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木兰花令 > 正文 吹落娇红
    近一月来拘禁于内屋,虽不能出去却因屋里雕梁画栋,精致井然,颇得了些许乐趣。与世隔绝时,再烧心的烦恼好似烟消云散一般,都不见了。为不让自己承受主动逃避带来的负罪感,沈璧君向白庆瑜申请了改造住所。

    每日,她坐在轩窗花台前,铺开丝绢,将设想规划付诸丝绢之上,若闲情雅致上头,她还找来无数干燥竹简,以刀刻字。当然,刻字时日长久,她手腕会发痛,右手中指中央与靠近手掌的地方,已磨起水泡。食指内侧,也有了小丘似的老茧。可她不在乎,只要能打发时间,她可以日复一日地刻字,日复一日的规划白府家宅。

    “不错啊。”

    今天一早,尚书令白庆瑜特意来探望她。刚走进她精心打理过的花园,便高声赞叹道。

    因为赶着去上朝,他轻易扫了一眼,便匆匆离去了。

    晚膳过后,几位姨娘领着孩子乘凉,他与新纳的歌姬朗彤闲步月下。没走几步又来到沈璧君处所。盛放的金合欢倚在水池边,风过境,朵朵绒毛粉瓣淅淅沥沥落于水中。

    歌姬朗彤凝望着这景象,先是惊奇不已,后又十分苦恼。

    “这落花游水图只存于瞬间,水若是不流该多好。”

    她与沈璧君一般大,白皙脸庞,樱桃小嘴,唯一让人觉得出挑的,是她那双靛蓝眼珠子。

    “流水不腐,象征财运。”

    白庆瑜宠爱她,无论她有什么样的问题,他都对答如流,绝不厌烦。

    沈璧君将画了式样的长娟挂在木施架上,转身回到窗前,将俯身坐下,便瞧见白庆瑜与新宠朗彤立于合欢树下,手挽着手,双双仰头,看合欢飘散于天地之间。那花似层层剥去的蒲公英,轻盈得体,簌簌飞落。今夜月明,星辰似泪珠悬挂于天际,所以整个白府即使缺了蜡烛的照顾,也亮堂堂的。只不过,亮得有些苍白,有些寂寥,有些不知所措。

    要说她喜欢朗彤倒也不一定。沈璧君只觉得,她与自己差不多大,便已在江湖飘荡数年,靠一双灵巧双手缝制衣服名震京都,靠一把好嗓子引得京都高门望族的公子哥们纷纷侧目,实在厉害,羡慕不已。

    可为何她选择栖身于白家呢?

    自然,其他问题依然萦绕,为何西门章迩愿意栖身白家,为何那每天运送恭桶的老头愿意日复一日等在白家门前呢?周夏朝的国君如今是那篡位者光禄勋晏奕,为何自己现下身处白府,过着这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日子?

    不,不。不能这么想。

    沈璧君摇摇头,要出去以后会有机会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她驱逐了喧闹思绪,重新看回白庆瑜与歌姬的背影。

    两人不见了。

    她左右看看,依然不在。

    “老爷先请。”她听见了这句,猛然转头。

    原来他们早已走到她内屋里来了。

    “璧君妹妹,”果然是唱歌的,连唤人名字的调子都与众不同。“听说你给整个白府画了房屋式样,老爷带我特地来瞧瞧。”

    沈璧君有点失望。她更希望苏冬青或者白孝贤来,可这一个月来,他们两再没出现过,董驹城也不见踪影。

    “原来你在这儿?”

    朗彤嗖嗖迎向沈璧君。在沈璧君眼中,朗彤代表另一种女性美。她不像自己,整天白衣上身,脸不饰妆,粗茶淡饭便能撑一天。她不像自己,埋头试样设计中,企图将岁月轰鸣之声抵挡在外。岁月,是的。沈璧君经历宫变一役,回头时才发现白府人早已安排了高高鸟笼,等候着她。

    “为什么不能出去?”十天前,她曾写信给父亲。

    现在那封信就放在枕头下,“生为女子,应抚恤公婆,开解丈夫,教育子女,诸事不忧。”

    是呀,诸事不忧。

    “妹妹,你怎么了?”朗彤凑近,“喊你老半天就只见你冲着我发呆。”

    沈璧君回过神来。“那你想作什么呢?”

