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魔兽高手在异界 > 第 2 章
    !"

    哭到没有力气了.抬头望了望跌到我的树,一直麻雀正在急促的飞,后面一只老鹰在追赶,那只麻雀居然毫不畏惧,奋力张开翅膀驱赶着比他身体大几倍的老鹰.在那麻雀后面,是一个鸟窝.原来,他为了保护自己孩子奋力不顾生死和老鹰搏斗...原来,我的理想是做一只麻雀,麻雀都知道保护自己孩子,我,连麻雀都不如!

    萨尔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你们是伟大兽族联盟的一员,长着绿皮肤是你们的骄傲,你们是最高贵的种族,为了种族,你们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么?..."?

    是的,我愿意,为了我的朋友萨尔,为了给他报仇,为了不再受到伤害,为了和我们有同样绿色皮肤的苦工兄弟,为了整个联盟,我愿意!

    理想,并不是自私的!

    我站起来了,摸干了眼角的泪水,朝着夕阳走去....

    魔兽孔乙己剑圣版

    魔兽孔乙己剑圣版各位看官,有票的适当赏点哈,觉得对您胃口,收藏是一定要的。

    兽族的巫dú商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门口立着几个不知名巨兽的牙齿,高大的烟囱,冒着炼yào时溢出的青烟,柜里面预备着各种道具,可以随时供英雄们采购。那些苦工、兽人步兵、掠夺者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30文钱,买一瓶医疗剂,这是1.17时代的事了,现在每碗要涨到50文,靠门口的巨牙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70文,便可以买一瓶净化yào水,恢复一下精力,如果出到200文,那就能买一瓶生命yào水,但这些顾客,多是穷苦人,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那些魔兽英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生命yào水和法力yào水,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兽族部落巫dú商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那些英雄,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兽人步兵、掠夺者,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医疗剂从yào剂缸里舀出,看过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yào剂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剑圣英雄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剑圣是唯一站着喝yào剂的英雄人物。剑圣一直都是兽族部落中的精英战士。在火刃氏族四分五裂之后,剑圣身背氏族的图腾,为了拯救他们自己和氏族的兄弟们奋斗。在萨尔的领导下,剑圣又一次加入兽族部落,担任他们年轻领导人的贴身侍卫。剑圣一到店,所有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剑圣,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一瓶生命yào水,一瓶净化yào水。”便排出200文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杀人家挖矿的农民了!”剑圣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杀大法师家的农民,追着打。”剑圣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杀农民不算偷袭……杀农民!……战略的一种,能算偷袭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兵者,国家大事,不可不察也”,什么“兵不厌诈”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谕獬渎丝旎畹目掌?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拥有精湛剑术的剑圣曾经是火刃氏族的成员,但火刃氏族被自身邪恶的力量摧毁了,剑圣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练得一身好剑法,又会疾风步,便替人家看看院、护护镖,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和别人院里值钱的道具,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看院的人也没有了。剑圣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杀挖金矿农民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剑圣的名字。

    剑圣喝过半瓶生命yào水,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剑圣,你当真会疾风步么?”剑圣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个第一英雄也捞不到呢?”剑圣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生不逢时”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剑圣,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剑圣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知道剑圣的战术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知道,……我便考你一考。疾风步的用途有几种?”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剑圣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回答罢?……我教给你,记着!在剑圣快死的时候,用疾风步来逃命。利用疾风步在不遭受任何攻击的情况下侦察地图,你也可以用疾风步进入敌人基地看一看,然后离开。使用疾风步进入敌人基地或者部队中间集中的地方,使用剑刃风暴。疾风步可以在游戏初期用来单独猎杀野外生物。让剑圣攻击有宝物的怪物,然后将怪物杀掉后,捡起物品就跑。这些你以后当英雄了,可以用得着”我暗想我和英雄的等级还很远呢,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还有利用疾风步的隐身效果,在初期不清除任何野外生物的情况下,剑圣就可以随意光顾地图上的各大商店、生命之泉、魔法之泉。用剑圣攻击野外生物,把它们吸引到敌人那里去,然后使用疾风步隐身。这样,野外生物就会把你的对手作为新的攻击目标?”剑圣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剑圣有多种战术,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剑圣刚用手抹了抹角的yào水,准备继续对我讲,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门口的苦工、掠夺者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剑圣。他便给他们医疗yào剂,一人一瓶。苦工们喝完yào剂,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剑圣。剑圣着了慌,伸手将罩住口袋捂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口袋里的钱,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苦工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剑圣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入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剑圣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杀人家的农民。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山丘之王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是被神秘之塔吸干了魔法,用不了疾风步,后来被武装的农民围着打,打了大半夜,再挨了山丘之王的一个飞锤,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入秋之后,北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艾泽拉斯的冬天;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来一瓶医疗剂。”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剑圣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来一瓶医疗剂。”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剑圣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剑圣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yào剂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剑圣,你又偷杀人家的农民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杀人家的农民,怎么会打断腿?”剑圣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30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剑圣。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剑圣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开春,又说“剑圣还欠十九个钱呢!”到入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剑圣的确死了

