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警犬实习日记 > 正文卷 第296章 吉祥物
    “怎么这么晚?”

    “有一个吃饱了撑的女人,搅和了我一单大生意,收成不太好。”

    “行了,回头总结一下,下手也得看着点环境。”

    单打独斗,扒手是不惧怕任何一个人,亮出刀子,很多人就会退缩了。扒手最烦的就是自以为正义感爆表的群众,只要有一个敢上来制止,很多时候就会激起一大群人的正义感。

    如果是谁最希望整个社会变得冷漠,扒手绝对是其中之一。

    敢怒不敢言,看见了当做没看见,就是扒手们的天堂。

    风衣瘦猴看到老大眼神不太对劲,回头一看,刚才追得自己满街乱跑的女人正站在巷子口。

    “就是这八婆!”

    “走!”扒手团伙的老大眼力见要比手下好得多。

    见义勇为还不依不饶的女人,绝对不是善茬。看这架势,也是个练家子,没必要和这样的愣头青时死掐。

    “汪!”

    周游嘚瑟地从巷子的另一头走了出来。

    瓮中捉鳖,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骄傲感。

    除了瘦猴,还有三个人。

    戴着顶毡帽的应该是老大,两个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看着有些稚嫩。

    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不摆平这个女人,显然是无法安全脱身。至于她的身份,除了脑子灵光的毡帽老大有点模糊的想法,其他三人倒是没有多想。

    掌心刀是他们的标准装备,两人一组,朝着宋孤烟和周游冲了过来。

    宋孤烟本来还想依靠自己警察的身份,吓唬一下他们,好等巡警赶过来。这帮扒手显然没有交涉的意思,直接就是动手了。

    毡帽男和瘦猴率先和宋孤烟交上手。

    两把锋利的掌心刀翻滚,宋孤烟不得不往后退了两步,避开锋芒。

    放假期间,宋孤烟并没有带枪,手里面更是没有趁手的武器。赤手空拳,对上两个人,不免有些吃力。

    箱子边上有叠成小山的纸箱子,宋孤烟抽了两张硬纸板。

    瘦猴一刀刺出,宋孤烟眼疾手快挡在胸前,拦住了掌心刀。刀的锋刃并不长,只是插入了些许,都没有能够洞穿。趁着瘦猴没有反应过来,宋孤烟旋转起了硬纸板,顺势把掌心刀给夺了过来。

    毡帽老大震惊面前这个女人的战斗力,也更坚定了冲出去的想法。

    这女人应该就是便衣警察,不想被逮住,就不需要拼一把。

    老大对掌心刀的理解,要胜过瘦猴很大一截,几次突刺都给宋孤烟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宋孤烟一脚把瘦猴踹倒在地上,可是下了狠手,瘦猴缩在地上迟迟爬不起来。面对毡帽老大的突袭,宋孤烟避开了最前面的几刀,可是最后两刀还是摸到了身上。

    衣服上面的两道口子,看起来非常狰狞。也幸好是掌心刀的刀刃不长,不然这两下可都得见红。

    不说说好了轻易不见红的嘛!这帮扒手也忒没有规矩了!

    都到了这份上了,还死守着老祖宗的规矩,那才真的是棒槌。

    不过还好,一切都在宋孤烟的掌握里面。就算毡帽手里面还有武器,单挑,宋孤烟还是不怕的。

    周游的情况就要危险一点了。

    两个年轻人下手没点分寸,一看就知道没练到家,每一刀都是拼劲全力。

    猛地被一人一犬堵住了去路,两个人慌慌张张的,只想着赶紧离开,哪里还记得过去学的那些技巧。

    周游也机灵,不和你们两个肉搏,和他们保持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就是不近身。

    掌心刀锋利归锋利,可是太短了,只适合扒窃,在真正实战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大的杀伤力。