    朗彤没说要做什么,只顾着回头望白庆瑜。他谁也没理,只撩看那些悬于木施架上的丝绢。

    丝绢上,只有沈璧君为自己内屋与周边花园画的式样。可朗彤非说那是整个白府的规划。

    “我看就是。”朗彤大声说,随后又想了想。“时间还长呢,以后的事谁说得清楚。”

    “你倒是老成。”

    两人正说着话,一小厮突然出现对白庆瑜耳语。

    二话不说,他跟着小厮出去了。

    “我巴不得他赶快走,只剩我们两聊天多方便啊。”

    沈璧君笑了。“我们有什么可聊的,喜欢的东西完全不同。”

    朗彤转转眼珠,“那妹妹喜欢什么,我去熟识一二,再来向妹妹切磋。”

    话音刚落,她便使小性子,拨腿要走。

    沈璧君也不示弱,“既然要走,就干脆去那合欢树下歇会儿,我给你弄点酒去。”

    教坊里的姑娘落了红,便是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醉酒歌舞更是一刻都不能马虎。有时候,姑娘们练了十多年,双颊长宽了,没以前清秀了,便拼命跳啊唱啊,好似铁笼子里发了神经的麻雀,不消四五年就香消玉殒了。有些则占了自己才情极高,又是绝色姿容,借酒消愁时便故意放开了胆子戏弄客人。朗彤就是后者。

    “瞧瞧妹妹给我准备了什么酒?”

    “菊卿,自家酿的。”

    “原来妹妹还会酿酒啊。”

    沈璧君笑了,“不像你,整天要唱歌练桑,要讨老爷开心,我就独自一个人,这些啊,都是闲出来的,你可千万别琢磨着学,都是些没用的。”

    “那姐姐觉得什么有用?”

    “嗯,我说了,你可别生气。”

    “说吧。”

    朗彤抓住层层叠叠的裙摆,将脚左一只右一只分别跨在石凳上。她周身浓艳,表情调皮可爱,自有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错觉,仿佛一杯苦酒里加了调味的盐与糖。坐在她身边,仿佛遁入避风港中,慵懒c妩媚c娇俏,尽收眼底,舒服也痛苦。

    “说呀。”她催促道,“我刚进来时,妹妹可不爱发这么多呆呀。”

    “哦,我又发呆了?”

    “可不是,举起你的杯子来。你自己喝过吗?”

    “还没。”

    “你瞧,我说的发呆可不是这样——”她伸着脖子,愣愣看着前方,样子像个锦鸡。“我说的呆,是一切都慢下来了。”

    “你想说别扭吧。是呀,在此处安稳但知晓不了我想知道的消息。”

    “五公子和苏冬青不是帮你去查了吗?”

    “我有点等不及了。”

    “怎么,你想自己去?”

    这话倒是愣住了沈璧君。她从未想过独自一人行动。这个想法似乎从她长久以来的定式思维里抹去了。她从不会往那方面想。受到邀请她会欣然前往,别人恳求她也会毫不犹豫。甚至,去了之后她知道该如何做,知道该怎样照顾每一个人,可她从未想过从自己先开始。

    “倒也不是。”

    “哎,妹妹手艺不错啊,这是我喝过最棒的菊花酒了。”

    “当真?”沈璧君抬起酒杯尝了一口,好像也不怎么样嘛。于是,她决定把朗彤的这句话抛在一边,就当她没话找话而已。

    “对了,妹妹刚才想对我说什么?”

