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开局一把刀 > 正文 74.第074日
    温迪从家禽室里走出来, 黑毛已经在储藏室钻出个脑袋催她了。

    “火把已经点上了!”

    “我就来了!”温迪仍然慢吞吞的走,她手里揣着两个鸡蛋, 不想它们碎在自己手里,进了储藏室, 她先把鸡蛋放好,然后才看向角落里两个木桶。哪个装着葡萄酒,哪个装着花生油,单从外观是看不出来的,但凑近去闻,除非是没有嗅觉的人,就算是天生不知道什么是葡萄酒什么是花生油的, 也能分辨出两种木桶的味道不一样。

    “先开哪个?”

    “倒酒。”温迪从背后拿出一个大木碗。她早有准备, 已经把这个大木碗再三打磨, 用野果酱奢侈地“抛光”一遍, 再用流水一再冲洗,现在非常干净, 且湿润, 除了极淡的野果酱香味外, 一丁点属于木头的味道都没了。

    黑毛就依照她说的, 先揭开装葡萄酒的木桶。

    在木桶的盖子掀开的一瞬间, 一股浓烈的酒味猛然从木桶里冲了出来, 刺进人的鼻腔里, 再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到身体各处, 只是闻到酒香味都像是醉了一样。不过, 这是因为长达一个月的封闭发酵所造成的,一开始它会冲出最浓郁的酒香,但随着时间推移,酒香味会慢慢变轻,它毕竟只是一桶仅发酵三十天的果酒而已,不是白酒也不是黄酒,度数并不高。

    温迪用一个干净的勺子把酒舀进了木碗里,装得满满的,再由她亲自端出去。

    “快点把盖子盖上。”她离开时不忘叮嘱黑毛。

    “哦哦,那花生油呢?”

    “也装一碗出来,我放好葡萄酒就回来帮你盖盖子。”

    “嗯!”

    两人配合默契,这头温迪把葡萄酒端到餐桌上,黑毛盖上葡萄酒桶,打开花生油桶,用另一个勺子将花生油舀进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毛出来。“把油倒进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毛。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热很久,黑毛刚把花生油倒进去,油面上立刻冒出了热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热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毛和自己一起干活。他负责削土豆皮,她则将削皮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热了,温迪用勺子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进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水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股翻涌的气泡一起上下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出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进油里继续炸。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出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进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子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进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出来,装进另一个充满洞眼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下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进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毛抱着它上下晃荡,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做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子汁和苹果汁。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子,将葡萄酒倒进竹筒里。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进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做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做麻辣烫。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花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做一碗红油辣子,那个的味道可比辣椒酱更爽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水里煮熟,捞出来倒上红油辣子和盐,用筷子一拌

    “哧溜。”

    温迪光是想这碗粉的味道都觉得口齿生津。

    “拌好了!”黑毛把木板揭开,将木箱放在餐桌上。

    “那赶紧吃。”温迪顿时把土豆粉抛在脑后,未来的美食再美味也是未来的,眼前才是真的。

    再说,炸薯条,真的好好吃啊!

    温迪吃着薯条手和嘴都没停过,边吃边觉得眼睛有些湿。

    黑毛一脸震惊之余也没停口:“嘎吱嘎吱你吃哭了?嘎吱嘎吱”

    “我好久没吃过炸薯条了。”温迪边吃边回答。

    这个“好久”,她并不是指上荒岛后,事实上,在上荒岛前她就已经很久没吃过快餐。很简单,嫌幼稚,嫌口味单调,吃腻了。很多种原因掺杂在一起。在上荒岛前,她的选择有很多,中餐到西餐,烤肉到火锅,龙虾到皮皮虾,进商场满目琳琅一堆餐馆,卖的食物种类数都数不清,她哪还会对一家快餐店的薯条感兴趣呢。

    直到上了荒岛她吃的食物种类直线下跌,以前是从几千道菜里选几样,现在是要把几样食材做出几十种花样,她现在收集的食材加起来还不到一百。炸薯条,她上岛已经七十四天了才终于有机会吃一餐炸薯条,土豆是她亲手挖的,花生油是她教黑毛榨的,在上岛前她哪能想象到,想吃一餐炸薯条,连油都得自己榨?

    这不是馋哭的,这次眼泪是献给拼搏与奋斗的恒心!

    温迪觉得这句话好有哲理,特意用嘴巴念了出来:“这不是眼泪,是从眼眶里流出的辛勤汗水!”

    “那不是还是吃哭的”黑毛边吃边小声嘟囔。

    温迪白他一眼:“不能与谋!”郁闷地喝起了酒。

    黑毛也有样学样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好喝!”

    “是好喝。”温迪再次给自己和黑毛倒满。

    “下回不能拿葡萄酒佐炸薯条了嗝!这太糟践东西了。”温迪红着脸说,“红酒还是应该配牛排,杀牛吧!”

    “哪有牛?”

    “草原上不就有吗?那么多!”

    “那好像是羊吧?”

    “唉,涂黄了不就是牛吗?”温迪一本正经地说服他。

    “你说得也是。”黑毛认真地附和道。他看似清醒,其实也醉得可以。

    葡萄酒这种果酒,度数不高,但喝多了也够呛。温迪和黑毛,一个好久没有喝,一个从来没喝过,喝着自己亲手酿制的低度数葡萄酒,一开始就放下戒心,想着自己不会喝醉,结果越喝越爽,后来又往储藏室里跑了好几趟,一碗一碗地加量,最终醉成了这副德性。

    “我有点困。”温迪摸着头说。

    “我也困。”

    “那我先睡了。”温迪嘴上这么说,人却没动。

    黑毛点点头,没来得及说话,脑袋一歪,就往地上躺去。

    温迪看他这个姿势挺舒服,就也跟着往地上躺,这一躺就爽了,火灶才刚刚熄灭不久,地上仍然留下了烧火带来的余温。她这么一躺顿时觉得姿势又享受,温度也宜人,顿时再也不肯从地上爬起来。

    于是两人就着这个坦然的姿势,一人一边席地入睡。

    唯一古怪的只有梦,温迪觉得自己像是提前进入冬天,掉进了冰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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