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眼睛成精了以后 > 正文 83.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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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有听各种社会新闻的习惯,主要是几个软件推送的。

    当然, 有些推送并不是警方的报道, 而是本地新鲜事这种账号发出来的。

    闫浩宇听到的时候, 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因为这个事情,才发生不久。

    “ 近日,警方破获了一起情杀案,而破获的关键竟然是住在隔壁的盲人,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女)在犯罪嫌疑人丈夫谭某(男)出差时,与同公司的(被害者)张某(男)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7月3日, 谭某回家后,从李某的社交软件上知晓了张某的存在, 一气之下,约出张某,争执中, 失手杀死。”

    闫浩宇听到的时候, 已经顾不得死者是谁,皱了皱眉头, 为什么一定要把盲人这个点提出来?

    毕竟盲人发现了线索,进而帮助警方抓到了凶手之类的, 肯定会被猎奇的人用来做博眼球的新闻, 到时候, 丁一又得被各种各样的目光包围。

    而这个时候,里面还在继续说。

    闫浩宇眉头越皱越深,后面的部分,更是一直强调隔壁的盲人。

    不过,他也大概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妻子跟公司同事偷情,被丈夫发现,丈夫忍无可忍,用妻子的名义把男小三约到了家里,原本想打一顿,结果没有想到,没打赢,丈夫怒极攻心,拿菜刀砍死了小三。

    妻子回家以后,不愿意丈夫坐牢,于是让丈夫假扮成男小三的样子,去买火车票,假装离开了这个城市。

    为了保险起见,丈夫一离开,妻子便播他们事先录好的吵架音频。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丈夫下楼离开的时候就遇到了邻居,虽然是盲人,但是妻子听丈夫打回来的电话,还是不放心,想过来看看她有没有发觉什么,结果没有想到,对方已经报了警。

    计划还没开始,就被掐灭了。

    这个所谓的本地新鲜事,不知道是从哪儿得到的信息,大大咧咧地开始描述盲人邻居有多神奇。

    外面还下着大雨。

    这个天气,搬家实在是太困难了,闫浩宇有点急躁,然后就看到丁一同样也皱着眉头,平时里好看舒展的眉眼,这个时候紧紧地皱着。

    闫浩宇看着她这个样子,又是心疼又是气愤。

    心疼她总是遇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气愤那些人,用那种大惊小怪的态度看她。

    闫浩宇特别特别讨厌别人用看稀奇的目光看丁一。

    他思索着怎么安慰她,毕竟他也没怎么安慰过人,也是,他哪里需要安慰人,他从来都是众人的焦点。

    然后就听到丁一自责地说道,“出事的那天,我们出去买东西了。要是在家的话,说不一定还能救一个人。”

    闫浩宇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她的不高兴原因跟他是不一样的。

    两边的隔音不好,如果那天在家的话,闫浩宇觉得,可能不是去救一个人,而是对方杀人后慌乱紧张,然后再多杀一个。

    闫浩宇觉得后怕,还好那天不在家。

    但是这样的话,他不能跟丁一说,只能跟丁一说道,“因为搬不了家,那我们这两天先不要出门。”

    丁一不太明白。

    闫浩宇只能解释道,“怕有人来找你麻烦。”

    丁一没有闫浩宇的阅历那么丰富,就像是同样听一个新闻,丁一关注点在于受害者的事情,而闫浩宇看到的事情更加深。

    的确是有人找麻烦。

    丁一特听话,说不开门就不开门,只要不是警察,她就绝对不出声,在卧室里敲键盘。

    来找麻烦的人,应该是被抓的小两口的亲戚。

    一直拍门,骂丁一。

    闫浩宇这一天天地都被气炸了。

    他本来就是暴脾气,没受过委屈,被这样骂,怎么可能不生气。

    反倒是丁一,没有多少影响,反而安慰他,“她们亲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失去了理智,迁怒于人,也能够理解,”

    虽然能够理解他们失去了理智,但是她可不傻,绝对不会去理他们。

    同样,也有小报记者,想要采访她。

    丁一,一概装作不在家。

    把电饭煲放在客厅里,然后在客厅里做饭,轻手轻脚地吃饭,洗漱。

    晚上的时候,她也不开灯,早早地睡下了,还真的像是没人在家。

    闫浩宇开始的时候,觉得憋屈,但是也不得不憋屈,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不是那个闫家大少爷,他没权力随心所欲。

    但是,他发现,其实在家里也一点都不无聊。

    丁一是个求知欲非常强的人,两个人除了学习敲字以外,闫浩宇还会给丁一讲一些小故事。

    网上的一些笑话。

    雨下了整整七天,丁一她们就在家里呆了七天,哪也没去。

    雨停的时候,闫浩宇就催着搬家。

    丁一觉得其实就这样,一直待在家也挺好的。

    她特别容易满足,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就能满足她所有的需求。

    闫浩宇觉得她开心,那些人后面几天就没有来了,可能是觉得真的没有人在家了。

    最重要的是,搬家一次确实很辛苦,他们还要找房子,而且,又要把这些东西搬走,偏偏他还只能看着,不能帮忙。

    这样想想,不想搬家的话,也可以。

    晚上,早早地,丁一便洗漱完,然后穿着睡衣,回到了卧室。

    闫浩宇现在已经摸到规律了,只要丁一睡着,他就会跟着一起睡着,然后进入丁一的梦乡。

    丁一大多数的时候,做梦都是梦到花,或者车,或者火山爆发

    他也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一开始的那些怪物了。

    这天,丁一躺在床上,又甜又小声跟他说了一句话“晚安”,然后闭上了眼睛。

    很快他的意识就开始下沉,下沉

    四周都是黑黑的。

    那么,对于丁一来说,这个开头,大概要占整个事情的四分之三。

    丁一的基础太差了。

    好在,她听话,而且非常乐观,一开始她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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