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开局一把刀 > 正文 33.第033天
    昨晚砍树砍到深夜, 好处是带回大批木头,坏处是起床后温迪仍然哈欠连天。

    黑毛倒是精神奕奕, 对温迪说:“我早叫你回来睡觉的。”

    “我怕你被狗吃了!”温迪瞪他一眼。

    “又生气啦?”

    “少拿昨天的事揶揄我!”温迪拍掉他的手。

    “啊。”黑毛捂着自己的手佯装出痛,温迪心一软就见他偷笑, 顿时怒火中烧。

    “你给我站住!”

    大早上明媚的时光白白在两人的追打中浪费。

    温迪醒过神后埋怨自己浪费时间,黑毛倒是挺开心:“难得玩得这么高兴,不是挺解压吗?”

    “你还知道解压这词啊?”

    “乌鸦教我的。”

    “嗯,反正什么都是乌鸦教你的。”温迪白他一眼。

    黑毛见她往山洞走,也跟着去,问她早餐吃什么。

    “喝甜汤。”

    “甜汤啊?”黑毛一副不满意的样子,“我喜欢咸的。”

    “酸甜辣咸都很好吃, 只要甜是甜, 咸是咸, 你少嫌弃, 等我做好你别嚷嚷真香。”

    温迪浑然不知荒岛上自己才是“真香”的鼻祖,倒反过头教育起黑毛来。

    黑毛窃笑, 他就是觉得逗温迪有趣。

    他逗人的手段其实挺拙劣的, 偏偏放在温迪身上就是特别管用。

    温迪说的甜汤就是冰糖莲子羹, 材料简单也容易做, 把铁箱倾斜后倒入适量水, 加入两捧莲子, 放一些糖, 盖上闷煮一段时间就够了。最近吃的油水多, 不是炒就是烤, 温迪也想要换换口味。在炖煮莲子羹时,温迪又指挥黑毛去树林了,白天才应该砍树呢,他喜欢砍树,那就多砍一些。

    至于她则留在院子里,等莲子羹炖煮好了,还要马上盛出来,在碗里放凉。

    这种甜东西,滚起来容易,凉起来慢,吃的时候得把温度放得足够凉才好味。

    过了一小时,黑毛按时回来,豪爽地端起碗把莲子羹一口干了。

    “果然好喝!”

    温迪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黑毛疑惑地问:“难道它不应该这样喝吗?”

    温迪摇摇头,“我只是没想到你胃口这么好,你还饿吗?”

    “不饿。”

    于是温迪便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昨晚约好要去山上,过了一夜她也记得。最重要的是,她真的好想念那只山鸡的美味呀。她用丝巾袋装满莲子,一共三个袋子都用上,今天中午也许在山上度过,这就算顶饿的零嘴了。黑毛也喜欢吃莲子,对于拿它做午餐这个主意没有反对意见。

    带上工具和背囊,两人朝山上去,前往雨林区。

    雨林区里的路还是一如既往的泥泞湿滑,虽然没有下过雨,但很阴。

    这种生长环境,能够长出木耳,在情理之中,可温迪就想不明白怎会不长蘑菇。

    她对木耳没有意见,可是蘑菇的美味可不是木耳能顶替的。

    “是不是被鸡吃了?”黑毛听到她的抱怨,随口回答。

    “鸡?”温迪站住。

    “我说错了?”黑毛紧张地问。

    “鸡吃蘑菇吗?”温迪扭头问他。

    “我随便猜的”

    “它吃虫子,应该也吃蘑菇吧?”温迪小声说。

    黑毛忍不住问她其中的逻辑在哪里。

    温迪说:“虫子吃蘑菇呀。”

    “那鸡应该吃蘑菇吧。”

    “我说怎么没蘑菇,原来是被鸡吃光了!”温迪立马给山鸡们盖章了罪名。

    黑毛终于回过味了,温迪是在给她搜不到蘑菇的结果找锅呢!明悟的黑毛立马乖乖跟着温迪骂山鸡,嘴巴这么馋,一个蘑菇也不给人留下,抓住非得烤了它,它们。

    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温迪加黑毛专程上山三次,就为了捕山鸡,却只成功抓住过一只,第四次上山时才骂它一回,眼前就出现了一只长腿鸡的影子。温迪立刻把手指竖起来嘘了一声,让黑毛看斜前方。黑毛的眼神立刻就变得犀利了,紧紧握着竹矛,脚步像猫一样轻,缓缓朝着那只无知无觉低头啄着什么的山鸡接近。

    “啊!”