    “刚才?哦,我是想说——嗯,对了,我是想说如果一个女人能像男人那样建功立业就不用做这些啦,”她抬起酒杯示意,“有头脑的人负责处处动脑就行了,想吃任一山珍海味,别人想不到,你能想到便让其他人去做就行了。你的舞蹈c歌声c悦客之道不就是智慧的体现吗?虽然我觉得,女不一定要为悦己者容,女也可为知己者死的。为悦己者容,不过是教导他欣赏美而已,美就是美本身,不需要为谁而屈尊降贵的设计。”

    “你说的都对。但我觉得,还要加一个胆字。”朗彤以指蘸酒,在石凳上写下一个胆字。

    朗彤的字很好,沈璧君一瞧见,不知是些许嫉妒,还是醉酒了,居然脱口而出:“瞧,你还识字,家里那些姨娘们,一说起什么来就咿呀乱叫,什么都不会,烦死了。”

    其实,她有很多话要说,有很多话想说。自从新皇帝晏奕派了他去琅琊郡摆平反叛之后,他便一封信一封信送来。有时想说很多,便寄来丝绢。有时无话可说,躺于漆黑营帐中顺手刻了个木人寄来,腰背上还刻着她的名字。可董驹城呢,宫变那一夜回来后,她便再没见过他。苏冬青来信说,“董驹城现下已入雍雀城,姜无尽与曲勒两位豪杰已经抵达当地,正在查访。”真好笑,雍雀城虽与京都相差千余里,却比琅琊郡要近些,连刻一方竹简都不得空吗?不辞而别,远走他乡,根本不是他的做派。

    是了,不想出走也是因了他的缘故。

    在沈璧君心里,那一夜私定终身不是玩笑。它是真的。它简陋,平庸,一无所有,可它真真切切见证了她与董驹城结为夫妻的瞬间。

    从那以后,她便认定无论做何事,无论交多少朋友,无论又有多少人喜欢(比如,白孝贤对她的追求。她怎么会看不出来,她只是不想看出来摆了),她都是他的妻子。

    这一个月来,她屡次想要冲出樊笼,去看看外头。哪怕是人尸并排,废墟上烽火连天,她也不在乎。她只想站在那里,亲眼瞧瞧,宫变一夜究竟倒转了怎样的乾坤?

    可她不能。

    阿娘病得厉害,爹爹病了,正在秋水台处修养。

    爹爹本来想借新皇帝晏奕上位,封个大官,以每年充沛俸禄治疗母亲。官倒是封了,由司隶校尉扶摇直上变成了大司徒,掌军事功课,年终考核优劣,奏其赏罚。可临了,他自己却掉链子,一病不起了。

    可她不能。

    董驹城走了,不给交代。她必须等他。就像过去诗经里的那些女人,像阿娘给她说过的故事的那些女人。她总觉得,阿娘如此循规蹈矩,仍获得了父亲青睐,肯定是哪里做对了。

    至少在夫妻这件事,是对的。

    她私定终身已是错了,她必须延续母亲走过的路,才能让错是为对。

    “对?”朗彤沉思许久,一杯酒下肚,说,“一个错的开始,怎能引出对的结束呢。我看呀,你是吓着了。”

    “吓着了?”

    “被宫变那一夜给吓坏了呀。你瞧,这一个月来,与你一起经历那些事的人要么出了远门,要么重新回到皇宫。下落倒是都明了,就是生死不明。唯一学富五车又烧得一手好菜的小侍卫苏冬青本来说要留下,结果皇帝硬生生地将他掠走。还说什么一时为奴就是终生为奴,你家五公子白孝贤大人只身犯险入琅琊地区,你不跟去照顾照顾?他们都有事干,可你呢——”

    她站了起来,从高处打量沈璧君,“欢愉就像酒,有最烈最纯的,有最劣最烂的,尖儿上的欢愉最是沁人心脾,难以忘怀,却也最让人痛苦,你会感觉恍若隔世,会觉得心头有东西落下了,再也捡不起来了。这种时刻,最容易击垮一个人,因为内心里早已塞满孤独。你瞧瞧你,一看便是心里不畅快的主儿。”

    沈璧君笑了。“跟你说话倒是畅快。”

    举起勺子,伸进酒壶,捞出菊卿,灌满酒杯。

    “再喝一杯?”