    刁文之魔兽赋

    魔兽赋「转」

    丁亥之东,腊月既晦,死骑与狗徒步行于地图之上。清风徐来,野怪未醒。举剑杀怪,使死亡缠绕,用骷髅之杖。少焉,人出于基地之外,徘徊于家矿之间。大法召唤,步兵跟随。召水元之参战,打一怪之围攻。浩浩乎如大军压境,而不知其多少;洋洋乎如势在必得,直冲而jiāo战。

    于是死骑乐甚,率狗而歌之。歌曰:“大法兮一级,群狗围兮一起打。红血兮众狗,用缠绕兮补血满。”人召水元者,被围而灭之。其队凌乱然,如沙如叶,如云如雾,阵形被破,断绝如缕。灭少血之步兵,加己方之小狗。

    死骑愀然,正襟危坐而问狗曰:“何不追击也?”狗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此非孙长卿之言乎?西望基地,东望敌营,野怪散布,分矿未开,此非人族之攻于不死者乎?方其升基地,出山丘,扔锤而砸也,牧师女巫,步兵辅助,减速驱散,秒杀骷髅,固战术之强也,而今可攻哉?况吾与子杀怪于基地之外,yù练级而怕骚扰,距基地之甚远,持回城以备用。升基地于二级,出巫妖之霜冻。建屠场之雕像,变破坏之参战。造憎恶以抗打,杀敌军而练级。知不可乎常得,托胜利于好运。”

    死骑曰:“狗亦知夫兵与塔?兵者如麻,而杀无尽也;海塔者如林,而可易守难攻也。盖将自其强者而观之,则大军曾不能攻一矿;自其不强者而观之,则狗与我皆可胜也。而又何惧乎!且夫地图之间,宝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自家之商店,与我军之士兵,囊盛之而为宝,队带之而成兵,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总攻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用。”

    狗喜而笑,杀敌更勇。冰龙既战,蜘蛛配合。相与杀敌乎家中,不知人族之既退。

    俺的魔兽传奇

    俺的魔兽传奇〖转〗本文纯属虚构、胡编乱造,闭门造车之流,如有雷同,不是巧合~嘎嘎……

    作者:卤训(鲁迅)、咕隆(古龙)、穷摇(琼瑶)、我。

    开篇古典版作者:卤训

    有一时,大抵是前几月时候,学校中流行一种被人叫做《魔兽争霸》的游戏,作为正值青年时代的我,受了在同一宿舍好友的拉拢与诱惑,终是按捺不下,便“在沉默中bào发”,决心去一探究竟。如此随好友往返学校近旁的网吧多次,百战之后,居然也能与浩方活跃的高手一搏,于是竟洋洋自得了。然而这自得并未多久便散尽。我没有想到的,正所谓“强中更有强中手”罢,一次线下比赛中,我遭到未曾经历的惨败。愤怒与伤心自是不必说,但更令我惊讶的是,败了我的对手,一如我从前未曾料到的,却又是一个女生了。

    这件事当时确是给我很大震撼的,那次比赛,离今日已有几月,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中篇武侠版作者:咕隆

    那日,寒风萧瑟,大雪纷飞。

    我拿起我那副用过千百次的鼠标和键盘,望着窗外飞扬的雪花,我想,是出门的时候了。

    在踏出家门之前,我不由得低下头,看了一眼抱在怀中的键盘,一个个被磨掉字母的按键在宿舍昏暗的光线映shè下,隐隐透出青色的光芒。

    我想我已不需要键上的字母了,我已可以自如穿梭于键盘之上,然后在轻描淡写中,给对手致命的一击。

    魔兽之人,最高的境界便是人键合一。

    我望着远方,飞雪依旧。

    我踏上去那个比赛的网吧的路。

    网吧,就在我的不远处。

    我走到比赛区,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个号码,023,很好,找到了。

    这时网吧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盯着我和我手中的键盘,说:“您是来参赛的吗?”

    我说:“是的。”

    “那么,请拿出你的参赛证明。”

    “不,我没有证明,真正热爱魔兽的人,无需证明。”

    (我心里却在想:“我靠!参赛证明竟然忘在宿舍了。”)

    “如果是这样,请你离开。”

    (我想:“老子好歹也是你们这里的常客了,这点面子也不给?你爷爷的。”)

    我说:“不,我不会离开的。”

    他盯着我,缓缓地说:“那么,你留下来吧。”(哈哈,搞定咯!)

    我转身,接好我的键盘与鼠标,开机调试。

    当一切都完成后,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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