    温迪突然大叫了一声,吓到黑毛也吓到远处那只山鸡。

    眼看着它就要拔腿跑路,黑毛不敢再犹豫立刻把手里的竹矛投掷出去。

    “夺!”山鸡中招,头一歪就倒地不起。

    黑毛没急着接近它,先扭头看身边的温迪,还以为她受伤。

    温迪不好意思摆摆手,她差点坏了黑毛的事,自觉抱歉,先朝着山鸡跑去。

    她拎起山鸡,先扔到旁边,免得它的尸体压坏了它刚才啄的东西。

    在山鸡身下,是一堆棕色的伞状

    蘑菇!

    “我就知道雨林区里的蘑菇都是这些该死的鸡吃的!”温迪终于抓住了杀菇凶手。

    “这就是蘑菇啊!”黑毛跟着跑过来,打量着这些小小的菇,好奇又高兴。他耳朵听得发痒,温迪有空就念叨蘑菇,他太明白温迪有多想要找到它们了。而现在,这些蘑菇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出现在他们眼前,温迪该有多开心?他扭头看着温迪的脸,果然从她脸上看到欣喜,兴奋之色完全都不掩饰。

    “你吃不吃小鸡炖蘑菇?呃,它有点大”温迪提着山鸡琢磨了一下,“大鸡炖蘑菇。”

    “吃。”黑毛问,“那我们现在就下山?”

    “太早啦。”温迪兴致勃勃地弯腰收割蘑菇,扔在黑毛背的藤条筐里,“你在这里继续转悠一下,如果遇到山鸡啊蘑菇啊,或者别的,反正都往背囊里面装,等我回来慢慢检查。”

    黑毛敏锐地听出“你”,问:“那你要去哪?”

    “我去旁边的果树区,找点东西。”温迪说,“马上就回来找你。”

    “嗯。”听说她自己去的地方是果树区,黑毛才放心,点点头让她先走了。

    温迪告别黑毛,立马朝着果树区跑,直奔陷阱区。

    她检查每一个陷阱,寻找兔子的踪迹,终于在一个大坑里找到了两只兔子。她的运气很好,这两只兔子掉进了同一个陷阱里,挤压了一下,也因为她来得及时,虽然在流血,奄奄一息,但毕竟还有气,是活着的。平时她都是过三四天才上来一趟,发现的兔子基本都是死的。

    她抓紧时间,把树叶碾碎给兔子敷上,先止血,然后立马把蘑菇揉碎了给两只兔子喂下去。

    然后她把兔子放进自己的背囊里,藤条筐底部铺了一层厚厚的绵软的树叶,兔子稳稳趴着。

    温迪慢慢朝着雨林区走回去。

    在雨林区入口,温迪停下,喊黑毛的名字。

    挺傻的,像宠物走丢了,满大街乱找的主人。

    幸好这里没有路人,而且黑毛听见后马上应答,且迅速跑了回来,没让她丢脸太久。

    “你背上是什么?”黑毛往她的背囊里看,下意识就要伸手把它们提出来。

    “别动!”温迪赶紧叫住他,“是兔子,活的!随时会死!”

    “活的?”

    “运气好,正好遇到了活的。”温迪解释,“要是它死了,我还得拜托你去活捉一只竹鼠。”

    兔子吃苹果,没有攻击力,还是比竹鼠好养。

    所以,温迪觉得自己今天运气还是挺不错的。

    黑毛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抓一只兔子,可是他不问,就憋着。

    但疑惑全写在脸上。

    “想问就问。”温迪见不得他这种样子,催促道。

    于是黑毛张口说:“为什么要抓活兔子?”