    全力出击的时候,难免会有空缺暴露出来,周游虚晃一枪,就能够吓得这两个人赶紧防守。

    拉布拉多外表看起来帅气可爱,可要是配上了满口尖牙,还是很恐怖的。

    其中一个小年轻有些沉不住气了,把掌心刀放进了口袋,操起门边的一把拖把就冲了过来。他也算是明白了,拉布拉多根本不和自己近身搏斗,远远地恐吓他们,就是想争取时间。

    关键就是找一个长一点的武器,至少能逮得到拉布拉多。

    不锈钢的拖把,砸在地上非常刺耳。

    周游吓了一跳,赶紧溜到了一边。

    妈了个鸡,拖把都弯掉了,可见这一下有多用力。要是砸在了他身上,不敢想象。

    周游的拖延,给宋孤烟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

    毡帽最大的优势就是手里面的小刀。宋孤烟在他刺过来的时候,快速地挪移了位置,然后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过肩摔一气呵成,毡帽惊恐地在空中停留了半刻,然后重重地砸在了地上。趁着这家伙摔蒙圈了,宋孤烟一脚踢开了落在地上的掌心刀。

    没有掌心刀的毡帽面对宋孤烟的时候,就是待宰羔羊,除了哼哼之外,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随手找了条尼龙绳,把毡帽的手反绑了起来。

    得嘞,就在地上哼唧吧。

    两个小年轻精神高度紧张,也没在意身后发生的打斗,只觉得自己的老大和瘦猴这么厉害,就算打不过宋孤烟,也不至于那么快被制服。

    面前的拉布拉多实在是太贼了,完全不给他们机会,好像是在玩他们。打又打不到,跑又跑不了,心里那个气啊!

    周游嘿嘿地盯着这两个家伙,看得他们心里面直虚。

    还没有下一步行动,两个人的脑子感觉到了一股大力,然后撞在了一起,脑子里面只剩下天旋地转,就像是被水泡软的粉条,刷刷地躺在了地上。

    呵呵,打架居然不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被宋孤烟靠近了都没有察觉,实在是太菜了!

    巡警很快赶到了现场,除了被绑起来的四人,就是站得笔直的宋孤烟和趴在地上休息的拉布拉多。

    表明身份之后,巡警很快就接手了这里。

    旗舰店里面有监控录像,想要定罪非常简单。

    至于其他三人,身上还要赃物,走访一下也能够找到失主。

    宋孤烟似乎还没有玩够,不顾周游的闹别扭,在金陵路步行街又转了好几圈。

    似乎是因为这个大煞神的存在,一直混迹在步行街的小偷小摸都销声匿迹了。也不怪这些人胆小,宋孤烟短短时间里面搞定了那么多事,实在是他们提不起犯事的勇气。

    抓捕王昊之后,让宋孤烟在警局的名望又涨了几分,连带着周游也都快成了人人口中的神犬。

    其实周游是很排斥别人称呼他为神犬的,总感觉是铲屎官的附庸。其实细细想来,自己也是居功至伟好嘛,就连嘉奖令都是单独给的,至少也得有一个单独的称呼。比如说福尔摩斯犬,或者……

    算了,作为一个取名黑洞,周游还是不折腾了。

    宋孤烟还没有正是上班呢,她在步行街的所为传到了警局,又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还有市局的领导在例会上称赞了这种行为:不管穿没穿着警服,你们都必须牢记警察的身份!

    周游是在嘴碎的内勤那里听到这句话的,感觉有一股热气冉冉而生,可是接下来的讨论,让他有一些迷茫。

    在过去,警服并不是一人一套的,出去办事的人才有资格穿。几个人共用一套,也是干干净净,穿出门一身正气,路过的姑娘都要多看两眼。

    警服是越来越人性化,质地也好了很多,可是下了班,基本都是换了便装。穿着警服,下班吃饭变成了公款吃喝,出了交通事故就是警察撞人,哪怕是不小心和人起了争执,就是警察殴打辱骂百姓。

    真要是遇到了什么溺水、自杀,不去冒险救援,就是道德沦丧。

    这是有过先例的,不但被没有被领导保护,还被抛出去接受了了社会职责和道德批判。有个女法警,下班修自行车,修理铺的老头就是不给修,还骂人,嚣张得不行。老头儿子是盗窃入狱,所以对穿警服的非常痛恨。女警被骂急了,和老头推搡了几下。老头见围着人多,就喊警察打人。

    吃瓜群众这下不吃瓜了,把女警和她老公打得满脸是血,还得跪求老头原谅。

    领导谁管你对错,反正就是你警察错了,不禁被开除,还被通报。

    “上班穿警服,下班换便服,谁下班还穿警服,就严肃处理。”

    穿警服的时候,遇到求助,就必须给予帮助。而被强制下班不穿警服之后,就变成了没必要管的就不管。

    风气绝对不是一两天形成的。

    心冷了,再热起来,太难!

