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十杀阵 > 正文 第三十八章 黄小星
    丈阑山一役,整座山脉被夷为平地,山河破碎,沟谷纵横。

    那是一场仙战,被世人所热议。世人皆怀疑,原始森林中有仙人居住,他们彼此征战,相互攻伐,最终致使丈阑山被夷为平地。

    “丈阑山是毁在妖怪手中,它们生性残暴,能够毁天灭地!”宋北城中,有人低语。

    当然,一切皆是世人的猜测,真正的原因,无人知晓。

    人们只知道,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丈阑山传来惊天巨响,狂风怒吼,雷霆炸响,还有一柄金色巨剑,碾压半片天空。

    一个月后,丈阑山风波还在蔓延,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圣都,风皇朝的权利与政治中心,汇聚着最富有c最权贵的存在,是整个风皇朝的象征。

    圣都是一座巨城,却不设城墙,不挖沟壕,完全是敞开式的城市风格。整座城热闹非凡,络绎不绝的行人,喧嚣吵闹的集市,到处象征着祥和与安定。

    由远及近,圣都呈现“农村——郊区——城市”的变化趋势,无论是建筑还是居民生活,均依照这种规律而分布。只不过圣都过于浩大,方圆上千里皆是圣都的范围,因此,即便是圣都的居民,依旧存在很多差异。农村与城市的差异,富人与穷人的差异,权贵与平民的差异。

    这种差异,造成了农村居民的低下与卑贱,使得人人拼命向城市发展。农村的居民渴望进入郊区,渴望进入城市,得到上等人才拥有的尊严。郊区居民自认高人一等,他们嫌弃农村,却又向往城市,拼命发展,希冀有朝一日,飞黄腾达,进驻城市。而城市的人,天生拥有一种优越感,他们是最高等的人,享受最高等的教育,得到最高等的福利。

    事实上,圣都城市的人从来没把郊区与农村看成圣都的一部分,只不过圣皇登基之后,一直强调人权与平等,所以才把农村与郊区划归圣都。

    即将踏入圣都边界,林义与紫嫣驾着一辆马车,不时传出爽朗的笑声。

    从丈阑山顺利逃走之后,他们一路前行,向着圣都赶路。

    对于林义来说,他必须进圣都,一方面,老史等人下落不明,当初约定圣都相聚,这里是他们的聚首点。另一方面,逍遥城的阴谋过于惊骇,他要面见圣皇,揭露蓝城主与秦齐的阴谋。

    逍遥城,一座八卦之城,居然要将三十万大军全部埋葬。这种残忍手段简直令人发指。

    但林义自知身份卑微,他没有急着赶路,就是因为即便他将这件事说出去,圣皇也未必会相信。最重要的,大司马的孙子叶一清应该早已归来,他肯定会将这件事透露出去,所以林义并不急于赶路。

    “那个凌士语简直亏成一匹马了!哈哈”,林义大笑道。

    一个月来,林义与紫嫣如神经病一般,时不时莫名其妙笑出声来。因为这一次他们的收获太丰盛了,经过紫嫣解释,林义终于知道灵参树是多么神奇,足够他进阶二阶阵法师,甚至冲击三阶阵法师。

    修行之难难于上青天,尤其是阵法师这种偏门,难道更大,即便是天赋异禀之人,从一阶阵法师进阶到三阶,至少需要五年时间,然而,有了灵参树,林义有机会半年内突破三阶阵法师,甚至更高层次。

    不仅如此,灵参树全身都是宝,林义可以利用灵参树的枝叶修武,强健筋骨,筑基培元。也就是说,有了这株宝药,林义完全可以阵武双修。

    这种事情,居然落到林义身上,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他甚至做梦都会笑醒。

    紫嫣同样跟打了鸡血似的,她得到了一块定阵石,定阵石对于阵法师来说简直就是无价之宝,可遇不可求。

    有人曾统计过,世间出现的定阵石不超过十块,足以看出它的珍贵。然而,凌士语为了臭显摆,居然赔掉一块定阵石。这种剧情想起来就好笑。

    “还有蔡家那几位仙人,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毛也没捞着”,两人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一块高耸的界碑立于官道边上,上面雕刻着‘圣都’二字。只要跨过界碑,他们便正式进入圣都,进入所有风朝人梦寐以求的都城。

    走过界碑,再前进三十里路,路边坐落着很多村庄,炊烟袅袅,乡土气息浓厚。

    这些村庄,皆是泥屋土房,房顶上搭着茅草,给人一种低矮脏乱的感觉。一眼扫去,几座石瓦房显得格外刺眼,仿佛鹤立鸡群。

    农田里,庄稼苗枯黄稀少,几名老叟正在弓腰拔草,他们穿着粗布烂衣,早已褪色,上面打着十多个补丁。

    “老伯,庄稼咋这样?今年受灾了吗?”林义问道。

    相比老叟的破烂穿着,林义的服饰简直可以称得上华贵奢侈,他皮肤嫩白,干净整洁,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小公子说笑了!只是因为村里无人种田,所以才会荒废”,老叟说道,他的态度极其恭敬。

    “老黄,别瞎说!小心衙狼将你抓走!”老叟身边,一名黄脸老者嘲笑道。只不过他看向林义的眼神同样恭敬,甚至带着敬畏。

    “俺就是要说,那群衙狼还能打死俺不成?”老黄瞬间来了脾气,道:“村里年轻人不是被抓当兵,就是往城里跑,现在整个村子,哪还找得到一个壮丁?都是该死的圣皇,不是打仗就是增赋,分明就没在乎咱们这些人的生死!”

