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非常小镇 > 正文 第2章 出发
    古寻筝说服柳美穗请假跟他去穷游没花费什么时间和心力,因为柳美穗本是那种看上去稳重严谨不多话的人,但实际内心是个非常洒脱宽容的主。

    他俩今天出发要去的那个古镇叫坑镇,从这名不难看出,这小镇在一个盆地里,四周被群山围绕。从沿海城去那,得先坐一个小时四十分钟高铁,三小时大巴,三小时拖拉机,再爬四小时的山。这条驴友介绍的所谓最佳观光路线,确实深得精力旺盛的他俩喜欢。

    古寻筝和柳美穗登上离坑镇最近的山头时,正好日落时分,夕阳伏在山下的地平线,像因不忍今日的离别而哭红了脸。

    古寻筝背对着夕阳盘腿坐在山顶上,把我从挂在他背包侧边的网兜里拿了出来,像观世音那样把我托在掌心并让我与夕阳错位,让相片的构景看起来是我正驼着夕阳,然后他让坐在对面石块上喝水的柳美穗用专业的相机帮他拍照留恋。

    等古寻筝拍够了景秀山川的照片后,在太阳刚好离别这片大地之时,他俩终于开始从这座光秃秃的石山头离去,顶着凛冽的山风进了坑镇。

    在山顶拍照这一过程中,他俩俯视着像锅巴一样贴在盆地底部的小镇发现,古镇也没传说中的古老,而且入镇其实还有另一条不必翻山越岭,更加方便的大马路。

    在这半山腰的地方,有几座挂着“坑镇矿山分公司”牌子的铁皮屋和一条宽敞又隐蔽的穿山马路,是矿山公司自己修建的运矿之路。虽然是不让非矿山车辆通行,但让行人走应该不成问题。

    古寻筝和柳美穗入镇后,已是入夜。冬季天黑得快,六点多就伸手不见五指。他俩在灯光稀疏c黑瓦白墙鹅石街的古镇上找了家叫“坑客栈”的招待所吃晚饭且入住。

    刚进到石板为基墙,铁木为梁,开着两盏二十世纪初型号昏黄电灯的小店落座,就听到另一桌有三个大汉一人占一条长马凳,一只脚都踩在马凳上,围着四方桌边喝酒边扯着大嗓门讲镇上刚发生不久的一件事!

    “你们说,我开这矿容易吗?这五六年里就光环境问题,就赔给当地人多少钱了!现在,他们又说钱不够,这不是在坑人吗?奶奶的,难怪这叫坑镇!”坐在中间,手上戴着金表的大胖子双手摊了摊,油滋滋的脸露出无奈的神情。

    “就是,这当地人看起来老实本份的,没想到这么贪!”胖子左手边的光头壮汉一边附和着胖子一边给胖子倒酒。他说话时,脸上结实的横肉像一条条灵活上下移动的泥鳅。

    坐胖子右边戴金边眼镜,梳三七分发型的男人一直没吭声,他自从第一眼看见柳美穗入店后,就把脚悄悄地从凳子上放了下来,并挺直腰板端坐着,俨然一副外界社会精英的模样。

    古寻筝把我底朝天的放在桌子上,由于桌子油腻腻的,所以我没办法靠自身力量翻转过来。

    “美穗,你觉得这古镇怎么样?”古寻筝完全对桌子反光的油花视而不视,他一手摆放在桌上,一手拿氧化了表层的铜茶壶给柳美穗倒茶渣水。

    “还好,你开心就行!”柳美穗用修长的二指夹住古寻筝放在桌上的衣袖提离桌子,示意他别弄脏这套新买的冲锋衣。

    “两位,你们的腊肉饭好了!”风韵犹存的中年老板娘脸上带着微笑,双手各端来两大盘我们点的当地特色餐一一腊肉饭。

    “谢谢老板娘!”古寻筝与柳美穗异口同声向老板娘道谢!

    “唉哟,城里来的客人就是懂礼貌。呵呵呵,不用谢不用谢,应该是我谢你们来光顾小店生意才对!”一个女人家,能扛起镇上唯一一家招待所,实属不易。

    “你们这龟”

    “老板娘,再来盘炒腰花。”老板娘的话未完,就被光头男喝断。

    “是是,很快就来。”老板娘说着没回去厨房,却扭着腰走过去往胖子身上凑。

    胖子见老板娘过来,手自然的往她那还翘的屁股上揩了一把。老板娘一下都没躲,就象征性的欲擒故纵推了推胖子的短猪手。

    这些古寻筝和柳美穗都看不到,因为他俩是背对着那三个人坐。

    此时,一个跟古寻筝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拖着行李箱走了进来,“妈,我回来了!”

