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夜之杂货店 > 第 27 章
    保存也有期限。”

    “了解了。”雷接过篮子就要向外走,却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问宁悠,“目标有什么要求?”

    “客人您可以自行衡量,只是请符合‘健康’二字。不过,您真的不需要听一下另一种方法?”

    “那种方法需要多少时间?”雷所关心的只有这个。

    俄尔甫斯之琴 2. 下弦上的忠诚(赤) (下)

    “那要看客人寻找某些目标物所需要的时间,我只能说那些目标物应该还没有灭绝。”宁悠思考了一下之后这样说。

    “那就不必了。”说话间,雷已经走出了好几步。

    等他的身影完全消失之后,洁希卡从宁悠身后探出头来,有些疑惑地问:“宁悠,等他集满的那一天,那个女孩真的可以复活?”

    “这是赤色弦的要求,如果他没有犯下致命错误的话就可以。”宁悠回答。

    “应该不会犯吧,提示很明显呢!”刚睡醒的零打着哈欠摇摇晃晃地从角落飞过来。

    不管无关的人怎样评论,雷的限时旅程才刚刚开始。

    怎样才叫做“活生生的心脏”?从健康的女子身上生生地挖出来?还是只要是刚断气的那一刹那取出的都算?

    雷虽然迅速做出了选择,也坚信自己的决定没有错,却依然在实行之前感到了茫然。毕竟,他只是一个20多岁的青年,虽然出来混的时候没少见血,做保镖的时候时不时的也会和法律擦肩而过,心中更是没有把国家的规矩当一回事,可取出心脏意味着杀人,而杀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从哪里才能开始?到何处才是终结?总是轻易的应允,以为已经抛弃了一切,却在回头的时候,看不清方向。怎样才是正确?如何才有价值?能走的道路是否只有眼前的一条?还是……必须这样认为才能走下去。带上武器,装好弹yào,罩上面具,前进。已经在路上,就只能向前。

    一旦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退路,幻想中的障碍也就未必不能克服。人,不过是动物。只要这么坚信,没有什么做不到。这样想着的雷很快就决定了第一个目标。

    说是决定未免有些太过严肃,其实他已经在街头徘徊两天了。白天,他穿着深灰色的风衣在咖啡店里观察来来往往的行人,就好像隔着玻璃看鱼缸中游来游去的鱼。有时候他也站在街头,体会一下自己也钻到鱼缸里的感觉,却始终找不到想要动手的那种触动。夜晚,雷换上黑色的风衣,怕冷似的拉高衣领,从这个公园晃到那个公园,由这条街到另一条街。从白天到黑夜,无数男人、女人、老人和孩子从他身边经过,那么多带着健康生机的猎物和他擦身而过,他却一时间不明白自己站在这里的意义。好在,犹豫只有一刻。他很快就坚定了立场,只要想想妹妹的面容,他就有了无限的勇气和动力。他别无选择,雷这样重复。这是不是现实并不重要,只要让自己坚信,那就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绝对真实。

    第一个目标,在做出第一个选择的时候,雷将那位女士称作目标而不是猎物。他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位这两天下午都会出现的中年fù女,她总是在下午五点钟的时候来街角的面包房买刚刚开始打折的面包。虽然她的衣服朴素而有些破旧,却十分干净,补丁周围的针脚也十分细致。她的脸上已经有了岁月的烙印,从任何一个角度都无法说她是美丽的,可从那张步入人生中间时段的面孔上却依然看得到强烈的生机,她的头发总是一丝不乱,脸上充满笑容。可以看出她很努力地在生存,很用心地在让自己觉得幸福。

    连续两天,雷都看到那个fù人,他觉得那十分可悲。贫穷是一种悲哀的事情,既然这种悲哀已经无法避免,又何必装得如此坚强。脆弱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因而不得不把它隐藏在笑容里,就算笑得灿烂,完全看不出丝毫悲哀,也一定是装出来的!都到了那种地步,又有什么可以高兴,又怎么可能觉得幸福。