    “不。”

    “怎了?”

    “妹妹今夜可敢不醉不归?”

    “这有什么不敢的。”沈璧君说,“哎,先等一下。”

    她叫几个小厮去私人小窖里搬来了三大坛子自己出厂的菊卿。

    “这下可抵达了你那不醉不归的用度标准了?”

    朗彤大笑起来。笑声飘散,似乎是飘进了硕大的合欢枝叶里,正好清风徐徐拂来,花团纷飞,胭脂稍浅,丝绒处处,为漫天坚硬如冰的莹冷光添了无数娴静温婉。

    沈璧君站起来,复又坐下。她有点步履不稳了。

    不知怎地,今夜喝了亲手的菊卿却毫无负罪之感。

    这几坛酒,从置办材料时便指明了是为阿娘病愈祈祷之用。如今打破规矩——自己定下的规矩。这让沈璧君无来由的兴奋又慌张。

    她从未打破自己定下的规矩,她要做的事,就算是不择手段也要做到。她想要的人生就算是舍弃一切也要过上。

    可现在这几坛子酒一坛比一坛少,晕眩中倒也多了轻松。

    第二天清早,沈璧君起来,发现自己在冰凉石凳上躺了一夜,脸麻了,胳膊酸了。她支起身子,不知哪来的披风哗地落地,一只麻雀展翅不及,在里头捂了好一会儿才飞走。

    “姑娘,公子爷又给你写信来了。”

    小厮放下丝绢,走开了。

    沈璧君眨眨眼睛,手指拨弄着那丝绢。她眼睛酸涩,勉强看清几行字:

    才听夜雨,便觉愁如许。绕梁蝉声人不语,辗转沉梦无眠。别来几岁如珪,焚烟遥遥鬓云。小单霓衣阑珊,独倚残红憔损。

    前半部分说琅琊有雨,让他辗转难眠。

    后半部分说思念成灾,仿佛见梦中人早起慵懒之态,漂亮衣服还未来得及收拾,只倚在一烧到底的蜡烛边,脸色不太好。

    沈璧君读完了,心情怅然,即为得了这安慰欢喜又为得了这安慰苦恼。

    回屋时,她一时心血来潮差点把丝绢扔进了火盆里。

    可心想放,手不想放,思忖许久,还是打开七星箱中最底下的长屉塞了进去。

    她站起来,舒展腰身。

    休息半晌,仍觉头痛,便让小厮帮她备了洗澡水。

    刚躺下的一瞬间,温水浸润肌肤,亲手培植的玫瑰散落全身,似有凉凉之感也无比舒适。

    她双手搁在浴盆两边,整个身子只露出肩部以上。

    不久,她睡着了。

    雍雀城安家巷客栈,董驹城一人坐于方桌边。这方桌位置靠窗,除去靠墙一边与对着走道的一边,一张桌子只够两个人坐。他很高兴。他想要的便是如此的桌台,因为他在等人。等一个宫变第二天早上给他送信,叫他听任安排,切勿轻举妄动的家伙。

    为了掩饰紧张,他让客栈伙计上了两斤牛肉,一壶黄酒。

    伙计刚要走,他又要了一碗米饭。

    如今,他瞧着那盘堆尖的冷片牛肉,那一碗冷嗖嗖的米饭,一个劲儿地抖腿。已经两个时辰了,那人还未到。

    他数次看向门边,又数次回头。

    人一个一个的进来,并无一个向他迎面走来。等他一回头,客栈里已是高朋满座。

    这突然起来的热闹,让他倍感突兀。

    不等了,被人耍着玩儿根本不好玩儿。他抓起来时在兰桂书苑买的匕首——这是他目前唯一的防卫武器。宫变那一夜,他追着叛贼飞奔于屋檐上。一回头遇见了沈璧君与白孝贤。慌忙中,他扔下飞镖筒子逃开了。沈璧君离开后,他便靠在一处宫墙犄角处休息,冷汗直冒,大口喘气。

