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斗罗大陆之圣魂密卷 > 正文 第十四章 庖厨入道
    不知为何,沉稳从容的洛云,说道吃的时候,整个人的气质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再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而是面色凝重,眼神专注。

    仿佛之前不论做什么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哪怕面对强敌,生死一线,也不足以让他认真对待,而此时,仅仅是分解钢背兽尸体这么一件不那么要紧的小事,反而让他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他接过一旁递过来的一把宰牲刀,刀长六寸许,刀头有尖,刀背宽厚,刀刃笔直锋利,微微有弧度。刀身泛着微微的寒芒,握在手中,手感舒适。

    洛云握在手中,在空中轻轻地挥舞了几下,熟悉刀的手感,不禁感叹道“真是一把好刀!”。

    此时那头巨兽已被放倒在地上,远远看去如同一座小山一般。

    洛云走上前去,一手持刀,一手按在巨兽的脊背上,闭上眼睛,默默感知片刻,突然睁开双眼,手中刀光闪烁,身随刀走,顷刻之间,这头几百斤重的钢背野猪就被大卸八块。

    洛云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仿佛跳舞,又似某种神秘的魂技一般,看的众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只觉得眼前这一位不是山林中老练的猎人,就是市井中经营多年的屠夫之辈。

    可这位十几岁的少年,同时还是一位实力强大,身份尊贵的魂尊!对于庖丁一道,竟也有如此造诣。

    洛云收刀而立,回头望向众人那奇怪的眼光,不由失笑。

    “天下万事万物皆是相通的。魂师修炼,不只有魂力一途。游历山林,或者埋首庖厨,同样有助于自身的实力。这其中的窍门,无非钻研二字。”

    即使这样解释,众人还是有些无法理解。

    像这位年轻魂尊一般,分心多用,真的有助于修行吗?

    洛云并不多做解释,因为这就涉及到自己的秘密了。

    “方大哥,我的一位朋友,最喜欢吃红烧肉。这钢背兽下腹处的五花肉,肥瘦相间,最适合做这道菜。小弟有个不情之请,能否让我取一块腹肉带走,给我那位朋友吃?”

    说到一位朋友,洛云脸上,泛起了一阵幸福的微笑。

    “这头巨兽都是陈贤弟你一个人猎到的,如何处置,自然应当你说了算。我们能吃上一口,已经是沾了你的光了,别说是一块腹肉,全拿走也是理所应当的。”

    洛云微微一笑,倒是不贪心,只选了这巨兽腹下最好的一块五花肉,小心翼翼地切出四四方方的一大块。

    那肉质晶莹剔透,纹理清晰,仿佛一块精美的玉石,像艺术品多过像一块肉。

    洛云又从胸前轻轻拂过,一只样式精美的小木盒子便出现在手中。

    这木盒约有一尺长宽,四四方方。

    外表看上去没什么稀奇,紫红的色泽,并不光鲜,上面镂空雕刻着各式各样的花纹。

    将木盒打开,内壁则是镶着整块的羊脂玉,一看便知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让人容易忽略木盒本身的价值。其实这木料才是最为珍贵的,被称作香积紫檀

    这种木料,只在天斗帝国东部的一座城有出产,紫檀木埋在那里的一种特殊土壤之下,至少百年才能成为香积紫檀,这种木料,要百倍重量的黄金才买得起,而且有价无市。

    这木盒,乃是之前魂王尘心所留,由老村长陈克明代为转交洛云的,本来外面还有一方赤金色的锦缎包裹,只是那颜色太过扎眼,被洛云小心地收藏了起来。

    锦盒中所装的东西,也一并藏好,只剩下这个空盒子。

    洛云的知识,大多只停留在理论上。

    他自然听过香积紫檀的名号,但却从未见过实物,自然认不出这盒子的来历,也无从判断价值,只是本能觉得这东西挺值钱的,而且衬玉的木盒,用来存放肉类,防腐保鲜也是不错,此时就被拿来承装那块巨兽腹肉。

    可见洛云对于这块肉,和那位喜欢吃红烧肉的朋友,是多么重视了。

    不过,洛云虽然不识货,可场间却有一位真正见多识广的主,那就是那位青裙的美妇人。这位夫人只一眼就看出了这锦盒的跟脚,对于上面雕刻的繁复而独特的花纹,更是再熟悉不过。

    不过,她此时并没有说破其中关节,只是对自己先前那份猜测,已经确认了七八分,此时再看洛云,已经有了些别样的感受。

    洛云自然没有注意到身边这位大高手的异样神情,只是专注于手上的动作。

    等他收好盛放五花肉的锦盒之后,才回过神来,就看到静儿小姑娘那双可怜巴巴望着自己的眼神,赶忙低下头去,轻抚着小姑娘的头发,就像宠爱自己亲生妹妹一般。

    “云哥哥,你的那位朋友,一定对你很重要吧,是大哥哥你的心上人吗”

    洛云看着这个惹人怜爱的小妹妹,也不回答,只是脸上幸福的笑容,和那双几乎眯成两条线的眼睛,似乎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接下来,少年魂尊就履行了自己之前对静儿小姑娘的诺言,展示出了一手毫不逊色于自己魂力修为和宰猪手艺的厨艺,又引来大家连连的赞叹。

    尤其是静儿,毫无吃相,完全看不出是一位大家族的千金小姐,弄得脸上c手上全是油和汁水。

    荒郊野外,条件简陋,很难做出什么像样的饭菜,洛云只是简简单单地做了一顿烤肉,一锅鱼汤,配上采自林间的野果野菜,虽不丰盛,但相比于腊肉干饼,已是好上许多。

    商队的护卫们,又取出了一些酒水,洛云开始本是拒绝的,但耐不住方天忌和小姑娘一阵劝酒,还是乖乖就范。这也是洛云生平第一次和一群陌生人喝酒,而且喝的还不少。

    而罪魁祸首之一的静儿小姑娘,在自己母亲的面前,自然是滴酒不沾的,只是看着这个刚刚认识的大哥哥,早已经笑的合不拢嘴,仿佛得到了天底下最大的宝物。

    的确,对于吃货而言,厨师无疑才是天底下最大的宝物。

    而那美妇人,眼波流转,仿佛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嘴中嘀咕道“跟那个家伙,还真是如出一辙”。

    只是这一声悄悄话,谁也不曾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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