树棍射中了他的脑袋,头上扎了一个洞。手捂着头,走进林子里,他来了,羊就跑远。孩子们看见他脑门上鲜血直流,都不吱声。巴桑竟然好奇:“哎,你们是怎么样用木棍扎破了我的头?”

    看着巴桑流血的脑袋,轩辕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拉了拉小树,又从巴桑的身上解下一根束腰的皮条。把皮条两端固定在两棵树干上,拿一根切削过的小树棍,捺在皮条中间,拉动皮条成弧形,用力弹射。

    巴桑问:“你要干什么?”

    他说:“皮条比弯曲着的小树有弹力。”

    说着,见小树棍呼啸而去。快速飞出几十步外,一头扎进一棵大树干,牢牢的钉死在树身上。

    “这会比你投射标枪的距离更远,速度更快,是不是?”

    巴桑跑过去拔下小树棍:“射我的脑袋就是了一个洞,如果射兽,就能把它扎死扎伤。有意思!”

    捡地上随处可见的石块土块,包括木棍或者其它物体,投出去砸人就会砸伤对方,这是原始人与生俱来都会的动作。但是,轩辕通过联想,把它应用到弹力与距离和速度,巴桑听懂了。他一边想着,一边自言自语:“树不如竹,竹有弹性,又不容易断。”

    就去了附近的竹林,几个孩子也跟随着,发现竹子比树木更有弹性,大家玩的不亦乐乎。看那巴桑到了这里来,却不是来和小孩游戏的,轩辕的构想启发了他捕兽的思维,他折断了几根竹子,用石斧切削,做成了箭杆。选择桑木做弓,割下一条自己身上围的羊皮做弦,耐心地摸索和试制着。他发心要制作出一种如轩辕所设想的工具,在这个竹林里呆了三天三夜。

    终于他成功了!

    就在轩辕谷的一个小竹林里,伊耆氏的巴桑,发明了第一支弓和箭。当他把切削得尖尖的箭枝射向远空,听着那一声呼啸,激动不已,一下子拜倒在轩辕的前面:“啊,轩辕,你太伟大了。从今以后,我们就是追风人。”

    轩辕说:“是你造出来的,谢我什么。”

    巴桑真诚地说:“我想了一辈子,也想不出怎样比兽跑得快,反被老虎咬断了腿。你想了一会子,就想出一个人间奇迹。”

    他兴奋得无以复加,拿着弓箭在原野上奔跑,无师自通唱了一首自创的歌曲:

    “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文学家说,这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首诗歌,记载于《吴越春秋》的《弹歌》。它叙述了原始人弓箭的制作和狩猎过程,反映了先民渔猎生活,文学界公认是黄帝时代的民谣,为原始人所创作。《考古中国》考证,它的原创人,就是这位弓箭的发明人长腿巴桑。巴桑自编自唱这首歌时,还没有给自己制作的狩猎工具起名字,只是本色质朴地叙述了这个。“弓”和“箭”的名称,是之后轩辕取的,所以这时候歌词里没有出现这一字样。

    1963年,山西朔县的峙峪遗址,发掘一批石镞。年代最为久远,经放射性碳素测定,距今28900多年。考古学家认为,我国至少在两万八千年旧石器时代,就已经开始使用弓箭。不知道这些石镞,是不是正规弓箭上所使用的箭镞,或者可能是一种枪刺类武器c工具的尖端部分。其整体形状和制式,已无从考据,包括这一物件是否传播后世。我国目前出土最早最完整的,是跨湖桥遗址的一把漆弓,弓残长121厘米,弓身采用桑木边材制作,表面涂有生漆。标本被送北京大学等5个不同的权威机构,分别进行碳14和热释光年代数据的科学测定,距今8000年左右。

    《考古中国》认为,这就是巴桑时代的弓。

    关于弓箭的发明,中国古人有独特的理论,《吴越春秋》:“弓生于弹。”弹指弹弓,在中国一直广为流行。认为先民们最初发明的是发射小石子或泥弹丸的弹弓,之后进一步摸索,于是产生了弓箭。有学者不承认中国古代的弹弓,等同于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弹弓:“事实是橡皮筋出现以前,是没有弹弓这玩意的。古代发射弹丸类的玩具(工具),东西方都是用的索,一根中间带兜子的绳子,抡圆了后利用离心力发射泥丸或者石头。”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弹弓需要的皮筋,古代没有出现。兽的皮或者筋c腱,时间长了都坚硬而没有弹性,不具备拉力。

    《考古中国》对以上这些说法不置可否,只承认轩辕和巴桑对弓箭的发明,是他们从弹小树枝和竹枝而引发的。弹弓和弓箭发射的原理一样,但造型不是一回事。另外,根据《弹歌》所描述的“断竹,续竹”这一行为过程,弓箭的制作与弹弓看不出有明显的关系。或者有其他氏族的发明人,之前之后是根据所谓的“索”,或者弹弓的创意发明了弓箭,不得而知。

