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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时尚”战将

    吕布少年成名,刚刚跨入青年时代便名扬四方,因其勇武被并州刺史丁原赏识,任为骑都尉,镇守并州。

    并州与凉州的士兵勇敢善战,当时被称为“并凉劲兵”。在丁原的并州军中,属于吕布这种类型的人物不止一个,但是从本事、出身、颜值等综合考虑起来,毫无疑问是最有辨识度的!

    不管后世对吕布如何埋汰,不可否认他是一名极其勇武的战将,他被人记住并谈论也绝不仅仅因为长得帅而已。那时候,还不是靠颜值混的年代。环境恶劣,人们挣扎着生存,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经常发生,谁管你是美是丑,像猫像狗!镇守凉州绝对是个苦差事!那地方随便拉出一个人,大妇女也好毛孩子也罢,拿根洗衣棒、放羊鞭哪怕大木勺儿都能把人抽个半死。

    并、凉两州边邻匈奴、西羌等少数民族,这里的广大人民经常处于与少数民族贵族的战斗当中,所以妇女也可以“载戟挟矛,弦弓负矢”。镇守这里的兵将个个骁勇,因此才有——并、凉士兵属于“天下之权勇”,为“百姓素所畏服”的说法。由此可见,环境才是“逼迫”武勇之士诞生的要素,武士在这里也得以发挥他们的长处。

    伏燨在这里如鱼得水,谁让他本来就是条好斗的龙那!

    虽有慈母关爱,亲人呵护,吕布在儿少年时期心理状态基本正常,但随着年龄增长,骨子里自带的特性藏不住了。

    首先,吕布给人第一印象是冷血!冷血并非嗜血。吕布不是杀人狂,没有时时弄死人的欲望,他把战斗当做生活常态。他觉得战斗是自己的宿命,似乎生来就是为了上战场的!

    吕布的冷血在于,只要是对手——不论是战场厮杀时的敌人,还是日常演习时的陪练一律毫不留情。有次亲爹吕良兴致上来,死乞白赖要和儿子过招,吕布单手就把亲爹胳膊弄脱臼了。当时老人家的随从纷纷议论,少爷是不是打仗打疯了,还是暗中对老爹有仇,甚至有人猜想吕布并非吕良亲生——长得不像嘛!吕良是个开明人,爱子如命,呲牙咧嘴接受治疗的时候还向军医吹嘘,只有吾儿奉先这样把每次训练当做战斗,才能成就一番大业!男儿胸怀大志,必当如此!

    军医顿时确认,吕布确是吕良亲生的,父子俩脑筋都一半水一半面粉,浆糊似的荡漾。

    无论如何,伏燨在凡间的表现可圈可点,颇令众仙欣慰。至于把人间老爹整得吱哇乱叫的事,龙帝觉着没毛病——本事不行就不要和孩子轻易动手嘛。战斗家族里的教养方式自和一般家庭不同,就算练手也要拼命,战场上谁让着你!还有,龙族不存在老爹打不过儿子的情况,连老妈出手,都能把儿女们收拾得服服帖帖,所谓龙帝、帝后不只是因为它们战功曾经卓著,或者资历老、岁数大,而是各方面尤其是战斗力以臻巅峰。

    吕布治军并不严格,也不算有章法,但是军中风气甚好,个个肃整精悍。敌人厉害固然是一方面,主帅不分敌我,无心无肝才是大家惧怕的主因。

    对于周遭的议论,吕布并不在意,至于情感、良心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更觉得没必要!自己是守城的战士,最要紧的是守住城池,你管我怎么守那?!

    几场硬仗打下来,吕布永远冲在最前面。最彪悍的匈奴汉子见到他都发憷,这小白脸吃错药了吗?俊逸的面孔上看不出惊恐、看不出紧迫、甚至看不到狰狞。他就和逛大街似的,一脸轻松骑着马往敌人最多的地方扎。

    匈奴人暗中庆幸,吕布人虽无敌,兵器却不禁造,半个时辰后,他手中的兵器不是卷刃就是被撞坏。只是这小子并不撤退,而是活生生从对方手里抢。这个时候,匈奴人就趁乱攻击他的坐骑,这招最灵,吕布爱马如命天下皆知,他最看不得马受委屈,只有这时候才会无奈撤退。

    吕布是人不是神,每次战斗结束,坐骑欢蹦乱跳,毫发无损,吕布却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吕布觉着很没面子。

    后世很多人对于吕布的穿着相当疑惑,长得帅的小伙儿一般不是爱穿银甲白袍吗!?为甚吕布非要“体挂西川红棉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花瓜似的特别闹腾?

    羡慕嫉妒恨的人不免因此八卦,说吕布人品不好,所以审美也很“low”。殊不知,吕布最早也穿白袍来着!但是几次战役之后,吕布不得不考虑更换战袍事宜——每次满身血迹太丢脸,更不利于鼓舞士气。

    一次休战日,吕布来到了凉州边境大集。打仗永远是上层人物争夺地盘的手段,而匈汉两族边民在休战时候,关系和心态都好得很,该干啥干啥!