    行动前,他明明祈祷过不要遇见她的。

    等他反应过来,再去找飞镖筒子,那筒子早就不知飞哪儿去了。

    弄丢飞镖筒子是鬼谷门大忌,所以第二天刚一接到信,他便出发去了雍雀城,打算叩头请罪。

    雍雀城是夏周朝恒亲王周允的沐浴置地。全城百姓所交税赋全充作恒亲王周允沐浴之用,再加上雍雀城自身于水道并流的角口自发形成,河运发达,贸易繁盛。虽京都能臣董晓岚多次建议切勿过度发展商业,间接促成市井鸡鸣狗盗猖獗,夏周朝以工农立国,以强兵铸国,应不予余力扶持农业。然而雍雀城依旧繁华如作,挥金如土,丝毫不见农桑之气。

    董驹城将匕首别在腰间,随意晃荡着。

    要去哪儿,他一点也不知道。

    但他知道,若是让他再遇戏弄之人,他必定剥了他的皮。

    他左瞧瞧,右看看,目光落在一处角楼上。

    “上来呀。”

    角楼上的姑娘也瞧见了他。

    第一个姑娘喊了,第二个姑娘闻风而动,从房里出来。

    “唷,他害羞了。”

    第二个姑娘出来了,第三个第四个姑娘也挤到了角楼边。

    董驹城知道她们是什么。就是市井里叫的“官爷怀里的雏儿”。你瞧瞧她们,个个露肩露腿,脸色绯红,脖子黄白,肌肤上印着桃花。是画的吗?他不知道,他猜想是画上去的。

    他猛地转头,他才不稀罕这些呢。

    “唷,姐妹们快下去,这位小公子要走了。”

    董驹城刚要离开,四位仙女便从角楼下来了。

    她们四人站在他面前时,他真有种偶遇天女下凡之感。

    “午后最是难熬了,要不您陪陪我们姐妹几个?”

    “走开。”

    第一个仙女羞怯离去了。

    “唉,我不是这意思。”董驹城喊着。

    “那您是哪个意思呀。”第二个仙女急忙迎上,说时迟那时快,她居然用手指点了他嘴唇一下。“你呀,就是口是心非。”

    “我才没有,你们让我走。”

    三个姐妹散开了。

    “瞧,这不是让你走了吗?怎不走呀。”第三个仙女倚着角楼门柱,身段妖娆,焚心焚身。

    董驹城不敢看她,只好看她身旁掉落的丝巾。

    “这个,你想要吗?”她又拥了上来,“想要,帮我过去捡起它呀。”

    董驹城头皮发麻,想走但又觉得离不开这姑娘。

    他走过去,帮她捡起了丝巾。

    “给你。”

    丝巾落在她手上。

    “怎么,连姑娘的手都不敢碰呀。”

    她动作麻利,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就往角楼里面拉扯。

    进了角楼之后,他才焕然觉悟,这根本不是角楼。这就是那种地方。就是大人们所说的那种地方。桃花假树遍地开,亭台楼阁之上香气四溢,酒香,脂粉香,茶香,杂糅叠错。每走一步便是一处舞场,乐师起乐,舞女莞尔。

    第三个姐姐拉着董驹城上了左边的楼梯,可他还愣愣望着底下的舞女,那舞女上身只穿了银丝缝制的肚兜,下身是裁剪后的越锣裙——南越进贡,以美轮美奂著称。她身下置一小鼓,左脚吸鼓不动,身灵活自如,四面八方尽情摇摆,摇晃到左边时,整个身子离小鼓几乎一尺之遥,宛坐泰山。

    还不算。她头顶一盏油灯,摇摇晃晃,看着叫人惊心。

    “小公子,你是第一次来,还没见过我们雨巷的风情万种呢。”

    仙女还没等董驹城看够,就拉他上了楼。

    “等等,”董驹城说。

    “怎了?”

