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快穿配角 > 跑重路的媳妇重生回来了5
    江晚魂不守舍地回到姜家村。

    这一路,她脑子里都在回忆上辈子发生的事, 和刚刚她偶遇的林丰年情形。

    她总觉得这事既蹊跷又荒诞, 还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可不管她此时此刻的心情有多复杂, 在看到一边东游西逛一边磕着瓜子懒洋洋回家的姜澄, 心情也不知不觉地开始乱了起来。

    她心中莫名地产生了某种恐惧。

    要是这辈子姜澄和上辈子的林丰年一样不再出人头地了怎么办

    林丰年都能因为她不再愿意同他私奔而发生改变,如今也渐渐开始变得富裕了,谁又能保证姜澄不会因为这辈子她没落跑而变得上进呢

    她的脸色阴晴不定,显然心情极度糟糕。

    姜澄看到她就跟渐渐枯萎的花骨朵似的,看起来还挺可怜, 于是, 从裤袋里掏出把瓜子给她“嗑瓜子”

    嗑你个头

    人家乘着大好年华拼命赚钱, 你却在那儿不思进取, 还磕着瓜子沾沾自喜

    江晚现在十分怀疑,上辈子那个成为优秀企业家的姜澄,和眼前这个二流子是不是同一个人了,要不然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

    她捂着耳朵, 瞬间跑了个没影。

    “不嗑就不嗑。”

    姜澄不以为意地收回来, 转头看到大妞站在门槛边上, 正眼巴巴地看着他, 就把还没来得及放回口袋里的瓜子递向她“嗑瓜子不”

    大妞喜出望外。

    现在如果问大妞最喜欢的是谁,那铁定就是最近常给她整好吃的小叔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小叔就时常给家里弄很多好吃的,偶尔也不知从哪淘来一些糖啊、野果什么的尝个鲜,最重要的是, 每天她都能跟着全家吃上几口肉了

    这整个村子,有多少人能天天有肉吃,天天跟过年似的

    她最近的日子实在是太幸福了

    “好吃吧”

    大妞一边嗑瓜子,一边笑得只剩条眼缝了,闻言,连忙点点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瓜子。”

    想了想,又补充道“比过年去姥姥家的时候,县城当小学老师的姨妈带来的瓜子还好吃。”

    小孩还挺识货。

    这个年代的炒瓜子多是原味的那种寡而无味,尚可入口的程度,而且因为时代原因,物资匮乏,根本没人舍得往里掺香料,自然也就远没有以后的五香、核桃等多种口味那样味道浓郁多变。

    这也就仅仅只是盐炒瓜子,在小姑娘眼里就是难得的美味了。

    只不过现在实现计划经济,摆摊当小摊贩是要被抓的,就算像卖卖瓜子这点程度被抓进去,关不了几天就又会放出来,但姜澄还是觉得太麻烦了。

    他现在基本也就用些肉去跟人换点葵花籽。

    向日葵这种东西好种又好养,农村就有不少人家都会种些,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他用两斤肉就能换到差不多三十来斤葵花籽,然后乘着集市或者去县城的时候,将炒好的盐瓜子送些给小摊小贩。

    这有人白送的东西,当然是不要白不要了。

    大家还挺捧场,吃在嘴里,都觉得挺好吃,也会竖起拇指赞一声。

    渐渐地,就称他这个瓜子为“好吃瓜子”了。

    就是唯一让大家觉得遗憾的是,人家这瓜子好吃归好吃,可惜不卖。

    也有脑子活络的小哥私下里跟姜澄提过建议,把这东西悄悄拿去卖,尤其逢年过节的时候,这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只是都被他笑着摇头拒绝了。

    没吃到瓜子的江晚,当然是不知道瓜子背后的故事。

    她跑远后,心情倒是逐渐平复了。

    自从重生以来,很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但还没到不可控的地步。

    而且,她这辈子也没再行差踏错了,她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她只要再忍几年,总会有苦尽甘来的一日。

    江晚想到这里,就准备转身回去了。

    她刚转身,竟看到不知什么时候跟上来的林丰年。

    林丰年之前还因为江晚心中难免产生了一丝阴霾,他憋着一股气想要闯出一番事业,现在也称得上是“衣锦还乡”了,原来的那点儿怨怼反倒消失了。

    有句话叫做“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林丰年对江晚的记忆,还停留在她结婚以前,年轻俊俏的容貌,单蠢好骗咳,天真善良的模样。

    总而言之,就是他控制不住地硬是给对方加了层厚厚的滤镜。

    林丰年的心情还有些不是那么平静“我回来了,小丫。”

    江晚脸色一黑“你回不回来,关我什么事而且我都已经结婚了,跟你也没什么关系。”

    一边说着,她一边赶紧看了下四周,没见到一个村里人,这才稍稍有些放心。

    这要是让人看到他俩站一块儿,万一被人误会,对她可不利。

    林丰年的表情,看起来似乎有些受伤。

    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强硬地塞到江晚的手里,什么也没说,也不死缠烂打,骑着自行车就走了。

    风度是有的,只是背影看起来有点孤单。

    江晚既然打定主意不再走上辈子的老路,那肯定不会再跟林丰年有一丝一毫的牵扯。

    可也不等她拒绝他就已经走了,走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她拿着盒子随意翻转,不知道该不该立马就仍掉最终到底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不由自主的拆开了盒子。

    盒子里的,是一块金色的英纳格手表。

    她就算再不了解手表的行情,可也知道这么块手表放到商场绝对能卖个百块钱,在这个普通工人每个月三十八块工资的年代,把这么块手表戴出去绝对会令人羡慕嫉妒恨。

    这时的江晚也不得不承认,林丰年看样子真是挣到不少钱了,不然哪舍得花那么多钱买块手表

    她把手表戴在手腕上。

    一想到手表的价值,就忍不住有些心花怒放。

    也是虚荣心作祟,这一戴,反而有些不舍得摘下来了。

    她暗道,等下次再遇到林丰年的时候,她肯定会不假辞色地把手表还给他的

    然而,事与愿违。

    她再遇上林丰年的时候,前面那块手表还没来得及还他,他却又送了条金项链给她。

    林丰年还是老样子,突然一下就出现在她面前,不等她拒绝就硬是把东西塞她手里,送完东西生怕被她无情拒绝赶紧走人,风风火火,活像只被狗撵的兔子。

    大抵是突然暴富的人,花起钱来都有些手松。

    林丰年送给江晚礼物可以称得上是毫不手软了,十分的财大气粗,随随便便拿出一样都够用来娶媳妇的聘礼了。

    江晚心里也是矛盾重重。

    她总打算下次再遇上一定要意志坚决地拒绝,还要把前面什么手表项链耳环统统还给他,结果不知不觉中,礼物不减反增,越积越多。

    短短几个月,江晚捧着一匣“奢侈品”,才惊觉自己已经成了个小富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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