    11岁的时候,雷的母亲不知跟第几个男人去了国外,自此再没有下落。13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也消失无踪,留下雷和换有先天xìng心脏病的妹妹。14岁的夏天,雷混了黑道。只要这样,这个少年才能让自己有正常一些的生活,而黑道似乎是除了卖身之外最好的方法。17岁,已经在道上小有名气的他出卖了自己的忠诚。其实不是没有别的方法,只是这种最容易。既然有最简单的方法摆在眼前,何必要去费力兜圈子?尊严?尊严有什么用?他也曾经很有尊严,他也曾经发誓要守护妹妹,做个不会让她丢脸的哥哥。可是当他和妹妹快要饿死的时候,尊严没有带来面包雨;当有人建议他这个13岁的少年去卖身的时候,他的尊严也没有为他带来一笔钱改善他的窘境,倒是换来了一顿dú打。所以他去偷、去抢,这有什么不对?他只是想活下去,想带着他天真可爱的妹妹一同活下去。他所希望的……不,他已经不会再希望任何东西。他要的是一定,是绝对。他绝对会完成任务,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而第一个目标,就是眼前这个伪善的女人。已经只买得起打折的白面包了还有什么资格笑得那么灿烂?处在这样悲哀境地中的女人,就让他来帮她一把吧。她那无聊的人生也是应该有点贡献了……

    在太阳开始从地平线上隐去的时候,在街边隐秘的小巷中,在想像中重复了一千次之后,现实中的雷割断了fù人的喉管。可以很清晰地听见,听见刀刃划过ròu体,割裂咽喉的声音。比想象要暗哑一些的声音,以及哽在断裂的咽喉中的“咕”的一声,不知道那是不是没来得及出现的尖叫。还有那比声音慢了一刻喷涌而出的鲜血,人类,那么瘦弱的身躯怎么会有如此多的鲜血,那温热的鲜红的液体好像永远都无法停止一般地不断涌出来,在喉管的断裂出冒着泡泡……

    雷松开了手中的刀,有些慌张地擦拭起被溅到的鲜血,好几分钟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只要待会儿把手套丢掉就可以了。看上去松了一口气的他弯下身去捡掉落在地上的匕首,可手指怎么也没办法听使唤,颤抖的手根本无法拾起匕首。最后,雷只得取出手帕把匕首包好放进口袋。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想起还要取出心脏,只能在把包好的匕首拿出来,还好他事先有想到在这种前面都是障碍物的巷尾动手,不然这么半天还不早被人发现了?原以为不过取了心脏,总不至于比杀人还难吧,可有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在不知道多少次划偏了地方之后,雷猛地一下把匕首chā了进去,定定神,他换了一个方向,背过身开始取心脏,只要背对那fù人的脸就可以不用看见那双未曾闭上的眼睛。

    匕首划破穿透胸前的皮ròu,每移动一下都能清晰的听见撕裂的声音,不仅如此,雷要用上很大的力气才能使匕首按照他所想的方向前进。不论把心理建设做得有多好,不管觉得自己已经多么像变态杀人狂,真的发生的时候,依然难免颤抖。他已经给了自己很好的借口了,找到了那种在对自己重复的时候不会有丝毫罪恶感甚至觉得是在施恩的理由了,可是,当雷把那颗好不容易挖出来的心脏捧在手心的时候,他依然控制不住地吐了出来,好像要把身体里每一个角落都吐干净,把所有内脏都倾倒出来。值得称赞的是,就算到了这一刻,他依然记得吐在随手捡起的塑料袋中,这样才能及时清理掉秽物,减少留下证据的可能xìng。即使像这种应该是贫民区出来的fù人被杀,警局就算接到报案也未必理睬,但小心总是没错的,特别这对于他而言仅仅才是个开始。

    第一次,雷吐得昏天黑地,颤抖的双手无法拿起匕首,第一次的牺牲品是一位中年fù女,为了能心安理得地动手,雷对自己重复了千百次听上去很有道理的理由。

    有一必有二,相同的事情重复久了必然会忘记当初的心情,就算还有模糊的印象,也不过水中看花,恍如隔世。比如码字,被记住的只有第一次退稿和过稿,重复多了,当初的失落和欣喜早就不知所踪、比如聚散,有人说每一次分离都好像死过一次,又哪里有多命可以来死呢?不过如此。世界上的事情都一样,比如杀人。

    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N个……雷早就不再寻找什么借口,反正就算没有借口,哪怕不能安慰自己,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要拿的心脏也一颗都不能少。既然如此,何必做多余的事情,浪费时间也浪费精力。一旦想通,很多事情就不在是障碍,匕首又重新运用的得心应手了,再看见健康的目标也不会有丝毫愧疚感,不过就是目标而已。到了后来,雷已经可以生生地把心脏从活着的目标身上挖出来。再怎么说都要保证质量,活生生地取下来才能称得上“活生生的心脏”不是吗?达成目的才是唯一重要的,手段只不过是一种过程。他只是不让自己有返工的可能xìng,时间已经不多了。