    “我没带这么多钱。”

    “第一次来不花钱的,这是雨巷的规矩。”仙女噗嗤一笑。“况且,癸姐说了,若有男人路过雨巷而不入,便是咱姐妹们失职。你既然路过就别想若无其事走开。”

    “新鲜。”

    “今晚头一份儿,你可要想好了。”

    董驹城看着她那裸露的胸脯,看看她的脖子。她的脸粉扑多了,有些干燥显老,他只扫了一眼便不看了。

    既然要享受,能否换个人?

    这句话挥之不去,来回盘旋于脑际。

    “可我想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

    他终于说了,可惜词不达意。他想要的是更娇俏c奔放c自由c看起来像是满心欢喜迎接着他的“雏儿”。

    “喜欢?”仙女又笑了。“行,你看见楼上写着梓云轩的房间了吗?”

    “看见了。”

    “去那儿等着。我这就去找个你喜欢的来。”

    仙女说完,千娇百媚走下楼去。

    董驹城看着她走了下去。她的后背结实,有力,肤若凝脂。他一直看,看到她转下楼角,消失于灯红酒绿中。人不见了,他忽然没了主心骨,愣愣地站在楼梯上。许久,才转身上楼。

    梓云轩,一桌,一把筑琴,一扇敞开的窗户。

    窗外,一池潋滟,锦鲤酣跳,一叶叶扁舟上,女子妆容精巧,身披缤纷缕衣。

    那清风从窗外袭来,簇簇茉莉微幽挑逗鼻息,可真叫人乐不思蜀。

    “你来啦。”

    听见声音,董驹城一身哇凉。

    转头一看,大松一口气,原来只是声似,形似。沈璧君好狭义朴素,从不浓妆艳抹。

    “宛秋吓着公子了?”她问。

    宛秋,名字挺好听的。

    “没有。”

    她莞尔一笑,走到他身边。“梁王与宛姬的缘分,我们雍雀城里外都传遍了。都说他是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因盛爱一个人,到哪儿都带着她,上战场许她住最妖娆华贵的子帐,在宅邸里与她同坐一席,你侬我侬。她剥了核桃喂进他嘴里,他便奉上新衣让她当面换上。取名宛秋也是期许能得到如此宠爱。”

    她声音杳渺,好似玫瑰哭泣。

    董驹城鼓起勇气看了她一眼,她冲着他笑,那笑好像在说,没关系,所有人都会原谅你的。

    “为什么?”他突然自言自语。

    她朱唇微启,那感兴趣的样子硬生生将一闪而过的惊讶压了下去。

    她引他到了床边。他楞坐着,任凭她一件一件剥去他的衣服。

    “你——”他说了第一个字,她便知道是什么。于是她飞快脱去衣裳,趁他脸上红晕难解,不知接下来该如何时,一把将他按在床上。吻湿热而绵长,似乎无穷无尽。这也是他第一次吻别人。他太笨拙了,感觉只是将嘴凑过去,然后便任凭对方摆弄了。

    万一他没别人好,怎么办?

    这想法只是一瞬。其他人是其他人,是那种客人。他是他,是意气风发的青年人,是前朝夺嫡失败的十三叔和亲王的亲孙子,他怎么可能与别人一样呢。

    他翻身上去,像疯狗一样狂躁。

    他拼命吻着她每一寸肌肤,难割难舍。那一刻,他似乎失去控制,遁入幻觉。他急躁又焦虑,只顾着抓住那一刻的喜悦。那种光芒万丈的稍纵即逝。他好像拼命要钻进什么东西里面。不是她,不是这午后阳光通透的房间,而是他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他寻找它,毁灭它,然后得到永恒的快乐。

    思念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人。

    是的。思念。思念。不断的思念。

    抵达永不逝去的过往。

    他忘记快乐,忘记伤痛。他什么都不是了。

    整个下午,董驹城都抱着宛秋,无数次祈求,无数次摸爬滚打。他像个孩子,无忧无虑,只关注于此时此刻。每一次她累了,软绵绵瘫在他身边,他便将她紧紧抱住,仿佛她必须属于他,只能属于他,连她本身的呼吸都禁止占有她整个人。

    接着,又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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