    凉州边境军营的士兵们人数众多,军中家属也有不少,而匈奴聚居地,对于汉民的一些小物件也非常感兴趣,可见这里的市集不火爆都不行!那个年代,货币不流通,所以流行换购。每次大集都有偏远的匈奴小部落来到凉州边境用牛羊马换生活用品,比凉州城内的集市还要热闹。

    吕布最喜欢地方除了演武场,还有边境大集。他并非逛街上“瘾”,而是专门为了寻觅好马良驹而来。他每次都在这里挑选品相上乘的马匹,且出手阔绰。匈奴边民都认识这位令人闻风丧胆的“白脸儿”阎罗,但是没轮到自己身上,实在不敢相信!吹弹可破的小嫩鸟,能徒手举起匈奴将军扔出几十米!?估计吹牛大于实际。所以,匈奴贩马人对他还是很热络的!

    这一天吕布很失望,可能最近来得比较勤,好点的马都被自己搜罗走了,没什么好看的!他翻身上马正准备离开,忽然不远处汉民摊位上,有件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是一块精美的布料,大红底色,上面朵朵巨型团花,精美绝伦,看上去眼花缭乱,好不斑斓。布料在灰黄色的土地和肤色黝黑人脸的映衬下异常出挑、惊艳。虽然东汉时印染技术已能染十四种以上的颜色,但是在同一块布料上,层次分明地展现色彩,也并非一般工匠所能达到。

    我国自古以来在纺织业方面就领先于世界,丝织业尤其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东汉末年,蜀地丝织业已很发达,所产蜀锦以精丽著称,享有盛名。而凉州由于长年战乱等原因,所出纺织品“皆下恶”,无法与蜀地相比拟。当时蜀锦畅销各地,大家争相往蜀地买锦。去不了也不用太心急,总有一些有能力的小商小贩将品相不错的上乘布料从蜀中运出来,带到各地贩卖,应该是代购一族的鼻祖了。

    吕布自小生在染坊,对布料的鉴别能力超乎寻常,远远一眼便看出那布料不是出自本地的寻常粗布,于是下马来到摊位前查看。

    摊主同样认识吕布,边境小城并不大,百姓和军营关系也不错,况且吕布是百姓保卫边境的英雄,在民间口碑尚可。

    “您要点什么?”摊主有些意外,平日里吕布高大的身材在马群里转转就离开了,从不涉足生活必需品的集市。

    “你这布匹,哪里来的?”吕布看着布料问道。

    摊主回头看看,以为吕布看上白色、黑色的粗布,答道:“都是这里染坊拿过来的啊!”

    “我说的是这个!”吕布指指鲜红的布料。此时一个年轻妇人正用手轻轻摩挲布料,甚是喜欢,看吕布这么问,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吕布毫不在乎,反而瞪着妇人,活生生把人吓跑了!摊主心疼得要命,这种花色的布匹费了不少银两,虽然有些冒险,但是品质上乘,不怕卖不出去。可是整整一上午,看的人不少,但是都嫌价格太高,且花色过于张扬,全部放弃了。刚才的妇人砍价好久,本来准备狠狠心少赚一些卖给她,谁知被吕布搅黄了。

    眼看着生意跑掉,摊主心中惋惜,表面上却不敢怠慢:“您这是给家中女眷采买?”

    “要你管!就问这布料哪里来的?怎么之前没见过!?”吕布和人对话三句以上必定来气,天生的烂脾气。

    摊主急忙道:“军爷莫怒,这是我从老乡手从高价得来的,产自西川的棉布!”

    西川指整个益州,而益州则泛指四川省一带,包括今天的四川省、重庆市全境和陕西省南部,云南省西北部,有汉中、蜀、永安等郡。

    怪不得,蜀中的棉布虽不如织锦一般细腻,却少了浮华的娘娘腔之气,布料本身结实耐磨,正和吕布之意。

    吕布一点头:“你还有多少?我都要了!”

    说完翻身上马,头也不回道:“送到我府里,找下人拿钱!”

    摊主愣了,都不问问价格吗?!

    当天下午,数匹红灿灿的花布被送到吕布府中,吕布叫来裁缝,话仍旧不多:“按我尺寸,先做十套!”

    有了百花战袍,明晃晃的银冠、银甲就显得有点怯了,吕布老爹让人赶制了一顶束发紫金冠,同色系铠甲。这么搭配起来,不仅花袍没那么刺眼,吕布娇嫩的脸庞也被映衬得红润有致,比之前看着威武了不少。

    从此,中国历史战场上,就出了一种时尚的新形象——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棉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

    相比于视觉上的丰富,吕布更在乎实用性。他心中暗喜——这下就算不小心伤在苦胆,淌下绿色胆汁,也不会被发觉了。凉州军庆幸自家主帅有副好皮囊,如此花俏轻浮的战袍也能轻松“hold”住!

    吕布活得时间不长,但是“花俏风”却不知不觉刻在伏燨脑中,以致后来化身为人之后,一直走在潮流的尖端。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