    “试毒呀。”温迪回答,“并不是所有蘑菇都能吃,有的可以,有的不行。”

    兔子这玩意容易死,但它是杂食东西,所以最适合试毒了。

    简单来说,连兔子都能吃的东西,那人吃肯定也没问题。

    “哦,喂蘑菇。”黑毛明白了。

    下山的路上,温迪问他有没有再抓到山鸡?

    黑毛说没遇上,但往里走又遇上了一丛蘑菇,跟之前她收割的那些长得一样。

    温迪谨慎地检查了一下,果然是同一品种,因此混在一起倒也没关系,不用再给兔子喂了。

    万一没毒的话,她还挺舍不得拿蘑菇喂兔子这么奢侈的。

    幸好它们主食是苹果,而且她的苹果还挺多。

    回到山洞,温迪把剩下两个木箱拿出来,一个装蘑菇,一个装兔子。院子里堆了不少枯草,温迪拿过来垫在木箱底下,让兔子能够舒舒服服趴着,她重新检查了一下兔子的伤势,她记得自己在沉船里搜到了一瓶药水,翻出来给两只兔子涂上,接下来就只能靠它们自己熬了。

    黑毛在餐椅上坐下来,抬头看着温迪,委屈巴巴地说:“饿了。”

    温迪炒了一碗莲梗,和黑毛一起吃了,然后打发他去海边烧水。鉴于水和盐是最需要的材料,她只要一有空就去海边,争取每天都能运淡水和盐回家。温迪也没闲着,她跑了个来回,去海边给山鸡拔毛,洗净山鸡肉,又去鱼篓里提出一条鱼,活的——没活多久,她把鱼提到海边拿刀拍晕,现场宰杀一并处理。

    为了安全,她决定把观察期延长到明天。

    究竟是吃大鸡炖蘑菇还是叫花鸡,就看兔子能不能够熬过去了。

    当然,今晚她有别的菜谱。

    烤鱼,以及一碗鱼头茨菰笋片汤。

    烤鱼简单,她现在有油有辣椒,往木架子上一搭就行,偶尔看顾一下,刷油或撒辣椒。

    大菜是鱼头汤。

    想到做这道菜,也有今天温迪从鱼篓里翻出来的鱼头够大的缘故。温迪首先想起鱼头豆腐汤,下一秒又想起她没有豆腐,难过了五秒钟后这汤的菜谱缓缓从她脑海深处浮出来。有汤有肉,材料不缺,是最符合的选项了。温迪立马开始生火烧水,在“热锅”过程中,准备材料。

    鱼头洗干净就行,她还用清水又冲洗了一遍,再把茨菰和竹笋生姜洗净切片。

    水沸腾后,把开水倒进木碗里。

    在锅底的水珠都蒸发后,倒油,这次温迪选的是山鸡油,鲜。在油温上来后,温迪便放入生姜片爆香,她实在爱极了姜片和热油碰撞的“嗤啦”声。香味一被激发出来,立刻下鱼头,煎得两面都变成金黄色。等到鱼头第二面也变色,就可以倒入之前烧好的开水,将鱼头完全淹没。

    水很快又沸腾,温迪连续加入竹笋片和茨菇片,在火灶中加木头改大火狂烧。

    一个竹筒时后,撤去部分木头转小火,再煮三个竹筒时后加盐,熄火,出锅装碗。

    煎过的鱼煮的汤是奶白色的,腥味轻,香气浓郁。

    温迪盖上盖子,等黑毛把淡水运回来,一起吃晚餐。

    等黑毛回来,看着烤鱼和鱼汤,问:“今天不是?”

    “不是。”

    “哦。”黑毛不问了。

    温迪看他好像蛮失望,说:“如果兔子明天还活着,我们明天吃。”

    于是黑毛又高兴起来。

    当然,在他终于喝了一口鱼头汤后,就更高兴了。

    他说希望每天都能喝鱼汤。

    “可以啊。”温迪随口说,“那明天我就去捕鱼。”

    “那还是不喝了吧。”黑毛改口。

    “可是我想去捕鱼。”温迪看着他说。

    “可荷塘那边怎么办?”黑毛问。

    “你可问着了。”

    鱼,她所欲也,莲亦她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如何取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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