    “嘘,你不想活啦?!”黄脸老者颤巍巍走上前来,面露惊慌。

    林义皱眉,这可是圣都啊!风皇脚下,居然还有食不果腹,受穷挨冻的老人家。

    “您说就行,我只是个当兵的,没啥背景!”林义走下马车,蹲在田埂上,与两位老者攀谈了起来。

    据老黄解释,当今年代,战乱四起,人人自危,但凡成年的男子,均难逃徭役的境遇,不是发配前线去打仗,就是被征走,修筑工事,建设凌天宫!

    凌天宫是圣皇提出的一项巨大建筑,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已经耗时三年,仍没有结果。

    这也就造成村子里无人可用,除了妇孺就剩下老人与病患。可是,村子里没有壮年,如何繁育后代?谁来养活众多老弱病残?更别提种地了。但凡有点上进心的男子,均争先恐后的往城市或者城郊钻,他们渴望受人尊重,他们渴望过富足的生活,他们不愿被征走修建凌天宫。

    时间一长,村子里的生活是越来越艰难,人也越来越少,很多人均已搬出村子,搬进城郊,或者前往外地。

    “你们咋不走?”林义问道。

    “走啥走?半截身子都埋进土里了,往哪走?这里就是我们的家,要死也要死在家里”,老黄没好气的说道。

    随着三人不断交流,老黄与老丁渐渐放开,开始聊一些官场衙门之事。

    “衙狼都是一般货色,全是富人的走狗,穷人的催命鬼!”老丁咬牙切齿的说道,他一屁股坐在田埂上,拿着烟枪,吧唧吧唧抽了起来。

    衙狼,是村子里的人对县官衙役的称呼,因其贪污腐败,像狼一样剥削贫苦农民,随称之为衙狼。

    “爷爷,我回来啦,今天又没要到钱!”

    远处,一名女童挎着破竹篮,摇摇晃晃向老黄两人走来。

    这是一个女童,约六七岁,面色焦黄,头发干枯无光,身体瘦弱,挎着一个比她身体还大的破竹篮,费力的行走在田垄之中,身体晃来晃去,仿佛随时会摔倒。

    “砰”

    就在林义担心之际,女童脚底不稳,唉呀一声摔倒在田里,身下压倒一颗庄稼苗。

    “败家玩意,庄稼苗都让你压死算了!还想不想吃饭?”老黄大吼道,有些气急败坏。

    女童赶紧爬起身,将破竹篮放在田埂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被压折还没有断掉庄稼苗扶起来,小手拂过来几捧土,培在庄稼苗下面。

    “爷爷,别担心,它没断掉,还能长!”女童大叫道,嘴唇微撅,既高兴又委屈。

    女童挎起破竹篮,沿着田埂继续前行,她的步子很小,更加小心翼翼,气喘吁吁的朝老黄走来。

    “这是我孙女黄小星,路上捡的,命虽苦,但很硬”,老黄笑呵呵说道,他老眼微红,显然有些伤感。

    一个孩子,只有六七岁,本是无忧无虑的年纪,应该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中,但因为战乱,女孩没了归宿,最终由一个糟老头养着,吃了上顿没下顿。

    “爷爷,我又没要到!那些贵人太抠啦,一文钱也不给!”黄小星撅着小嘴说道,一双水灵的大眼睛含着泪水,她有些自责,觉得自己很没用。

    破竹篮中,有两个干裂的黑面馒头,还有一堆绿草。

    黄小星躲在老黄身后,缩着脑袋偷瞧着林义,她的脸上沾满黑灰,活脱一个大花脸。

    “咦?”

    林义皱眉,他感觉一股敌意,来自黄小星,黄小星的眼神很不善,甚至带着半丝杀意。谁能想到,一个六岁的女童,居然会释放出如此杀意。

    “你好,黄小星,我叫林义,在外面当兵打仗!”林义微笑道,他试图去接近黄小星,同时透露自己的身份,削弱黄小星的敌意。

    “当兵的?有钱吗?”黄小星点头说道,如同大人一般,昂着头满脸不愤。

    林义无语,小小年纪居然伸手便要钱。黄小星的小黑手不停摆动着,示意林义赶快表示表示。

    林义轻叹,一个六岁孩子,却拥有成年人的心智,知道借势,知道激将。

    “给!五两够不够?”

    林义掏出五两银子,放在黄小星的手心,一枚银锭,正好盖住她的小手。

    黄小星瞳孔大睁,一瞬间呼吸急促去来,吞咽了两口唾沫。

    “打发叫花子呢?再给点!”黄小星还是很傲慢,伸出另一只手,摆动两下,示意林义继续表示。

    林义被黄小星的态度彻底惊呆!这孩子也太早熟了,她居然能够忍住内心的喜悦,然后再争取更大的利益。她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女娃,甚至还没开始掉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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