    “诶!阿缘回来了,回来了就好,快去放下东西吃饭了。”老板娘听见一声亲切的“妈”时,全身抖了一下,似乎此时才觉得胖子的手是火碳,她轻盈向外旁一闪,手像拍苍蝇那样地把胖子的手拍掉。

    “妈,阿爸呢?”被叫阿缘的女孩一个人把行李箱扛上楼又下来后,边走进厨房帮忙边问。

    “还在你阿嬷家锯木呢!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爸,平时不帮我就算了,整天捣鼓那些小孩子玩的木公仔,疯了一样!”

    老板娘向胖子使了两下眼色后,也进了厨房,剩两桌客各吃各的。

    阿缘长相一般,眼睛有点内凹,长眼睫毛下的两边脸上长有一小片晒斑。有些干燥的黑色长发在脑后朴素的扎成大把的马尾,身材有点壮,身高看上去一米六多点。

    古寻筝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蠢蛋,但对柳美穗绝对痴心到底,只要是看起来像五十岁以下的女性,他自认为没得柳美穗眼神的许可,绝不看一眼,所以从阿缘出现的整个过程,他都没看过一眼。

    他对柳美穗的这种感情,与其说是忠实的爱情,不如说只是在自我存在认同的潜意识里把柳美穗当唯一救命稻草,柳美穗亦如此,所以他们各自心中有数的走到了一起。

    吃饱饭后,古寻筝和柳美穗要去位于盆地最底部的一处温泉澡堂泡澡去疲劳,这也是同一位驴友推荐的。

    走之前,古寻筝向老板娘借了个她老公自制杉木桶放在他俩租下的床底下,他把我丢进去,再倒了杯冷水,就把饲料倒了点到水里。傻蛋哪里知道,乌龟冬天一个月只吃一次东西都不会饿死,但把它丢冷水里,很可能冷死。幸好室内温度比外面高很多,不然慵懒的今生可能就此结束。

    我被泡在冷水里,本能的冬眠习性令我昏昏欲睡。不知昏了多久,桶底传来地面的震动,但从震动的大小和频率来看,并不是由古寻筝或柳美穗的脚步引发。

    这人的脚步比古寻筝的轻,但比柳美穗的重,我断不准除了他俩以外的人是谁?

    难道是这家店的人,那就只有老板娘和阿缘符合上述的条件,阿缘的父亲在他们一家一起吃饭时见过,他是的圆脑袋的大个子壮汉,不用称都知道比城市男孩的古寻筝重多了。

    但她们私自进客人的房间干什么,打扫卫生也不至于大晚上来吧!

    不会是她俩,谁进自家客房会从窗那边爬进来。虽然没亲眼看见那人从窗而入,但最开始的地面震源判断,脚步声从窗那边最先传来。

    而且这人走得很小心,每一步都走得轻起轻放。屋内没开灯,但不是完全黑的,因为楼下以及旁边住户的灯光有从窗户和瓦梁缝打进来一些。

    若是贼,也贼大胆了吧!店家和邻居都没睡就敢来偷东西,不过如果是里外勾结就难说了!

    我用力一撞木桶,“嘟“的发出一声响。可以感到脚步静止了十几秒后,又开始向床移动。那人可能怀疑我是老鼠,所以冷静下来后又开始行动。

    其实我并不担心小偷来偷古寻筝他们的东西,因为社会经验丰富的柳美穗会把贵重的东西随身携带。

    紧接着就真的是纯小偷的行为了,东翻西找的索索声不断传来。此时,店主一家还在楼下享受难得的团圆饭,可以听见阿缘和老板娘的说笑声不断传上来。

    小偷翻找了大概五六分钟后,就走了。我猜他不但很气馁,还很气愤,一定在想城里人怎么能这么抠,一点贵重物都不留点在这给他偷。

    不久后,古寻筝和柳美穗就泡澡回来了。他俩发现自己的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之后,通知了老板娘一家。

    柳美穗从自身的社会地位考虑,怕事情从小镇传到外界后,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舆论。所以说不用报警,不过只是被偷了他俩各自的几双新绒袜。

    但原本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老板娘却坚持要报警,因为她说自己结婚时,祖传的金戒指和翡翠镯子被偷了!

    终于明白过来,满足了他人的幻想,就绝了自己的灵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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