    从茫然不安到习惯,再从习惯到麻木,取别人的生命变得比吃饭还容易。或许这本来就是一件比吃饭要容易的事情,只要你有必要去习惯。因为吃饭是生存的前提,一旦涉及到生存,很多东西都会深奥起来。杀人却只是一种行为,只要抹煞掉无聊的道德心和不知所谓的罪恶感,再有一些与生俱来的行动力,就可以变得很简单。

    杀人已经变成一件异常轻而易举的事情,取出心脏更只是一种机械的行为,即使如此,雷依然很小心,大多数时候他都选择贫民区的女子或是街头的流莺下手,当然前者更多一些,因为只有这些人消失才不会引起足够多的重视。另外一个他躲躲藏藏的原因则是他认为雇主应该已经开始寻找妮娜小姐了,虽然碍于面子不可能公开,但作为一同失踪的他怎么样都无法避免嫌疑。所以,在不采取行动的时候,雷都呆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地下室里,默默地擦着匕首,顺便计算自己离成功还有多远。

    天亮躲藏,夜色降临的时候出门狩猎,这已经慢慢成为雷的行为模式。每三天他就会换一个地方,然后重新在附近寻找地下室。只有被看重的才是唯一有价值的,其余不过是铺路石而已。雷努力地向着理想的目标前进,他所向往的美好,似乎就在那不远处一片血红之上微笑。快了,快了,他快要到达了。

    幻想中的悲哀喜乐总会终结,现实生活同样脱不了既定轨道,不管心情有了怎样的转变,不论技巧是否有了质的飞跃,一切都有结束的一天。他反复地擦拭着匕首,这次他将取出第100颗心脏,他的目标将要实现,他的愿望终将达成。到了这种时候,又应该有什么样的心情?完成目标的兴奋、对愿望实现的期待、有着一丝惶恐,还是带着得意?就算使用窥心术也未必能完全了解雷此刻的心情,上面所说的或许都有一些,还有的则是不知道伴随什么而来的焦躁和一丝失落,虽然他自己也不明白现在的景况又有什么是值得失落和不舍的,但这种心情确实存在并且可以被清晰地感知。

    只要不去思考就可以暂时摆脱那些烦人的杂念,雷决定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中的匕首上,毕竟这是他最后一次行动,而有一个完美的结束往往要比美丽的开始更为重要。因此他不能让任何杂乱的心情和无用的思绪来干扰他的判断和行动力。

    不管心情怎样,当太阳还没有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上的时候,雷就带着他的匕首踏出了房门,毕竟这一次出门他就将迎来一切结束的那一刻,或多或少都应该与平日有所不同。

    街道的两旁种着枝繁叶茂的梧桐,穿着黑色风衣戴着帽子的雷很悠闲地走在树下,甚至有那么一刻,他都以为他的目的只是出来散个步而已。不过,只有那么一刻而已。只要转一个身,就会发现世界立刻变得不同,挥一挥手,才明白童话始终是童话,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自我意识过剩的无聊幻觉。在错觉消失之后,雷看见了最后的目标,正在对面的咖啡店里喝东西的那位小姐。原因很简单,第一,那位小姐还算漂亮,当然看上去也十分健康,想必一定能为他的行动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第二,他跟了这位小姐两天,她傍晚都会在那里喝咖啡,然后在天黑的时候离去,等到凌晨两三点又会叫出租车回到这里。第三,虽然路边的梧桐很漂亮,可这里却是出了名的风化区,在这种时间到这里喝咖啡,就算那位小姐不是那种身份,想必从事的也不是什么正当职业。已经证实这种人消失一般情况下就如同少了一只蚂蚁,根本不会引起注意。即使有例外,由于人际关系的复杂,查到真凶的概率也非常小。这是雷始终选择流莺和贫民的理由,也是他至今依然没有被抓住的重要原因。

    时间还早,雷要等到月亮都感到疲惫的时候才动手,也就是说他打算等到那位小姐再路过此处的时候采取行动,所以他决定先四处去逛逛。这些日子以来每一天他的神经都是紧绷的,连一丝松懈都不敢有,现在只要等晚上把最后的目标解决掉他就大功告成了,终于要迎来最后时刻的他才刚刚有了一点轻松的感觉。可以有心情看看树、闻闻花、赏赏风景吹吹晚风。当然他还是会挑选离这里远一些的地方散步,风化区太热闹,万一有个无聊的过路者记住他就麻烦了。可是也不能太偏,要是运气不好在极少有人经过的地方碰见行人,被记住的概率远远高于风化区。想了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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