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马不吃草 > 正文 第74章 扬尘· 白骨遗野
    四月春将尽,杨柳仍依依。

    行客匆飞羽,马蹄溅扬尘。

    豫城北的郊外大道上,曹一羽和司马坤正在策马急行。

    他们的身后跟着面无表情的步十杀。

    司马坤一边挥鞭,一边问道:“盖天才比我们早走了两个时辰,我们骑着这么快的马怎么还没追上?不会是他想通了就回去了,或是绕道去了别的地方吧?”

    曹一羽抬起手擦了擦汗,说道:“要不我们再走一会儿就休息一下,我们的马也不停跑了两天两夜了,这都快到豫城北城门了,按理说早该追上他了,我们要不然找一家驿馆,飞鸽传书回去让荀先生派人一起出来找,扩大范围,四面八方都去找。步十杀,你觉得呢?”

    步十杀答道:“我听你的。”

    三人又急行了一会儿,见到前方有一个荒凉的小村子,大约几十户人家,依山而居,周围绿树环绕。

    三人骑到村口,一起下了马,准备进村去寻一家饭馆。

    三人走进村子,发现这个村子连个村名牌子都没有,四处是断壁残垣,破败不堪,只有几只野狗在“汪汪”地朝他们叫唤了一阵,便摇着尾巴走开了。

    死气沉沉的村子,荒凉无名的村子。

    司马坤喘着气问道:“我有些口渴了,你们呢?”

    曹一羽道:“我也渴了,但是这次出来的匆忙,忘了带水。走,四处找找这村里有没有水井。”

    三人又往前走了几步,只见四处的街巷道路上铺满了正在发臭的尸体,有穿着粗布农衣的,有披着甲胄的,还有一些只穿着简陋的小卒皮甲的。那些军人的服装有曹家的,也有刘家的。

    有些尸体已经被秃鹫或乌鸦啄食得露出了森森白骨。还好没到夏天,要不然这个村子一定会招来许多苍蝇。

    司马坤叹道:“两军恶战,白骨枯于野,惨不忍睹,哪天我们复兴司马家族后,定要一统中原,安邦定国。”

    曹一羽愣了一下,仿佛有一块大石头堵在了心口。

    他眯起眼来说道:“先不要想那么多,赶紧找水喝。如果找不到水,别说一统天下了,就连我们的第一件事都做不下去了,因为渴死的人是不会做事的。”

    突然,司马坤的脚下有一具尸体伸了伸手,把曹一羽和司马坤吓了一跳,慌忙朝后一跳。

    这具尸体正半靠在一匹死马身上,身上穿着染血的白甲白袍,头发散乱,满脸污渍睁着眼睛,身旁还摆着一杆银枪,枪头和枪杆沾满干涸的血迹,周围全是曹军的尸体。

    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已睡去,看起来像是一个死婴儿。

    司马坤仔细盯着看了一会儿,这人长得还算年轻,与步十杀一般的面无表情,谁也不会觉得这还是一个活人。

    可这具尸体偏偏说话了,还举起一个水囊朝司马坤伸了过去:“你刚才踩着我的脚了。这是水,拿去。”

    司马坤歉然地笑笑,小心地接过来说道:“抱歉了,多谢这位将军。在下司马坤,请问将军大名?”

    这白袍小将问道:“司马?也是五大家族的?公子倒是来头不小,不过这里不是公子该来的地方,公子还是快些回家去吧。”

    司马坤叹道:“如今司马家族势微,哪里还有什么来头。将军是何人?看将军的甲袍样式既不是曹家,又不是孙家或刘家。”

    这白袍小将道:“我是刘家的。”

    曹一羽心下一沉。

    白袍小将又继续说道:“我原本是公孙家的麾下,我叫赵寻涯,如今虽已投奔了刘家主,却不敢忘记公孙家的恩禄,所以仍旧穿着公孙家族的甲胄。”

    司马坤又仔细看了一会儿,想起这果然是当年公孙家的甲胄样式,只不过公孙家已经没落了十一年,刚刚才没记起。

    司马坤拱手道:“原来是赵将军,将军为何单独在此处,还不回军营?这里的气味可并不好闻。”

    赵寻涯惨笑一下:“我觉得只有在这里,亲眼看着这些尸体,才能想明白一些事情。我在想,我杀了这么多人究竟是对是错。我本想用我的这杆来中原阻止继续杀人,可刘家主说在乱世要破后而立,以杀止杀,只有把曹军剿灭,才能停下中原的杀戮我实在不懂,我只想阻止这些兵杀人,并不想亲自杀这么多兵,为什么要阻止杀人反而要先努力杀人呢?我依旧没有想明白这件事。”

    司马坤望了望他身边的那些曹军尸体,大约有八十多具,血迹未干,显是刚被杀的。

    他不由惊道:“难道这些曹军都是赵将军一个人杀的?!”

    曹一羽也面露诧色,能够一个人杀掉这么多人而不受伤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赵寻涯说起话来中气十足,显然没有受伤。

    赵寻涯很稀松平常地点点头。

    司马坤道:“其实刘家主的话说的不错,将军即使每天都能阻止一个兵杀人,可天下的兵成千上万,将军要阻止到什么时候呢?只有彻底消灭一方军队,才能阻止整个天下的屠戮。而且将军并不需要真的将一方军队的人全部杀掉,只需要击溃他们就行了,但击溃他们却避免不了要杀人。”

    赵寻涯皱着眉头仔细想了片刻,点头说道:“司马公子的见解倒是与刘家主颇为相通,不知司马公子可愿随我回刘营,刘家主求贤若渴,相信司马公子一定会被刘家主看重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枪站了起来,身形魁梧,英气逼人。

    司马坤道:“我观赵将军英武不俗,不似一般的将领,有意结交。在下字归尘,将军称呼我的字就行了,不要叫公子这般客气了。我们此番来这里是为了急着寻找一个朋友,却是不方便随赵将军去刘营。他日若有缘在与将军相会,定要请将军喝一坛‘浪子红’,报答将军赠水之恩。”

    赵寻涯赞叹道:“为了一个朋友居然能奔波到这修罗场,不畏兵险,真是重情重义之人。”

    司马坤道:“将军谬赞了,其实我那位朋友也是我身旁这位的好朋友,是他极力提议前来寻找的。”

    赵寻涯朝曹一羽拱手道:“这位公子气质不凡,可否告知尊姓大名?我平生最爱与有情义的人结交,愿与两位交个朋友。”

    曹一羽正在举着水囊喝水,听赵寻涯发问,便放下水囊,笑着说道:“谢谢将军的水了,我叫曹一羽。”

    话一出口,登时反悔,苦着一张脸看向赵寻涯。

    果然,赵寻涯脸色一变,沉声说道:“姓曹?哼,看来今天两位不得不随我去一趟刘营了。”

    他将婴儿塞在怀里,右手用枪往曹一羽胸口一抵,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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