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神之手 > 正文 兵荒马乱
    前言

    世上的人分两种,一种随波逐流,一种逆流而上一一一《凯恩一巴巴耶夫语录》一林奇书记官记述

    我他妈没有说过前面那句话一一一凯恩一巴巴耶夫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从睁开双眼时,就永远失去了那张柔软的床,也无法去憧憬未来的时光里,能有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无法遇上看似萍水相逢,实然命中注定的那个姑娘,更无法将姑娘变成爱人,变成发妻。

    当林奇醒来时。

    阴霾的天空告诉他一一一一一世界不一样了。

    身下有层层叠叠的乱石,给他的感觉好比躺在一架劣质按摩床上,衣服里还塞了好几颗玻璃珠

    这硌得心慌的感觉告诉他一一一一一身体不一样了

    头疼欲裂,脑海中纷纷扰扰的记忆碎片,那些不属于他的回忆告诉他一一一一一灵魂不一样了

    他思考着另一个“林奇”的生平,妄图从同名的年轻身躯中寻到更多的相同之处

    他本来是个普通的待业青年,和每个大学象牙塔中走出来的学子一样,抱着对未来的幻想与憧憬而活

    不一样的是,如今的他,是个文雀佣兵团的卒子,躺在米特兰和列侬古国的边境处,睡在伤心河畔的一条碎石浅滩里,身旁积尸如山。

    一觉醒来,天变地异

    “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生在米特兰国都,收养我的铁匠说:‘你时候真是太丑了,脸上的皮皱皱巴巴,像个老头,他们讲你是魔鬼的孩子’”

    “后来,养父唤我为“林奇”,在米特兰语中,意为‘富有的,富足的’我唯有一身铁匠手艺,但在求学路上就花光了养父给的学费,花钱骄淫奢侈又毫无节制,这个铁匠的孩子很快就陷入了穷困潦倒的窘境,去当了飞贼。”

    “这不是我”

    林奇看着自己手背上的烙印,那是他作为大学生,在火锅店消费时不心烫上去的疤,形如猎刀。

    而这个世界的“林奇”,手背上也有烙印,猎刀印是奴隶的象征,是军队的猎犬,他在霞风郡行窃时被人逮了个正着,扔进大牢之后,打上了耻辱的印记,自那以后,他就成了奴隶

    “我最好的朋友是老鼠,最喜欢的宠物是猫,对我来说,宠物吃掉朋友不是什么值得悲伤的事,就像是我扔下文雀佣兵团的那帮奴隶伙伴一样,这样我才能安稳地活下来”

    从前的“林奇”就是这么一个薄情寡义的人

    不对不对

    不对!

    &一t;这不是我!&一t;他坐了起来,拍打着胸前的甲胄,摸着胸膛与脸,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不知所措

    听见了震天的喊杀之声

    “这个地方,在打仗”

    嗅到尸身中淌出的血。

    “是一场硬仗”

    他看见那座尸山下,血液夹杂着内脏碎片和组织液,那一抹抹“姹紫嫣红”,一并汇进碎石之下的溪流脉络。

    “我是个逃兵,逃兵林奇装成死人才逃过一劫”

    疲惫感深入骨髓,身上层层叠叠的劣质链甲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爬到河边,他看清了自己的模样

    脸上涂着泥巴和血,扮作一副死人面相,指甲缝里塞满了污垢,瘦得两颊都凹了进去,胡子邋遢头发结坨,和流浪狗的毛一样,要不是眼神还活着,他就是一具从棺材里爬出来的行尸

    我得干点什么!至少得活下去!一一一一不论是毕业生林奇,还是奴隶佣兵林奇,都这样想

    为了跑得快些,他脱下了沉重而无用的链甲,血浸透了他的亚麻衣,寒风像是野兽,一点点叼走他身上仅存不多的体温

    “不行这样下去我会冻死”

    他瞟向那些死人,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不过片刻,尸山旁多了几具赤条条的尸体,他的身上也裹上了一层层带着腥臭的血衣

    靠着“飞贼林奇”的记忆,他准备沿着伤心河往南走,绕开米特兰联军与列侬骑兵队的正面战场,回到霞风郡,如果运气够好,路上还能弄到无主战马

    他看见前路此起彼伏的野草与灌木,看见绿意盎然的丛林与山岳,看见阴霾的天际飘起烽火狼烟,与那声声震颤心神金铁相杀躁出的音符

    他的心跳加速,呼吸渐渐平顺而有力,四肢百骸重新灌进了力气仿佛得到新生

    他这时才明白,他是林奇,也是“林奇”。

    天地间唯独看不见太阳,他只得依靠伤心河的流向来分辨方向,刚准备动身,身后却传来了异动

    “喂”

    陌生人的呼唤让他惊出了白毛汗。

    在战场上能遇到什么人?无非两种,一种是杀人的人,一种是被杀的人

    他立马回过头去,死死盯着身后之人出乎林奇料想之外的是,那人不像杀手,更不像死人

    听声音不过三十来岁,声线浑厚有力,是个壮汉。披着一件黑色的大斗篷,滴血不沾一尘不染,斗篷下露出的靴子异常精致,皮革的颜色很鲜,是牛的嫩皮,非常贵重一一一一“飞贼林奇”是铁匠的孩子,武器装具中关于皮革的成色也略有研究