    巴桑发明了他自己时代的弓和箭,使自己的部落,有了当时最先进的武器。以后,那些跑得快不怕人的兽们,再也不敢在人前面肆无忌惮的行走了。因为新诞生的弓箭比它们跑的快,已经有许多同类,倒在了这个会飞的竹枝或木杆下。部落每一个男人都有了弓箭,他们以射猎为乐,称自己为“追风的男人”。

    以后这里女人生孩子时,风俗有所改变,门外左侧倾斜放一柄桑木角弓,标志着这个人家生了男孩。如果生了女孩,就在门的右侧摆放一件女人的头饰。

    巴桑有了弓箭,一心要去复仇,他又来到了那一片小树林。在那里等待了几天,终于等到了那只虎。那虎全没有前一次见到的病态样,这时候反而威风凛凛啸声震天。巴桑不怕,他不需要靠近这只猛兽,远远的站定身子,觑准老虎拉弓搭箭,如怀抱满月。虎还没有领略过猎人手中这个玩意儿的厉害,不以为然,而不知道躲避。只到飞过来的利箭贯通了自己的腹部,已经悔之晚矣。

    他把虎皮送到有熊氏给轩辕时,很是得意:“怎么样,虎皮裳还是你的。”

    轩辕说:“你真行,那么远的距离,一发即中。”

    巴桑自豪:“那当然。”

    “这只虎,包括所有的兽,现在还不知道躲避弓箭。以后它们认识到了就会知道防范,击射就不再容易了。”

    “你把它叫做弓箭?”

    “不像吗?弓,弯弯的,人奔跑时都这样弓着腰,以屈求伸。箭,是天上一种飞得最快的禽鸟,拿来比拟你发明的这一利器,恰不恰当。”

    “恰当,恰当,就叫弓箭。”

    轩辕在这里所说的“箭”,是当时一种鸟的名称的同音,飞翔的速度很快。这种鸟有人说它是游隼,也有人说它和精卫鸟一样,只是一个传说。也有认为,它在后来的冰川时代灭绝了。

    轩辕这里继续说射:“逐兽就是和兽比时间,比速度,以后它们不仅会躲避弓箭,还会和人斗智。如果一击不中,来不及换箭,就会扑过来伤了自己,我要好好向你学习射技。”

    “兽也会那样的聪明?”

    “适者生存。”

    “弓箭虽然能够远距离的射击,但还是越近越容易击中目标。因为近了,它的形体就大,好射。”

    “是啊,眼里看到的物体,形状当然是越大越好。”

    “一样的距离,射一只虎比射一只兔子容易。过去没有弓箭时,经常碰见这些兽,想逮又够不着,心里着急又没有办法。就叮着看,想象着怎么样捕捉,有时一看就是半天。老这样,兽在我的眼睛里,竟然就不是原来那个样。”

    “怎么了?”

    “看上去的兽形体似乎更大,兔子竟然有虎大。我不是瞎说的,真有这种感觉。”

    轩辕想了一下:“哦,是这样!巴桑,谢谢你,我知道怎么习射了。”

    他在地上捡了一只小石头,和自己身高平行的方向,吊在树梢上,一动不动静静地望。巴桑问他:“这是干什么?”

    “学习你,视物成形。”

    巴桑疑疑惑惑的:“是吗?”

    轩辕根据巴桑的体验,开始训练自己射击的基本功,坚持着天天如此,风雨无阻。还以步丈量,一天一天间断人和目标之间的距离。在轩辕谷茫茫林海的一边,人们经常会看到,晨曦中有一个小少年挺立着身躯,一动不动在那里凝视着什么。没有人嘲笑,没有人奇怪,因为他们相信,轩辕所做的一切都是有道理的。

    这样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这一天,巴桑见轩辕又在林子边看,已经与原来的距离拉长好远。就问:“你练什么视物成形,我总认为不靠谱。我那就是随口一说!”

    轩辕正凝神着,没有回答他的话。两个人站在一样的距离,但轩辕看的标的物是什么,巴桑看不到:“你在看什么哪,我怎么什么也看不到?”正这时候天上飞来一群鸟,他就说:“你能看出空中飞的是什么,我就相信你了。”

    轩辕嘘了一口气,似乎回过神来。仰头一望,说:“鹦鹉。”

    “鹦鹉?”

    “是的。第一只是红嘴,嘴里含着一颗大青枣。”

    巴桑把头仰起来,望着天空:“我连是什么鸟都看不清楚,你还能看到它是红嘴c青枣?不可能!”

    轩辕说:“拿你的弓箭来。”

    巴桑一边从身上脱弓,一边问:“你既然研究习射,为什么从来不背弓?”