    城管被毁了,医生会被毁,老师被毁了,几百万普通公职人员也被抹黑,警察躲也是躲不掉的。

    嘴碎的内勤显然是分成了两批人,唇枪舌剑,最后是不欢而散,只留下一条拉布拉多在风中凌乱。

    这种深刻的话题,还是交给社会进步和时间来解决吧。

    “姐,我怎么感觉豆奶粉都要成你吉祥物了,走到哪哪都有案子。出去逛街,都能够逮住那么多犯罪分子。”

    赶回到六组的办公室,就看到夕瑶趴在桌子上,和宋孤烟说着话。

    周游朝着夕瑶吹胡子瞪眼,小姑娘长得漂亮,也不能乱说话!

    什么叫我走到哪,哪都有案子,明明就是宋孤烟非要带着我,我可是被迫的!

    再说了,吉祥物是什么鬼?我可不要成为柯南那样的存在,走到哪,凶杀案就跟到哪里,实在是太恐怖了!这明明就是死神好吗!

    周游就感觉夕瑶完全是嫉妒,不就是没有二等功嘛,你不是自诩没啥案子破不了的吗?破两个大案,不久有了。

    呵呵~

    大案,而且是能够侦破的答案,可遇而不可求。

    档案室里面堆了不少沉积的旧案,有的还是轰动一时的。可是因为过去技术手段有限,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来。这些案子可能就会永远封存,成为悬案。

    而当下发生的大案,一般是轮不到六组来的,其它几个组可是盯得死死的。如果不是宋孤烟加入六组之后,表现太过于耀眼,六组的待遇还要差点。

    夕瑶非说豆奶粉是宋孤烟的吉祥物,不如说宋孤烟是六组的吉祥物,给这个死气沉沉、无所事事的小组带来了太大的变化。

    六组以前在市局是很没有存在感的,可现在走出去,谁都知道六组有一个宋孤烟,有一个英勇的神犬。作为六组的成员,脸上也有光彩。更重要的还是心态的变化,流到六组手里面案子,也开始多了起来。

    和夕瑶聊了会天,宋孤烟就开始翻看自己手上的案卷。线索多一些的就被同事挑走了,她的尽是些没啥头绪的案子。

    大家的期待值高啊,搞得宋孤烟亚历山大。

    周游趴在地上偷笑,谁让你一到六组就是接连几颗震天雷,要是破点什么小案,人家都觉得是偷懒。

    实在是无聊,在地上滚了几圈,一脑袋撞在了桌子上,疼得不行。

    脑门上的伤疤还没有长好,这一碰,简直就是火星撞地球。

    好好一条拉布拉多,帅气又可爱,头上顶条如同蚯蚓一般的疤痕,实在是难看。其实拉布拉多背上还有两条更加狰狞的伤疤,伤口愈合之后,皮肤表层已经失去了生长毛发的能力,只是时间久了,被周围的毛发遮盖住了。

    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伤疤是亲手佩戴的骄傲勋章。

    呵呵,有本事别看脸啊,男人的魅力就数数伤疤数量好了。

    话说得好听,周游还是很在意自己的外表的。

    就是这么俗气的一人(狗)。

    看着宋孤烟一脸沉思,周游偷偷爬上了办公桌,想看看她到底在看什么案子。

    “呕——”

    “呕——”

    周游趴在桌子上不断地干呕着。

    你妹的!这么恶心的照片,还拍得那么清晰!

    只是看了一眼,那些残肢断臂就把周游恶心得不行,都要把肚子里面的隔夜饭吐出来了。这还是照片里面程度稍微轻一些的,另外更加血腥的,周游都没有胆子去看。

    铲屎官!

    下次看这种照片,能不能提前说一声!

    宋孤烟看到豆奶粉一幅生不如死的模样,轻笑了一声:“这就是我们下个案子。”

    晴天霹雳,把周游都给劈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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