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故事,你们也可以把这看成小说,我只是把发生在自己青春,最不耻的事情说出来,这样我觉得心里会好受点。
高中的时候,那时候一句兄弟大过天,但是,后来,兄弟散了,该走的都走了。
有的风光了,开着法拉利会赏给你一口饭吃?
有的还在吃着社会饭,一脚踏进监狱,一脚踏在别人的身体上,他难道不后悔吗?
有的混成个逼样,每个人都能指着你骂句傻逼,那时候你的感觉是否还以为自己很风光?
其实混混也是这个社会上局部的乱世,是非黑白,谁又能说的清楚。
仅以此书献给我逝去的爱情,还有那热血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