    轩辕张弓搭箭:“还有比狩猎更多的事需要去做,射鸟兽,何如射天下!”话没说了,已经箭到鸟落,看真的是一只鹦鹉,红嘴含着青枣。

    巴桑惊得目瞪口呆。

    《列子汤问》记录了一个故事,叫《纪昌学射》。说的是纪昌的师傅叫飞卫,教导纪昌学习射箭的两个要领。一是不眨眼,二是要练好眼力,把极小的物体看大,把模糊的看得清楚。“视小如大,视微如著。”教纪昌用一根牛毛吊着一个虱子训练眼力,纪昌以后成了神箭手。这一方法,其实是轩辕流传下来的。

    轩辕谷的春天是美丽的。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月牙儿提早爬了上来,有几颗星星在天穹里开始闪烁。男女们这个时候,会在山洞前的广场上唱歌跳舞,然后去草地或者山坡幽会,再回来男女分居睡觉。

    轩辕喜欢看日升月落或月升日落,这里有说不尽的好奇,和无限的神往。

    “妈妈,天是什么,地是什么?”

    轩辕问附宝。

    “天是圆的,天园如釜盖,覆盖着地。地是方的,分东西南北。天圆地方,周周环绕着水,叫四海。”

    “天在头顶上不会坍塌下来吗?”

    “传说中有一座不周山,高高的擎天柱支撑着,天就不会塌下来。”

    “那么,日月星辰没有擎天柱支撑,怎么不会掉下来?”

    “你看到天上飘着的云朵了吗?它们都是生活在天上的,天,就是它们的家。传说,很古很古以前,在东海边的扶桑,大首领帝俊的女人羲和生了十个日。羲和每天给日洗澡,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它们到天上去巡行,晚上回到西天的禺谷睡觉。在天上,这十个日相互炫耀自己的光芒,光太强烈,晒死了谷和草,也晒死了人和兽。有一个老祖先名字叫羿,用弓箭射死了九个,只有现在天上的这一个日,躲在麻药菜底下没有被射死。你们采集草谷就会发现,麻药菜晒不死,是日在保护着它,不晒它。”

    夸父说:“轩辕妈妈,我长大了一定要去逐日。”

    附宝说:“好孩子,男人就要有志气。”

    轩辕接着问:“妈妈,什么叫十?”

    “十是数字。你把手伸出来计数,一二三四屈指可数,人一共十个手指头,可以计算出这十个数。这是巫男大公根据伏羲上人的五行八卦,推算来的。”

    “数字还有吗?”

    “还有十百千万,都是人们习惯上表示数字很多的意思,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附宝掩了一下自己的衣裳:“天不早了,可能要下雨,你们快进去睡觉吧。怪不得老巫男说,春冷必有雨。”

    轩辕还问:“什么叫春?”

    “四个季节,春夏秋冬。春天过去就是夏天,秋天过去就是冬天,循环往复。”

    她手指北方天空:“你们看到这几颗星星了吗,它叫北斗七星。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

    附宝所指的北斗七星,是北方天空中最明亮的大熊星座,一年四季都能够看到。春季黄昏后是观察它的最好时间,我们的古人经常用它来测天。

    两个孩子仰脸看那高高的天际,天上群星参北斗。

    宁静的生活有一天被打破了。

    这一天,人们依旧日复一日去田野里采集。附宝把一棵棵能吃的野菜,用石刀铲起来放进背筐,夸父蹦蹦跳跳地过来了。问:“轩辕妈妈,这是什么?”

    “葵。”

    “这是什么?”

    “薇。”

    夸父突然想起:“轩辕会给兽命名,还给巴桑制造的弓箭命名,这些草谷也是他起的名字吧。哎,轩辕呢?”

    附宝指了一下:“他在那里看谷呢。”

    “这时候地里的新谷还没长出来呢,他看什么?”

    这里生长着的谷,有一种是麦子。麦子在我国有原产,轩辕所看的麦子是春麦,春天生长,秋天收藏。这块土地上已经被人们采集过,但都留有一些麦子不被采集。这是先民们在长期积累的生活实践中发现的一个现象,留有余谷,下一个季节才会有新生。当然,人们这时还认识不到谷的种植原理。

    夸父就走过去,看轩辕正专心致志拿着一个麦穗在看。还问附宝,为什么不把这些麦子都采集了?

    附宝说:“每一块谷地都要留有一些不采集,这样,下一季节这个地方就有新谷出生。从来就是这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人生在世,凡事都得留有余地吧。”

    说到这句她也笑了:“这话我是说着玩的。”

    “地上怎么会长谷,与留的这些谷有关系吗?”

    “这孩子,地上怎么会长谷,你已经问过我多少回了。恐怕整个部落的人你都问过了,是吧?”

    “是的。他们说,谷都是天生的,天叫它生长就生长,不叫它生长就不生长。是这样吗?”

