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我在古代做天王 > 《我在古代做天王》正文 51、你小子……坏
    次日早上,五千多声望值的马靴穿在脚上,徐徐立马便感觉浑身一轻,脚底踩云,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要飘了,心情也要爽翻了……

    正要在屋里试试八步赶蟾的能耐,便听安静了有些时日的房门被“砰”一声踹开。

    程静优雅的拎着裙摆进门,一眼扫过凌乱的房间,皱着眉头用纤纤玉指在鼻前挥散气味,嫌弃的说:“我不主动和你收房租,你就不能自觉一些?你现在好歹也是洛阳城的名人,怎么这点觉悟都没有呢?别以为我生意好了你就能白吃白喝,没那事!”

    “啊?”徐徐怔了一下,这才想起在小姨这里已经又住了一个月,昨天是交房租的日子,可惜文馆发薪酬的时间比房租迟,西游记分成虽然不少,可还没到手呢,“小姨……你再容我几日,我《西游记》实体书的分成有三千八百两银子,等发下来给你十倍的房租都成!”

    “多少?”程静懵了,完全被这个天文数字惊呆了,有点结巴的问:“三千八百两银子?”

    “那当然!”徐徐得意洋洋,一下子便有底气了,也装起来了,“《西游记》是天朝所有小说中销量最高的,就算和那些圣贤书籍的销量比也不差多少,光发布的第一个星期便卖了三十八万本……以后只要有这本书在,就算我什么都不做也能当大富人,荣华富贵享不尽,财源滚滚来,吃喝玩乐去!”

    程静哑口无言,自己开了天朝最大的胭脂水粉铺子,从早到晚人潮如流,一个月下来也才挣一百两银子的利润,这个家伙只写了一本小说便能挣下最少一万两!

    我的娘嘞,怪不得人人都想出名,想写诗,写往文人圈子里混,原来这么挣钱啊!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低着头感叹了半天,半晌才不服气的嘟囔了一句:“……美得你。”

    然后把视线留在了徐徐的靴子上,眉头一扬说:“你有钱买这么昂贵的胡靴,还说没钱给房租?”

    “这……这胡靴是文馆送的。”徐徐强行解释说:“毕竟我先有西游记,然后又写了千字文,把文报的知名度扩大百倍不只,像我这样的名人文馆当然得使劲巴结,小恩小惠不能少,大恩大贿必须有,再说了,咱好赖是刊文总笔官,形象不能差,不然就是丢文馆的面子,出去会被人笑话,会丢气质……对,就是气质,作为比皇家抵报销量还高的我们,每个人都要有气质。据说天朝报馆会给不坐马车的人员每个月额外补发五十文钱,还要求他们必须把这钱花完才行,原因是天朝报馆不允许他们的人员坐牛车或者走路上班,这不符合报馆该有的形象气质……”

    “还有这样的事情?我怎么没有听说过?”程静傻眼说:“天朝报馆的老板傻了嘛?给钱让员工去挥霍,有钱没地方花是吧?”

    “小姨,这你就不懂了吧。”徐徐笑着卖弄说:“人家这么做自然有人家的道理,作为民间报馆行业的龙头老大,称霸报纸行业几十年,底蕴深沉,每一位刊文主笔都是文学界的权威巨匠,我还见过其中一位摩诘居士,真有神仙气度……人家的格局就在这里摆着,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就算是个寻常的打扫人员,天朝报馆都要让他显得有逼格,不然会拉低报馆在百信心中的形象,只有各方面都驾临于普通报馆之上,才能显出行业第一的气质。”

    “……”程静立在那里静静倾听,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个外甥见闻广博,早已不是乡下逮鸟摸鱼的土少年了,就连生活层次都在快速提升,脖子里戴着金珠子,身上穿着体面的长袍马褂,脚下穿的是上千文钱的昂贵胡靴,只能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徐徐不管她怎么想,只顾接着说:“天朝报馆的这种气质是文馆行业努力的目标,小姨你看着吧,我迟早会有的!”

    “哦,是嘛?”程静轻轻问了一句,见徐徐要出门去文馆上工,她直接两臂张开堵住门说:“你有没有气质那是以后的事儿,先把房租交了!”

    “……”合着我这么样的可劲忽悠都没把你要钱的想法搞拐弯啊?

    程静:“你这个月鸡鸭鱼肉没少吃,鲜果羊奶没少喝,房租和生活费算一起,你一共欠我一千五百文钱。”

    “多少?”徐徐的声音陡然拔高,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你不如去放高利贷啊!

    今天吃你一个鸡蛋,明天还你十个鸡蛋的价钱!

    今天吃你半个鸡,明天还你二百文钱!

    比抢劫还来钱快!

    程静嗓子里冷哼了一声,一个眼神杀便送到了徐徐那里,“一千五百文钱!你有意见?”

    “……没。”徐同学当下就怂了。

    虽然心里确定小姨肯定不会把自己赶出家门,但这几个月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连屋子都是人家给收拾,这些天程静忙生意,没时间照顾自己,咱这懒蛋性子,除了喜欢出门时把自己拾掇干净,实际是个金漆马桶,家里一团糟,都快成猪窝了,要是没人伺候着,不出半个月就得向乞丐的队伍靠拢。

    见他服了软,程静脸上起了笑意,嘴角扬起优美的弧度,“这还差不多。”

    然后看了看屋里的糟蹋的样子,果皮垃圾堆在墙角里,旧衣服旧鞋随便乱扔,床单被罩都睡的发黑了,没多想,进门便默默的开始收拾屋子。

    徐徐见她不提房租的事了,也松了口气,瞅瞅门外的天色,暗道糟糕,光顾着搁这糊弄小姨了,连去文馆上工都忘了。

    “小姨,我得去文馆上工了,这两天事多,你先收拾着,我走了啊。”

    “你小倒是跑得快。”程静嘀咕了,没多说什么,只送给徐徐一个在床上翘着屁屁收拾床单的曼妙背影,那圆润丰满的挺翘曲线是少年人无法抵挡的诱惑……

    咽了咽口水,时辰已经不早了,身为总笔要以身作则,这样才好领导属下,徐徐来不及多看,也迫不及待的想出门试试八步赶蟾的功效。

    ……

    旧巷。

    “诶,徐总笔,你跑这么快干……”老刘话没说完,就见徐徐的背影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他瞠目结舌的模样。

    “这么会这样,竟然有人可以跑这么快?”

    “这速度都快赶上烈马了,徐总笔诗文写得好,这跑路功夫也是让人望尘莫及啊,老了,老了。”

    “想当年……”

    “老刘,刚过去的那个是不是徐总笔?”王老才从自家出来,揉了揉眼,以为自己看花了,因为巷子里已经没有了徐徐身影。

    “应该是吧。”

    “徐总笔成鬼了?我刚怎么看他像是飘过去的,比马还快……”

    “马能和徐总笔比吗?那是写过圣贤文章的人!”

    “……”

    两人在这里打屁,而在家里,程静勤勤恳恳的帮徐徐收拾屋子,直到在枕头底下……

    “这……”

    呆滞的注视手里这款黑色蕾丝状的东西,摸起来很柔软,那两个凸起的罩口让她立马想到这是什么东西。

    羞怯,尴尬,脸颊通红,刚刚对徐徐升起的崇拜感瞬息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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