    看衣帽中露出半张脸,胡须剃得很干净,从那人生活习惯上来看,也不像军旅之人

    “你是谁!?”林奇紧张地问

    “你这个逃兵哈哈哈哈”那人仿佛辨认出了林奇的身份,畅怀大笑,拍手称道

    “你是谁??!!”林奇的声音大了几分,像在威吓野兽。

    “凯恩,凯恩一巴巴耶夫,你的名字呢?”那人报上名讳

    “林奇。”林奇如实答道

    凯恩说:“我把你搬到这来的”

    林奇问:“为什么?”

    “工作。”凯恩掏出一枚金灿灿的徽章,演示着工作内容,“我的工作是超度亡灵”

    说完,林奇看见凯恩将徽章扔上尸山,尸体开始无火自燃,最终变成了一捧骨灰

    林奇问:“这是魔法?”

    “这是神术”凯恩答

    “你是个牧师?”

    “不再是了”

    林奇保持着警惕之心,他只想安安稳稳回到霞风郡,回到往日的旧居中,好好洗个澡,或许那些来自“异世界”的记忆,都是黄粱一梦

    又或许眼前之人可以帮他

    “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可能对你这贵人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林奇跃跃欲试

    他知道凯恩身上衣料的价值,精编细缝的柔软衣服,布是上等人才能享受到的衣料,而且凯恩的手上,那些琳琅满目的银饰告诉林奇,凯恩不像个穷人

    “我想回家”林奇说出心中所图

    凯恩掀开了兜帽,那家伙比林奇料想中的年纪还要大一些一一一一他看起来起码有五十岁了

    眼角有细密的鱼尾纹,脸上很干净,是个体面人一头金发梳得整整齐齐,而走到林奇面前时,给人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一一一一就像是一头熊,站在了林奇面前

    凯恩很高,比林奇高上一个脑袋,肩膀也很宽,和这瘦弱的子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

    这位施展神术的异人打量着林奇的模样,他摸着下巴,从眼中透出狡黠与阴刻的神。

    “我只帮死人回家,你还活着”

    林奇刚想开口

    飒一一一一一

    一记响箭袭来,射穿了林奇的脑袋,这可怜的家伙还未能说服眼前的贵人,不等贵人大发慈悲送他回家,就先人一步,加入了死者的行列

    人生的走马灯历历在目那一刻

    他抱着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的愿望,遵从与前世一样的理想,正准备回到故乡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遇上看似萍水相逢,实然命中注定的异世姑娘,要让姑娘变成自己的爱人,最终变成发妻,迎来儿孙满堂的结局之前

    他感觉天旋地转,脸上淌着温热的血,临终听见凯恩那一句玩笑话

    “好了,现在你也死了你的提议我可以好好考虑一下”

    “神父!你在干什么?”这声厉喝,出自凯恩身后的一骑兵士之口。兵士骑着高头大马,手中提着精致的弩,板条甲胸前是列侬古国的剑盾徽章,头盔只开了一条缝隙,射杀林奇的箭头就出自他手

    “他还活着”凯恩说

    骑士厉声道:“他死了!敌人就应该是死人!”

    “他是个普通人,不是敌人”凯恩语气稀松平常

    “他是个装死的逃兵!比敌人还要卑劣的贱种!”骑士的声音闷在铁甲里,瓮声瓮气。

    “他只想回家”凯恩耸耸肩,抱起林奇的“尸首”,将那只箭折断,从后脑心翼翼地抽出箭头

    “我曾经也想回家!只是现在觉得,米特兰的鱼米之乡,更适合当做一个新家!”骑士拉动缰绳,策马扬鞭,离去之时烟尘滚滚

    凯恩托着林奇的脑袋,湛蓝双眼中带着疑惑与坚毅,不过很快,他就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他取出一枚新的徽章,按在林奇脑门上的伤处。开始诵经

    “在圣城的十字架上”

    “在古代列王的宝冠中”

    “敲响第二声钟,我听见圣咏之歌”

    林奇的伤处涌现着乳白色的辉光,徽章慢慢与他的肌肤融为一体,伤口在愈合,但是没能完全痊愈,他的额角留下一处灰色的角质结,就像是骨质增生一样。

    “林奇”凯恩将他扛上肩,喃喃自语“我改主意了”

    作为一位神父,治愈与超度,是凯恩的本职工作,而治愈的力量,源自凯恩的灵魂。他能看清灵魂的“形状”,其中也包括林奇的魂魄。

    就在刚才,那枚夺命的响箭贯穿这可怜人的脑袋时,这个年轻人的灵魂产生的变化,令神父十分在意

    仿佛两个完全不同的灵体发生了剧变,伴随着震颤与尖啸,最终极不稳定地融合在一块这才是神父凯恩感兴趣的地方

    “你算是死过一次是个死人我的工作,也包括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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