    “我们不知道的事物有很多,你要慢慢去发现。”

    就在这时,从西边过来了一群人,拿着石斧和标枪。口中大声喊叫着,向他们发起进攻。

    符宝一手拉着轩辕,一手拉着夸父。讨嫌地说:“野蛮氏族来抢掠了,你们两个不要动啊,会死人的。”

    轩辕说了一句:“他们人多,我们打不赢。”

    “没什么!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鸟兽都是这样。”

    轩辕抬头望了妈妈一眼。

    他记住了附宝说的这句话。在以后的抵抗侵略和讨伐叛逆战争中,这,成了他的一个战术。

    因为长时间没有遭遇战争,这里几个氏族反应迟钝,对方已经杀到身边了,男人们才开始抵抗。劳动工具就是武器,双方打了起来,条件相同之下原始人的战争,拼的就是人多人少,但正如轩辕所说,对方人多。自己一方本来具备了最先进的兵器,完全可以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克敌制胜。但战机疏忽了就没法弥补,弓箭不适宜近战,还是有人被打死了。长腿巴桑能够熟练地使用弓箭,一样得不到发挥,看到家族里的人被活活打死,心里难受。他瘸了一条腿,行走不便,身边的一个同伴被打倒,自己弯下腰来看一眼时,脑袋被人一石斧砸了一个大洞。脑浆随着粉碎的头骨,洒落在这一块他喜欢的土地上。

    妇女儿童是部落战争的战利品,她们不参加战斗,都惊恐地在一边看着。

    轩辕大叫一声:“巴桑!”

    附宝死死的抓住他。

    长得墩实的夸父挣脱附宝,冲上去把对方那个男人摔倒。那人爬起来,一看是个孩子,没有动手,反而夸了他一句:“好小子,有力气。等到消灭了反抗的男人,俘虏了你们,你就是我们家族的勇士了。”

    不再理会他,又去投入了战斗。

    这是轩辕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战争,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些人是哪里来的,叫什么名字。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些活蹦乱跳的生命,血淋淋地死亡。特别是他喜欢的长腿巴桑的死,给他无限震惊,小小年纪的他,不懂人们为什么要相互厮杀。他问附宝,附宝说:“人都是这样,为了抢领地,抢这块土地上的谷,还有抢女人和儿童。我们居住在这个地方,已经就是很不错的了,因为偏僻,好长时间没有发生战争。之前,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打仗。”

    “天地这么大,可供人们居住的地方很多,可供人们采集的草谷也很多,为什么要去抢掠别人?”

    “我也不明白。我们以前不断地迁徙,其它氏族也是不断地迁徙,有些是因为需要寻找有谷的地方,有些就是因为被人杀戮,不得不走。从来如此,好像就是一个生存规律。”

    “人与人之间怎么样才能不互相杀戮,安居乐业?”

    “是啊,那有多好。轩辕,你长大以后,做一个有正义有能力的人,让人们不要战争。”

    轩辕牢牢记住了母亲这一句话。

    对方人多势众,有熊氏部落已经没有了抵抗能力,渐渐招架不住。附宝叫女人们:“快,回去收拾物品,准备合族迁徙。”

    有人说:“宁愿毁了,也不给这些强盗们留下。”

    有人说:“宁愿死了,也不做他们的俘虏。”

    打不赢就跑,这是动物的本能,所以附宝这样说。敌人从西方来,他们自然就向东逃,丢下了尸体,丢下了带不走的物品,也丢下了这一块长期以来养活自己的谷地。因为没有被彻底地消灭,没有投降也就没有俘虏,妇女儿童也随大家一起走。

    轩辕和许多孩子们一样,没有经历过迁徙,这是第一次离开生养自己的地方。他问妈妈:“我们要到哪里去?”

    附宝安慰他:“寻找长谷的土地。处处无家处处家,孩子,这就是生活。”

    部落战争,除了是复仇性质,一般目的不是杀人,而是为了抢占领地和谷物。在有熊氏认输,放弃了自己的一切之后,敌人就在这里居住了下来,把战死的人埋葬在公共墓地。

    这就是上面提到的,甘肃省考古研究所在三皇沟的那一次发掘。

    那个破碎的头骨,就是长腿巴桑。

    当时巴桑身上背着自己创造的弓箭,对方打扫战场的人,不认识这玩意儿是个什么东西,将它和尸体一起埋葬了。之所以今天不能发掘到,是因为他的箭不是石箭簇或者金属箭簇,就是切削了的竹尖。弓,也没有跨湖桥遗址出土的那柄表面涂有生漆,所以,地下几千年早已经腐烂。

    只剩下了他的骷髅头,还是那样一副刚毅的脸庞,在平静地望着这一位年轻的女博士生。似乎要告诉她,自己曾经发明的弓箭,是怎么样飞土逐肉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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